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市高松遭冤狱折磨和奴役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高松女士,二零零九年被抚顺市恶警绑架,在抚顺市看守所被关押迫害半年多以后,又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折磨和奴役。

以下是她遭受迫害的经过。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八日,高松去抚顺市一位法轮功学员家,不料在门外被抚顺市警察非法抓捕,劫持到抚顺市望花区光明派出所,当时负责审讯的是两个警察,一个叫王永海(音),另外一个警察不知姓名。高松不报姓名,王永海就用手使劲打高松耳光,打了一会,又改用拳头打,再过一会,把高松的鞋脱掉,王永海用他穿着皮鞋的脚使劲踩高松的脚,而且还拧劲,转圈的踩……后来王永海又用他的鞋跟刨高松的腿。他们还叫嚣着说去拿电棍。

酷刑演示:踩脚
酷刑演示:踩脚

后来警察在高松的包里找到了家人的证件,认出了高松,下午他们又去非法抄家,抢走了法轮功师父的法像和大法书,还有一些传单和小册子,少量光盘,几箱复印纸,同时还有一个高松父亲留下的SONY牌影碟机,都被警察抢走了。

在光明派出所那个负责审讯的不知姓名的警察还非法抢走高松随身的一千二百多元钱。后来他们又换了两个警察(都是光明派出所的警察)逼问高松复印纸是从哪来的,其中一个警察用拳头使劲打高松的肩胛内侧,震的心脏十分痛苦,后来另一个警察使劲掐高松的锁骨,并用拳头使劲砸高松的肩膀。

被非法关押的第二天晚上,高松被劫持到抚顺市南沟地区的抚顺市看守所。抚顺市看守所的生存条件十分恶劣,吃喝拉撒睡都在一间屋里,并且严重超员,由于人太多了,不用说晚上睡觉了,有时白天坐着都有一种喘不上来气的感觉,并且还被非法强制劳动,从早上干到六点半,一般都得干到晚上六点到八点不等。而且除了上厕所之外,看守所不让随便下地,所以吃饭的时候不能洗手,干活用的胶都是有强刺激性的,味道刺鼻,对人的身体伤害很大。

在抚顺市看守所,除了有一间囚室是每个人一个月要交五百元钱的之外,都得干活,有年岁极大的没有任务但也得干。吃的都是十分脏的饭菜,萝卜土豆上的泥根本都不洗,虫子什么的都在里面。抚顺市看守所里面卖的东西都是超高价的。家属给存的钱,先得交给看守所二百四十元钱,里面被关押的人自己根本花不着。

后来,高松被非法判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末,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那里更是人间地狱。刚到监狱的第一天,在监狱的入监队,从看守所带去的基本生活用品和衣服,狱警只给留了两卷手纸、两套内衣、一块香皂、一块肥皂,其余不管有多少,全都给锁在一个编织袋里不让用,监狱这些手段只是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

傍晚时,高松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三监区(后来改为一监区),当时三监区的监区长是张晓兵,科长是马秀艳,马秀艳是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还有一个干事叫朗朗,也是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

到了那里高松先被隔离,狱警科长马秀艳指使两个犯人(名字分别叫张薇、朱旭升)折磨高松,想迫使她转化。她们强迫高松看污蔑法轮功和法轮功师父的书和录像,并且连续几个白天罚站,晚上不让睡觉,或有时到很晚才睡觉,逼迫高松转化。

后来,为了迫使高松转化,这两个犯人使用阴损狡猾又省力气的手段来折磨,因为到了三监区后,日用品很快就用完了,张薇和朱旭升她们两个犯人断绝了高松女士的最基本生活用品,比如卫生纸等等,用她们的话说“打你干啥呀,怪累的,你们还有把柄抓”、“一卷手纸能用多长时间,别的可以不用,手纸不能不用吧,水洗屁股还得有个瓶子呢,到时看你怎么办”……

被逼迫违心转化以后,高松仍然被夹控,恶人不允许她接触其他的人。并且还要强制劳动,每天早七晚七是常态,有时还得加班,而且法定的两天假也变成了一天。据说几年前从年头到年尾只有过年时能休息一、二天。加班时间有时早六点到晚九点,有时更长,这还是好的,有的监区几乎每天都有加班的。

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那些狱警为了赶任务,根本不管人的基本承受能力。监狱不象社会上的正常工厂那样人员比较固定,监狱的人员是经常变动的,所以不可能象社会上正常工厂那样工人的技术会越来越好,他是有一个适应的过程的,可是狱警却要求定额不断提高,这给人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有的人都快被逼疯了,完不成定额的每天被训斥,更严重的被打骂,有的被停止接见,或不让买基本日用品等。这些被非法关押迫害的人成了监狱为自己创收的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