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姥姥和母亲发毒誓的教训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二月九日】看了《明慧周报》有关发毒誓带来的恶果的小故事,想起了我小的时候听老人讲的一件事。

我母亲第一次结婚后生了个男孩。孩子在十岁左右,丈夫病重,临死时对我母亲说不让她改嫁。我姥姥和母亲就对他发誓:如她改嫁不得好死。

可母亲在丈夫去世后过了几年就和我爸结婚了。我刚刚记事时,那年头生活困难,那个男孩在回我姥姥家的路上过河时就淹死了。

到了六六年的春天,我舅舅得了精神病,我母亲就去看他,一进门舅舅就把我母亲和姥姥用棍子打死了。我舅舅就被拘留了,他说他“打死了两头猪”。这件事当时整个县城没有不知道的。

这个血的教训,由不得人信和不信。其实,古人对“誓”的约束是非常惧怕的,决不轻易发誓。共产党邪教组织通过发“誓”的方式,为了给自己建立一个数量庞大,由少先队员、青年团员和共产党员构成的层级分明、责任各异的“牺牲”者集合体。好在神佛慈悲于人,给与老百姓“三退”的机会,将入中共邪党团队时发的毒誓抹掉,作废。愿良知尚存的人快“三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