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发强,男,一九六九年出生,西北铝加工厂职工,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杨发强曾多次被绑架、关押、判刑、关洗脑班,并曾被迫流离失所。
两次进京上访被绑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氏流氓集团开始对法轮功进行铺天盖地的镇压,西北铝加工厂及陇西县西郊派出所开始登记部份炼法轮功人员的名单。随后,单位书记找杨发强谈话,要求杨发强放弃修炼,上交法轮功书籍,而且不能去北京上访。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杨发强与杨发增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刚到北京西客站出站口就被厂保卫科长王巍等四、五个人拦截到北京一家宾馆。第二天,王巍等人将杨发强、杨发增和毕宇杰、毕文明、阎中新等法轮功学员一起遣返回陇西,直接非法关押在陇西县看守所,非法拘留三十天。
二零零零年元月,杨发强再次和杨发增、毕宇杰、姜壮犹、徐秀梅、崔淑凤、徐慧珍等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到北京后,在天安门广场,杨发增与杨发强打开大法横幅,被天安门广场一群公安围住,将杨发强与杨发增打倒在地,抢走大法横幅。然后绑架到前门派出所。之后,杨发强被非法转押到河北昌平派出所非法审讯登记后,晚上不让睡觉,然后通知西北铝加工厂书记肖德平,厂保卫处长王福兴,陇西县国保大队宋建华等人去北京,将去北京和平上访的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同时劫持回陇西公安局,分别非法审讯登记后关押在陇西县看守所、渭源县看守所。
杨发强被看守所非法关押长达一年半左右。期间,陇西县国保大队宋建华、陆德昌多次非法提审、诱迫、威胁杨发强放弃修炼的邪恶目的,都被杨发强拒绝。看守所所长毛建华与陇西县国保大队宋建华、陆德昌等人强迫被非法关押的所有人员观看二零零一年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录像带,毛建华问杨发强:“这就是你们法轮功干的事?”杨发强说:“我们师父告诉弟子:不能杀生,自杀是有罪的。所以这些肯定是政府在造假。”毛建华急忙制止说:“坐下,坐下,别再说了。”非法关押期间,看守所一直不让杨发强家人探视,也不让炼功。陇西县国保大队宋建华等人还闯到杨发强家中非法抄家。杨发强为了抗议邪恶的长期非法关押等迫害,期间绝食两次。
邪恶的现场批捕会 被非法判刑三年
在陇西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之后,中共邪党为了恐吓民众,陇西县公安局伙同西北铝加工厂在西北铝加工厂俱乐部门前制造了一个邪恶的恐吓现场:用几辆警车将五花大绑,白毛巾堵嘴的法轮功学员杨发强、李冬梅、何秀芳、张波、阎中新等,两个警察押送一个法轮功学员进行邪恶的非法批捕。
二零零二年,陇西县看守所伙同国保大队长期关押杨发强,强迫放弃修炼,进行所谓的转化。没有达到目的之后,宋建华、陆德昌等人就开始对杨发强采取一系列的邪恶手段,如:罗织罪名,非法起诉杨发强。陇西县检察院、法院也开始非法提审杨发强,并指派一名律师冯其勇问杨发强是否需要辩护。杨发强问冯其勇:“你能不能做无罪辩护?”冯其勇说:“不能。”杨发强说:“既然不能做无罪辩护,我就不需要,我自己辩护。”
之后,陇西县法院将杨发强和张波非法开庭,杨发强提出辩护,法院却无理阻挠,只要杨发强说事情的经过,就不让辩护事情的对与错、正与邪、善与恶,更不让杨发强讲法轮功被迫害的事实真相。过了很长时间,陇西县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诬判杨发强与张波三年冤刑,杨发强提出上诉,陇西县法院不予受理,直接下了维持原判的非法判决书。
二零零二年上半年,陇西县看守所将杨发强、张波非法劫持到兰州监狱,同时将法轮功学员王秀花一起劫持到甘肃省女子监狱,杨发强、张波被非法关押在兰州监狱入监队。当时,在入监队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高峰、关自平等,教导员是王昌龄,队长贺理庆,唆使犯人强迫法轮功学员杨发强捡大板瓜子,张波剥大蒜。三个月后,杨发强被分到四监区,强迫干泥瓦工,砌墙等苦役三个月。
二零零二年底,杨发强与张波又被非法劫持到定西监狱入监队。期间,警察强迫杨发强、张波每天训操、背监规、不让炼功。二零零三年初,杨发强被分到三监区强迫干钳工,张波分到一监区强迫干翻砂工。警察指使几个犯人包夹一个法轮功学员,不让炼功、不让法轮功学员互相说话,监视法轮功学员的言行。当时三监区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还有:金发明、关强等。
二零零四年元月二十九日,杨发强非法关押期满,杨发强家人早上到兰州监狱接人,监狱因杨发强拒绝转化,不让家属接人。一直等到第二天深夜,由陇西县国保大队宋建华、陆德昌等人强行将杨发强又非法劫持到陇西县戒毒所洗脑班,持续迫害一个月后才放回家。
遭龚家湾洗脑班迫害三个月
回家后,杨发强到单位去找工作,单位各个部门互相推诿,并且提出邪恶的要求,只有写保证书后才能上班,被杨发强拒绝之后,单位领导说:“你到陇西县政法委去找,政法委同意,我们就让你上班。”杨发强又与法轮功学员王艳梅等三人到陇西县政法委书记马宪武那里去谈工作问题。马宪武一听杨发强、王艳梅不但没写保证书,还要求恢复工作,就气急败坏,大发脾气。事后没几天,政法委书记马宪武亲自到西郊派出所,指使派出所直接将杨发强、王艳梅从陇西家中绑架到臭名昭著的兰州市龚家湾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四年夏,当时在龚家湾洗脑班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韩仲翠、马筠、刘菀秋、张露蝉、张继红、方剑萍、王艳梅、定西的一名女教师等。当时校长是韵玉成,警察杨东晨,雇用几名保安、包夹等强迫法轮功学员每人一个房间,指使一个包夹监视法轮功学员,不让炼功,不让互相说话,每天只到会议室观看污蔑大法的邪恶电视片,强迫每个人写思想汇报,威逼写所谓的转化书,若不写就关禁闭,将法轮功学员吊铐在铁门窗上,残酷迫害。当时被吊铐的法轮功学员有:韩仲翠、马筠、刘菀秋、杨发强。杨发强被吊铐了七、八个昼夜,就这样在龚家湾摧残将近三个月后,杨发强由西北铝加工厂保卫处,陇西县西郊派出所等的人将杨发强接回家。
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六年夏天,西北铝加工厂保卫科伙同陇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将杨发增从单位劫持到家中,非法抄家后,绑架了杨发增。之后,又到杨发强家中非法抄家,此次,被同时非法抄家的法轮功学员有莫雪芹等三人,从此,杨发强被迫流离失所。
参与绑架警察的警号:121159、121136
陇西县政府:
地址:陇西县巩昌镇县门街1号,邮政编码748100
区号:0932、
县委值班室6622165传真6627903
县政府值班室6622121传真6624412
书记鲁泽6622666、13919699888
县长陈彦吉6622175、15213986566
政法委书记南锡诚6625885、13909326939
陇西县公安局:
地址:陇西县巩昌镇西城巷44号,邮编748100
电话:0932-6633010-3010传真0932-6633048
局长孟庆海、政委姜中玉、纪委书记丁尚仁
副局长:张亚红、刘建国、王成祥、兰建伟、崔永平、何芳彬、刘树平、潘建新
国保大队:、0932-6633025-3025国保队队长陆德昌13993213556
西北铝加工厂:
地址:甘肃陇西12号信箱西北铝压延厂,邮编748111
电话:0932-6628865、6628945、6628946传真0932-6622814
厂长张学平13830260837、0932-6628803
书记李建荣13809328046、0932-6628801
武装部长王福兴13909323638宅6628836住址:陇西12号信箱1506楼3门3号,邮编748111,妻焦丽艳
“610”人员靳正禄(音)13993273872
干事赵春涛,住址:甘肃陇西12号信箱1607楼2门9号,邮编74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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