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市夫妻陷冤狱 姐姐被610骚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四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茂名市茂港区法轮功学员梁桂芬女士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被当地警察绑架,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茂港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梁桂芬提出上诉,梁桂芬目前被非法关押在茂名第一看守所。

梁桂芬的丈夫李坤、儿子李鑫华也是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遭到中共法院的诬判,李坤被非法判刑十四年,当时未满十八岁的李鑫华被非法判刑五年。目前李坤仍被非法关押在广东四会监狱。

自从茂名中级法院于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开庭后,梁桂芬的亲戚受到当地六一零骚扰和威胁。所谓的“六一零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一伙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下午四点钟,电白水东东阳北街居委会人员方琳(音,女)和王某(男)带领电白县六一零主任郭某,同时跟来的两名身穿制服、自称是派出所警察,闯入家住在水东东阳北街的李坤(梁桂芬丈夫)的姐姐家。这伙人从梁桂芬上诉案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开庭后第三次串门骚扰。

梁桂芬的姐姐问他们又来干什么,方琳谎称:在这里经过,顺路过来看看。家属说:你们这一伙人没事不会过来的,你说实话,不要假惺惺。

六一零郭某气愤地说:你上次带三十几人到茂名法院闹事。姐姐说:难道开庭不是公开的吗?不是旁听者谁都可随便去的吗?也是他们关心我亲人发自内心自愿去,我可没有那能力去组织他们。再说法轮功学员学“真、善、忍”做好人,去到哪都是好人。

郭某说:你不用说这么多,不用跟我洗脑。姐姐说:我弟(李坤)被非法判了十四年,留下一个家属妇女(梁桂芬)在家务农,维持整个家庭开支,照顾八十几岁老母和三个子女,我弟还未有放出,这个(梁桂芬)又给你们绑架去,留下老母无人照顾,好好的家庭被你们搞成这样。

姐姐诉说中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声泪俱下。郭某说:不要激动,谁叫她(梁桂芬)组织这么多人在家学法轮功。姐姐说:都是一群七、八十岁的老人,在一起学法轮功做好人,你们政府还要建敬老院给他们呢。最后这伙人临走时,郭某带着威胁的口气说:你不要随便带人四处去,到时后果你自负。

梁桂芬被迫害的事件简单回放: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梁桂芬刚从外面回到家,就被当地警察绑架,警察抢去梁桂芬的钥匙闯入家中没收了若干物品,还绑架了在梁桂芬家一起通读教人向善的法轮功书籍的十三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广东茂名市茂港区法院对梁桂芬非法开庭。公诉人黄海滨称梁桂芬家里有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在家宣传法轮功,还举出其余被绑架的十三名法轮功学员的所谓供词。

梁桂芬当庭指出黄海滨列举的所谓证据不属实。十三名法轮功学员之一的当事人梁秋媛当庭起立,揭露黄海滨所称的十三名法轮功学员的证词是伪造的。梁桂芬的婆婆当庭哭诉说:梁桂芬是个难得的好媳妇,儿子被绑架后,都是她一个人在家辛辛苦苦耕田维持这个家庭,还照顾我这个八十几岁的老人……梁桂芬亲属要求无罪放人。

亲属请的辩护律师麦颢蓝,没有按法律及当事人的要求做无罪辩护。庭审后,亲属责问律师:梁桂芬没有犯罪,为何不作出无罪辩护?麦颢蓝表示怕中共迫害他、要他的命。

十二月二十五日,梁桂芬亲友曾带着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联名写出的真实证词送茂港区法院。可是,法院人员不敢接证词。但亲友不屈不挠的努力,将真实证词送进法院。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茂名市茂港区法院再次开庭,审判长梁友斌只字不提十二月二十五日亲属送去的十三名法轮功学员的真实证词,还是采用公诉人的假“证词”,对梁桂芬非法判刑三年半。梁桂芬说公诉人的证词不是事实,要求发言。梁友斌不理会梁桂芬,就宣布休庭。整个过程约一刻钟。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梁桂芬向茂名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梁桂芬的女儿李松蓉,写信给中央第八巡视组人员及茂名公检法人员,揭示她家遭受中共的种种迫害,父母因信仰“真善忍”十四年来轮流入狱,告诫茂名公检法人员不要昧着良心干违法的事,立即无条件释放她母亲回家;同时呼吁看到这封信的乡亲们伸出援手救救她的母亲。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茂名中法准备开庭。开庭当天,有一位律师及梁桂芬儿子的姑妈为她作无罪辩护,梁桂芬依法行使回避权:申请所有共产党员全部回避。辩护律师向审判长黄昌文提出:既然当事人有提出这样的申请,那就要按照程序走,黄昌文恼怒休庭。

茂名中级法院原计划四月三日再次开庭,三月三十一日下午,梁桂芬的家属再接到茂名中级法院李楠的来电称:取消计划在四月三日当天开庭,原因时间不对,有准确开庭时间再通知家属。

最后正告茂名、茂港、电白、水东,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公、检、司、法人员,若再不悬崖勒马,等待你们的将是无尽的悔恨与痛苦,只有放弃对大法继续犯罪,抓紧时间用正义弥补所犯罪恶,才能救赎自己,才能让自己及家人拥有一个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