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洗脑班的黑幕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长春市洗脑班,对外称吉林长春“法制教育培训基地”,在长春市兰家镇奋进劳教所(现改为戒毒所)南侧,青年路9588号院内的四层楼里,邮编:130114,牌子在大门里能看见,但大门外并没挂牌。

法制教育培训基地的头目(主任)叫刘小峰,何主任(女),由长春市610直接主管迫害,负责转化的帮教人员是:祝家辉、高志禄、邪悟人员李小燕(梨树县)。

十一月十四日,长春市洗脑班结束,吉林省洗脑班开始,由省政法委直接主管迫害,参与迫害人员均换为省政法委的610人员,省政法委610的邹军,常驻洗脑班负责具体迫害。负责转化帮教的是邪悟人员:李合举(男,舒兰)、刘双慧(女,舒兰)、李小燕(女,梨树县)、还有一姓刘的(女,50多岁),姓马的(男,50多岁)。

所谓的“610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一伙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各地610不法人员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非法私设洗脑班,劫持当地法轮功学员和在劳教所、监狱被非法关押期满的法轮功学员,企图强迫他们违心表态放弃信仰,也就是所谓的“转化”。

洗脑班是一栋四层的大楼(花钱租的),一楼大厅入口有封闭的电子门,二楼是办公地点,三楼非法拘禁着吉林省内各地法轮功学员。四楼也有办公室和会议室,帮教邪悟人员就住在四楼的房间。三楼是全封闭式的,走廊入口有电子门,窗户全部带铁栏杆。

进了电子门是监控大厅,二十多个房间的监控电视画面清晰可见。每个房间里靠近窗户有两张床,靠近窗户的棚顶有一个监控摄像头二十四小时监控,每个房间一个法轮功学员,一个社区陪护人员(报酬每天一百五十元)。每天晚上有至少四个警察轮流值班,查看监控,他们是从司法局或者奋进戒毒所、朝阳沟戒毒所借调过来的警察。三楼的尽头是一个大会议室,有很多座椅、投影仪、电脑、音响设备等,是用来给法轮功学员集体洗脑上课,二零一四年在这里开了两次 “揭批大会”,转化的人到台上胡说八道。

这里每天早六点起床,七点开饭,八点~十一点半上课洗脑,下午一点半~五点上课洗脑,晚上六点半~九点上课洗脑,九点半就寝。上课就是看污蔑大法的光碟,再由邪悟的帮教“做工作”,不转化的只能坐在椅子上,或者坐在床边不准动。帮教人员跟你说话时,法轮功学员沉默不说话就是抗拒转化,闭眼睛就用小喷壶往脸上喷水,说是叫你清醒清醒(李小燕就向时斌脸上多次喷过水),他们的说法就是:这是吉林省的政法委办的“法制教育学习班”,不能让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有这的规矩,把送你到学习班就是挽救你,转化好了就让你回家,不让你进监狱,但是你不转化,抗拒转化,最终就给你判刑。

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天除了上厕所(由陪护人员寸步不离的跟着),不准出房间,洗脸、刷牙由陪护人员把水打回来,在房间里洗漱,吃完饭后饭具让陪护人员去水房清洗。每个房间都有电视和机顶盒,但是不转化的不准看电视。这里的一般情况是遵守规定,就不打你,不遵守规定就狠狠地打。

十二月六日下午,邹军让陪护人员出去单独对时斌说:“你媳妇找国保(要人)了,国保要放你,但你不写转化的五书,我不能放你。当天晚上洗脑到了结束时间九点,邪悟人员李小燕说今天晚上学习到十一点结束。时斌说:“规定到九点(看污蔑大法的光碟),为什么让我看到十一点,我不看”。李小燕说:“你不看是吗?我去找领导。”马上邹军跟着李小燕来了,邹军问时斌:“你看不看(污蔑大法的光碟)?时斌说:“不看”。邹军伸手就打时斌,被时斌用手挡了一下,时斌说凭什么打人,邹军说:“我就打你了”,时斌说:“打人就不行”。紧接着邹军狠狠的几拳,打在了时斌的脸上,马上时斌的鼻子和嘴就淌了很多血,流了一地。邹军还没算完,持续不断的重拳打在了时斌的头部和脸上,把时斌打倒在地上,然后就用脚狠狠地踢时斌,邹军说:“我看你还敢不敢跟我叫号了……”。邹军还说:“我还让陪护出去,单独跟你说国保要放你,刚说完,你就开始跟我对抗。”时斌的上嘴唇里面因外部强烈的打击,被牙齿磕破,不断地流血,上嘴唇肿的翻了起来,左半部的头和脸被打肿了,睡觉时头的左半部疼的不敢靠在枕头上。

吉林省政法委洗脑班据说到十二月底结束,但是还有法轮功学员不断的被绑架进去,什么时候结束就不知道了,目前至少还有十名以上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禁在那里。

强制法轮功学员到所谓“学习班”强制洗脑,是没有法律依据人为的另外加害的行为,是法外施法,法外设定权力。刚结束不久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号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对法轮功修炼者的非法迫害何时能停止?

长春市洗脑班:
主任刘晓峰 0431-81036779、13304323033
祝家辉13154357536
高志禄13596034603
长春市610:
张德祥13804319596
吉林省政法委610:
主任张明久 办0431-88905959、13604443111
主任于国强
处长李光辉 办0431-88904870
副处长王光烈 办0431-88905696
邹 军 13159640070
长春市政法委:地址:人民大街78号 邮编130056
办公室:0431-88951465、0431-88991227、0431-88991018、0431-8899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