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农妇李淑芹遭受的毒打折磨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李淑芹,女,现年七十二岁,系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漕河乡北庞村的法轮功学员。她一九九七年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她全身的病都好了。由于对法轮大法的坚信、给被蒙蔽世人讲真相,李淑芹遭到徐水县“610”、漕河乡派出所、漕河乡政府、司法所人员的绑架、关押、毒打、抄家、骚扰、强行洗脑等迫害

一、修大法无病一身轻

修炼大法以前,李淑芹长期头痛、还有心脏病,家里药不断。有一天,本村的一名法轮功学员对她说:“跟我们炼法轮功吧!法轮功教人做好人,能祛病健身。”当时她和老伴儿就一起修炼了,一炼功身体舒服了,老伴儿也觉得舒服了。这样她和老伴儿就一起修炼了,平时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遇事多为别人着想。时间不长,他们所有的病都好了。她从内心里感谢师父和大法的救度之恩。

二、依法上访遭劫持、毒打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李淑芹听说保定抓了大法弟子并抄了家。当时她就想:可能政府不知道真相,我得跟他们说说去。当天,她就去了保定市政府。到那一看,好多大法弟子都站在便道上,没有口号,没有标语。呆了一会儿,市政府里面的人出来说:“我们管不了。是上面的事。”这时人们陆陆续续离开了,坐上去北京的长途汽车。

李淑芹刚到北京就被警察拦住,强行让她们上了另一辆车,拉到了一个体育馆。下车后就登记。有人问她们:“哪里人?叫什么名字?”然后被强行连夜拉回保定车管所,后被徐水县公安局的车拉回本地漕河乡政府。

七月二十二日,在乡政府,徐水县政法委书记李金龙问李淑芹:“你还炼不炼?”当时她笑着说:“这么好的功法,炼啊!”刚说完,气得李金龙上来打了她两个嘴巴子,转身上车走了。这时过来两个派出所的人,一个高个儿的一个矮个儿的,把她叫到乡政府二楼东边一个房间里,对她非法审讯并罚站。李淑芹没有配合,两个恶警就恼羞成怒的一个拿着竹棍子,另一个拿着把笤帚疯狂的打她,一直打到工具烂了才停止。打得她身上一道道血口子,衣服和血粘在一起。李淑芹被非法拘禁在漕河乡乡政府十五天才被释放,自己走回家。

在她被非法关押在乡政府的十五天期间,漕河乡派出所还对她进行非法抄家。因为她家是炼功点,把大法书、炼功带、录音机、炼功用的一切全部抢走。
回家后,乡派出所、司法所、乡政府、“610”的人来骚扰无数次。

三、非法拘禁 强制洗脑

二零零一年一月(皇历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李淑芹被乡政府、派出所的人绑架到漕河乡政府,然后就在乡政府过的年。

刚过了年,皇历二零零一年正月初七,县“610”、乡派出所、司法所及乡政府所有人员,还叫来漕河村里的老百姓来看中央电视台编造的世纪谎片《天安门自焚》伪案录像,毒害广大善良的老百姓。看完后其中一个人问李淑芹她们:“这是怎么回事?”当时绑架的还有一起修炼的钱秀珍、杨敏。她们说:“自焚是假的!我们师父在《转法轮》书中说了:‘炼功人不能杀生’。 又在《悉尼法会讲法》中说:‘自杀是有罪的’。炼功能使人炼好了病,真正的炼功人绝不会做那样的事儿。”皇历二月二十左右才放她们回家。她被非法关押了四十三天,交了一千元的罚款才被放回家。

皇历三月底、四月初的一天,乡政府、司法所人员师志国非法闯进李淑芹家,当时她正在家呆着,这些人骗她说:“到乡里开会。”然后上了一辆吉普车,车上还有本乡同修杨敏,结果她们被骗到徐水县度假村洗脑班。被绑架的有十一名大法弟子。

在洗脑班,邪党人员杨国青、卢民、柏集忠等约十五人左右整天让看诽谤大法的电视,看后逼着写心得体会。法轮功学员都不配合,都写大法怎么好,炼功怎么祛病等等。恶人恼羞成怒,对她们重罚,叫她们早上跑操,干重体力活;在山坡上挖树坑、拔草;不让吃饱;不能随便上厕所;说叫谁就叫谁,说打谁就打谁。打人是经常的事,谁不配合就关禁闭,强行“转化”。关禁闭的有李军、叶子玉、谢小先、李正文、杨敏。

有一天,邪党人员翻床,翻出一份师父讲法经文。李淑芹正坐在床上,突然过来一个叫柏集忠的恶人,拿着电棍进屋就打她的脸,当时她的脸就肿了,一只眼睛看不见东西了。李淑芹被非法拘禁在“洗脑班”五个多月,到九月份,恶人逼她写了“三书”,并非法勒索了她家四千元钱,因皇历二月份刚被勒索一千元钱,现在又要交四千元,拿不出那么多钱,乡政府才松口说这次再交三千元,跟原来二月份的一千元加一起算四千元钱。这样才放她回家。

回家后,漕河乡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的人经常非法上门骚扰李淑芹,搞得她全家不得安宁,精神压力都很大。信仰和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人权。李淑芹信仰法轮功,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依法上访和讲真相,都是合法行为。对她的非法骚扰、绑架、抄家、拘禁、强制“转化”,是违反《宪法》,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