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个体经营者付秀云被非法关押四月余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成都市都江堰年近五十岁的个体经营者、法轮功学员付秀云,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被青城山镇派出所绑架后非法关押于都江堰看守所,迄今已四个多月。家属非常担心付秀云的情况,多次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并要求依法放人,却被一再推诿,甚至威吓。

家属聘请的律师应“邀”到派出所,“办案警察”却借故回避。年前,都江堰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将该案退回派出所“补充侦查”。律师表示,从目前了解的情况,当局对付秀云的“指控”根本没有依据,不能成立。

现年四十六岁的付秀云,在修炼法轮功前体弱多病,身体虚弱。虽然精明能干,却因为病痛折磨,无法为家庭付出太多。一九九八年,付秀云迎来了生命的曙光,她有缘修炼了法轮大法,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不但她身上的多种疾病不翼而飞,而且精神焕发、精力充沛,不仅能操持家务,还做起了小生意,里里外外都是一把好手,成了家庭的顶梁柱。付秀云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心性要求自己,孝顺父母、关爱家人,生意上也从不弄奸耍滑、坑蒙顾客。周围的人看到她的转变,都暗暗称奇。

二零一三年十月,因有警察听说他在小贩处收到的印有真相字句的钱币是付秀云兑换的,于十月十八日对付秀云的家查抄并将其绑架,随后以在付家中搜到的印有真相短句的钱币为所谓“依据”将她非法逮捕,欲加重迫害

听说母亲被绑架的消息,在外地打工的儿子匆忙赶回,看到的却是家里被翻抄得一片狼藉,母亲做生意经营的袋子被撒落满地。他痛心的说,“被绑架前,妈妈的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爷爷的,说为他买好了御寒的衣裤。现在衣裤还没送到老人家手里,妈妈就被青城山的警察绑架了。我回到妈妈的租住房,看到妈妈几车的袋子被警察抄得满屋满地,心里不知是啥滋味!”家人无奈,只好为付秀云聘请了律师。

二零一四年一月,眼瞧着中国新年将至,而善良的付秀云却被非法关押在高墙之内,夫妻不能团圆,母子不能相聚。付秀云的亲人看到别家都在喜庆中迎接新年的到来,想起被关押的亲人真是伤心难忍,于是付秀云的老母亲、丈夫、妹妹、表兄妹等来到都江堰市青城山派出所了解情况,要求放人。中共警察们在付秀云的亲人面前摆出一副流氓的姿态,在亲人们质问他们是不是应该为群众服务时,他们居然叫嚣:“我们为群众服务,但不为法轮功群众服务”。当付秀云的亲戚告诉他们“律师说人大的法律并没认定法轮功是×教,公安部定性的十四种邪教中也没有法轮功”时,他们表现出对有关法律规定茫然不知,无言以对。家人们要求警察出示他们拘押法轮功学员的法律规定时,他们自知不能自圆其说,于是蛮横的拒绝,假称经手该案的警察和领导在外开会,却不敢提供具体经办人员的手机号。家人们再次强调付秀云所作所为都是合理合法的,对她的关押完全是冤案,是一种执法犯法的行为。

新年前后,家属又多次去派出所要人,派出所警察拒绝见面,称既然你们请了律师,就让律师来交涉,并称“案子”已经“补充侦查”完毕,又交给检察院了。然而,过完年上班后,律师到检察院询问情况,却得知付秀云的“案子”根本没有交到检察院,还在派出所手上。律师又到派出所欲就相关事宜交涉,却被告知“办案警察”正在轮休,而未能见面。

目前,律师已将辩护意见等材料交到派出所和检察院,并短信通知了办案警察。

近几年来,已有近百正义律师为上千法轮功学员代理做无罪辩护。他们表示,用《刑法》三百条对法轮功学员的指控百分之百都是冤案。在中国现有的所有法律条文中,没有一条将法轮功定为×教,而且没有任何一个公诉人或法官能回答“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或造成了任何社会危害?”换言之,即使在现有的中国法律框架内,法轮功学员无论是信仰法轮功,还是讲述法轮功真相的行为都是完全合法的!而且是受到宪法保护的。而利用《刑法》三百条对法轮功学员指控、甚至起诉、判刑的,才是真的在违法、在破坏法律(宪法)的实施。而在对付秀云的迫害中,青城山派出所警察从付秀云家中非法查抄的钱币等,与其对付秀云的指控根本没有任何关联性,根本不能作为所谓的“证据”。

在此之前,二零零一年,付秀云因悬挂真相横幅被恶警绑架,她以绝食的方式抵制中共对好人的迫害,恶警居然用小指粗的管子插入她的鼻孔给她灌食来折磨她。随后,付秀云被都江堰法院诬判三年。期间丈夫因承受不住打击与她离婚,她被迫害时孩子很小,可怜年幼的孩子从小失去母爱,好好的家庭被中共邪党活活拆散。由于离婚时付秀云把什么都给了丈夫,冤狱回来后身无分文,无立足之地。精明能干的她靠卖包装袋在太平又撑起了自己的一片天,在儿子的努力下,一家人最终破镜重圆。可是,一家人刚刚过上安稳的日子,付秀云又被青城山派出所绑架。

参与迫害的直接责任人:
青城山派出所 (地址:都江堰市青城山镇派出所 611830)
副所长 李骥 87288156(办公电话)13882904820
办案警察:龚崎 13880822171 李平
都江堰检察院公诉科:(地址:都江堰市岷江路检察院 邮编:611830 )
科长: 邱巧红 13880821107
工作人员:胡静 87158405

其他相关人员:
都江堰市国保大队
周朝清 13568911866 大队长
杨先明 13036686122 副大队长
罗林 13438213315 副大队长
张平 13208210868
袁兰兰 13880626931
麦朵 13683486666
610办公室 (地址:都江堰大道215号市委)
徐文海 13709054388主任
冯用文 13980414114主任
杨才发 13881892533主任
都江堰公安局法制科(地址:都江堰市彩虹大道南段1025号 6118309(邮编))
法制室 龙奇(科长) 87128247 (办公室电话) 13550327195(手机)
李武顸 13882139119
徐四维 13550259904
顾箴 18980778096
青城山派出所
所长 刘飞 13980411290
检察院的其他人员:
何淼 13881897088 检察长(以下全是副检察长)
冷启鹏 13982069358
杨堰宁 13608188956
郭灵 18982017355
胡敏 13882139128
包奕波 13709029651
黄静 13982182816
邱巧红 13880821107
吴厚成 13688315434
杨斌 13982087755
朱顺文 13908195699
检察院其他工作人员(公诉科)
胡敏13882139128
黄静13982182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