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抚顺副处级干部被劫持三月 律师遭殴打威胁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原抚顺市公安局副处级干部、法轮功学员王素芳向人讲法轮功真相,被绑架、非法关押近三个月。家人请的律师遭警察殴打、司法局威胁。

王素芳女士现年六十四岁。她原来身体多病,修炼法轮功以后,身体越来越好。她用自己的切身体会,将大法的美好传播给世人,因此屡遭中共绑架、关押。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一日下午,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区分局福民派出所派出两名便衣警察和便衣“保安”在大桥上将“讲法轮功真相”的王素芳强行带走,未出示警察证、传唤证等。在非法限制王素芳人身自由以后,未通知王素芳家属就把她劫持至抚顺南沟看守所,后新抚区检察院非法批捕。该诬陷案的承办警察为解昂,该派出所正副所长为陈维和赵伟。

王素芳的家人一周后才得知情况,先后聘请了张科科律师及石律师为王素芳讨公道。

律师被派出所扣押、殴打 遭司法局威胁

张科科执业于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二点十五分,张律师进入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区分局福民派出所,在二楼215房间见到了案件承办警察解昂,说明是案件家属请的律师,来了解情况。解昂做了简单答复。张律师认为不构成犯罪,表达了申请撤案的要求。解昂野蛮要求张律师拿出律师证和身份证,抢夺张律师出示的案件当事人家属委托书。

警察郭金石一手拿着苹果手机一直对张律师录像,张律师要求郭金石使用执法记录仪,侧身面对郭金石,偶尔用手遮挡手机摄像头。郭金石在毫无征兆和表示的情况下脚踢张律师。在张律师将要本能反抗时,解昂和郭金石拦住他。郭金石接连将张律师踹倒在椅子上,直到张律师伸脚抵挡。在四、五个警察的合伙下,张律师至少被踢踹五脚。张律师手上旧痂破口流血,后来感到喘气困难和大腿疼。

张科科律师被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区分局福民派出所扣押近三个小时,限制人身自由。之后,张律师向新抚分局及新抚检察院投递被殴打控告状。

石律师执业于河北省邯郸律师事务所。石律师受王素芳的家属委托,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六日上午,在抚顺南沟看守所会见了王素芳。下午,石律师到检察院预审科,科长说案子已退回到新抚区国保大队。接着,石律师又来到新抚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按法律依据要求无罪释放当事人,被法制科科长贺伟拒绝,并把石律师随身带的三个有关身份证件要去,证件上的信息被做了详细的记录。

今年过年后,石律师和张律师同时遭到当地省司法局的不公对待,不再给空白名头的委托代理书,其目的是控制接收法轮功案件。河北司法局告诉石律师,接收法轮功案件得向他们汇报;湖北司法局告诉张律师再不准接收法轮功案件,否则年检不给验收律师证(即:吊销律师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