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513】两笔借款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六日】我是四川省的一个普通农民,八十年代尝试做生意时,先后向一个朋友借过两次三千元钱,共六千元,当时约定利息为3%。因经营不善,我没能及时支付完利息,其中一笔累计为五千元。

二零零零年,这位朋友过世了,两张借条自然转移到了他妻子手中。按规矩,我该重新和她签订借款协议,并支付利息。我因欠债多,手头很紧,就对她说:“那张五千元的借条中,有二千元是利息,记成本金不合理,而且约定利息过高……”还没等我说完,朋友的妻子就说:“那你当时借了多少,就还多少吧,利息都不算了。”

我大吃一惊,要知道,从借钱时的八十年代到现在,利息是早就超过本金的数目了。何况,八十年代借给我的六千元钱,当时是足够建造个两、三百平米的房屋了,就按物价上涨因素算,现在归还她六千元钱,说血本无归也不过分啊。

朋友生前也不富裕,只是为了帮助我,才答应借给我这些钱。朋友过世后,朋友的妻子也没有固定收入,仅仅靠着一个调味品小店铺维持生活。我将信将疑地说:“那我以后就只还你六千元钱了,借条也只写这么多了。”她点点头。

我真是说不出心中的感受,只是一个劲的感谢她。她说:“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我们师父教我们要做好人,时时处处为别人着想。如果不是修炼大法了,你也知道我的家庭情况,这笔债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可能这么处理。所以你也别谢我,要谢,就谢我师父吧!”

这之后,她也不像其他债主那样上门讨债、说些很难听的话。我是多少凑一点,就还她一点,有时一年还五百元,甚至有时一年一分没还,她从不催促我。

有一年快过年了,我没钱还她,觉得很不好意思,就让她到我摆的摊子上拿点东西过年,其实也希望能借此抵些债。结果,她到我摊位上买好东西后,照实付给我钱。我真的很感激,连说:“你真是好人啊,太谢谢你了!”她说:“要谢,就谢我师父吧,是师父教我们修真善忍做好人的!”

后来,我听了她讲的大法真相,做了三退,也常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这笔六千元钱的债务,一直到二零一四年四月才还清。

听这位法轮大法修炼人说,五月十三日是李洪志师父的生日,我也借此机会恭祝李大师生日快乐!谢谢李大师教出这么好的人来!这么多年,我也明白了,修炼法轮大法的都是好人,所以,我不相信共产党造谣污蔑法轮大法的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