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利益之心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日】一次,我和女儿到服装专卖店去买衣服,回家的路上,女儿告诉我说:“妈妈,她们少收你三百块钱。”我说:“那咱们就回去送给她们吧。”女儿说:“现在的专卖可黑了,都好几倍的往上加钱,不管,又不是我们少给,是她们少要了,找谁呀!”我说:“要不这样,回去跟她们说,看她们咋说?”这样女儿就陪我一起到刚才买衣服的专卖店。

一進门我就说:“刚才你们少收钱了,我是炼法轮功的,要不我是不会回来的,现在的人偷都偷不到,更何况给你们送回来呢?你们看咋办?”服务员说:“这样吧,就再收一百吧!”当时我也没有反对,拿着剩下的那二百块钱就走了。

晚上学法的时候,就觉得心里不踏实,也不敢看师父的照片了。向内找悟到还是利益之心没放下,否则当时就不会去问人家咋办了。越想越不对劲,师尊经文《精進要旨》〈修者忌〉中的一段讲法打入了我的脑中:“执著于钱,乃求财假修,坏教、坏法,空度百年并非修佛。”我心里一震,平时觉得自己对利益之心已经放得很淡了,现在看来真是羞愧。

我对丈夫说:“我还得把这不该得的二百块钱给她们送回去!”丈夫说:“再送回去就真的是傻子了!”我很坚定的说:“我一定要送回去,师父要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连最起码的真都没有做到,这钱我肯定不能拿,否则我算什么炼功人呢?”

就这样,我又把钱给她们送回去了,并对我第一次的行为向她们道歉,不该拿那二百块钱。她们非常的感动,连声说谢谢,一再说大法弟子和一般人不一样,就是好!那时我才真正的感到作为师尊的弟子是多么的幸福和自豪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