大连郭玉英老人一家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的法轮功学员郭玉英老人,于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去世。令人痛心的是直到郭玉英离世,都没能和女儿郝跃珊见上一面,因为女儿坚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被中共当局非法关押。

郭玉英老人今年七十七岁,她和老伴郝福奎(今年七十八岁),还有三个女儿,一家五口人都修炼法轮大法。一家人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健康,其乐融融。然而,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她们一家人从此历经磨难。

证实大法好,被迫害,流离失所

郭玉英和老伴郝福奎都是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纤公司职工,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七日,化纤公司给郭玉英、郝福奎办班强制洗脑,家里二十四小时被监视。他们于十月二十九日机智闯出,去天安门证实法轮大法好,被绑架,在吉林市三看非法拘留三十三天后,非法劳教二年。

郭玉英和老伴曾一度被停发退休金四十五个月,为避免再被迫害因此流离失所。后来,她们一家人来到大连市开发区。

坚持信仰全家惨遭绑架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日清晨六点,年近七旬的郭玉英和老伴郝福奎,大女儿郝跃玲正在家中炼功,房门突然被撬开,二、三十人破门而入,跑进各个屋内,穿着皮鞋踏着地板发出粗暴的咚咚声。来者有穿警服的,佩带枪支的,还有穿便衣的男女,其中一人手持电棍逼向大女儿,并开始录相,拍照片,翻查物品,搜走各种器材,计算机、书、画、资料、手机四个,录音机六台,价值几万元。

二女儿郝跃珊正在熟睡,被一帮恶人团团围住。她是开发区七中的毕业班物理教师,头天学校考试的卷子还在手中,她想送回学校,可是这一帮恶人说什么也不准把试卷送回学校。

大女儿是艺术学院图书馆的管理员,因为图书室钥匙不送回单位,图书室开不了门。

与此同时,家住高城花园的三女儿郝跃红也遭同样劫难,被抄走计算机、手机、资料、书籍,还被非法关押一天。

一个一米八多的高个子穿一身黑衣服,脚穿皮鞋,猛踢郝福奎后腰三、四脚,可是年近七十岁的郝福奎比他父母年纪都大啊!

恶警们将家里翻了个底朝天后,又强行将五人扣押在大连市黄海路派出所一整天,五个人每人单独关一个地方,晚六点郭玉英和三女儿被放回。大女儿、二儿女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市看守所813、814室,郝福奎被关押在大连开发区看守所,只准送衣服不准探视。

二女儿郝跃珊是个热爱教学工作的好老师,她教过的初二学生参加全大连市奥林匹克物理竞赛中得过第四名。被绑架的当时她正带毕业班,因为老师不在了,学生们天天打电话,哭着问:“老师哪天回来给我们上课?”郝跃珊学校的领导也三番五次关心地打探消息,盼望她早日回去上班,因为她是领导的得力帮手,是踏实能干的模范教师。后来她教的学生曾多次获全国物理竞赛一等奖。

二女儿再次被绑架,法庭上呼唤良知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大连金州新区哈尔滨路派出所副所长邢天宝、警察李小龙等三人强行撬开金州新区翠竹小区二女儿郝跃珊的家门,将其绑架,送往大连看守所关押。

郝跃珊老师被绑架时只一人在家。家人回来时,见门已被撬的坏损,锁不上了。屋里一片狼藉:地面满是烟头;室内家什空空如也;银行储蓄卡、银行存折、现金等都被抄走。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大连开发区法院对郝跃珊非法开庭。被迫害长达十八个月的郝跃珊老师在法庭上陈述:“我是看到父母修炼大法身体好了,自己才修炼的。我修炼大法,只不过是信仰问题,按照‘真、善、忍’做人,是提升人的道德,心灵得以升华,没有罪。我按照“真、善、忍”教育自己的学生。本应在家里孝敬父母,教书育人。却被无端关在这个人间地狱,整日与杀人犯、卖淫、吸毒犯呆在一起,我很难过。”她希望法庭给她一个公正。

非法开庭后,二女儿郝跃珊一直被非法关押。

营救女儿,郭玉英老人悲苦离世

郭玉英、郝福奎夫妇知道女儿没有触犯法律,这两位年过古稀头发花白的老人为了救女儿,整天奔走于大连市开发区法院和检察院,找到哪个领导就善心的向这些领导讲述她女儿学法轮功是没有触犯法律的,是冤枉的,母亲每天写劝善信,白天晚上写呀写呀,不知道写了多少封信,每周三是开发区法院院长接待日,老俩口就每个部门送上一封。

这两位老人不论是酷暑严寒都坚持到法院检察院去要她的女儿,希望用善心来唤醒他们的良知。

在中共长期的精神恐吓下,在亲人的悲欢离合中,郭玉英老人终于倒下了,于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凄惨离世。

郭玉英去世的第二天,郭玉英的老伴郝福奎打电话给开发区法院院长王前,希望让郝跃珊见她母亲最后一面,竟遭拒绝。

修炼法轮功的人都是按“真善忍”修心性,做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好人,在哪里都是遵章守法的人。迫害这样的好人,罪不容赦。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止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大连地区已有一百二十七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今年上半年大连地区法轮功学员曲辉、杨春玲、郭玉英三人被迫害离世。二零一四年一至六月份,大连地区至少有三十七人被绑架、抄家,有二十一人被非法判刑,九人被非法庭审(其中,法轮功学员家属一人),四人被非法批捕。

《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民修炼法轮功、讲真相,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行为都是执法犯法。迫害修佛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天理不容!迫害者必将受到人间法律和天理的严惩。

大连地区公、检、法、司迫害法轮功只要责任人
1、大连市公安局
局长:刘乐国
局领导:祁广殷 齐锦铭 赵兴敏 杨乃杰 陈杰 宋伟光 尹安全 宋千国 郑文民 毕可松 孙德敏 文楠 从树印 马振海 李谦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3号
邮编:116012

2、大连市检察院
检察长:赵建伟
副检察长:刘伟 肖鹏 杨培泉 王文殊
反贪局局长:郑大为
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黄建国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邓雪峰 王秋宁 杨忠宽 那运恒
副巡视员:王家昱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红街50号
邮编:116012

3、大连市中级法院
院长:李威
副院长:高尔坦 季振峰 梁军 高峰 董立群
政治部主任:杨卫
执行局局长:刘长财
纪检组组长:贺真理
审委会专职委员:王永达 房明 王志文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2号
邮编:116012
4、大连市司法局
局长:葛延珉
副局长:李新 戴叔成 徐颖
政治部主任:齐维平
副巡视员:吴新民 王富滨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16号
邮编:11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