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冤狱者的下场(二)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接上文

(5)死于活见鬼的万国俊

万国俊,阴险奸诈。与来俊臣共同编了一本介绍告密、罗织罪名经验的《告密罗织经》,担任审判官和监察御史,常制造冤狱。

万国俊到广州,审查被流放到广州的人。万国俊不顾流放者哭诉喊冤,先把三百多名流放者冤杀了,然后,诬告说:“这些流放者都有怨念,如不穷究,作乱不远了。”在万国俊的带头下,其他官吏冤杀了三千一百人。万国俊和这些冤杀无辜的官吏,都见到冤鬼作祟,很快相继死掉了。

《旧唐书》“国俊等俄亦相次而死,皆见鬼物为祟,或有流窜而终。”就是记载的该项冤鬼索命事件。

(6)死于法办的“白兔御史”王弘义

王弘义,担任御史的官职,与来俊臣一起,罗织罪名,制造冤狱。

王弘义每次在盛暑之月关押囚犯,必定在小房间中,故意堆积蒿草,铺设毡褥。遭到这种酷热折磨的囚犯,一会儿就气绝身亡了。如果囚犯肯自己诬陷自己,就换到其它房间。

王弘义曾到乡里索要瓜。瓜的主人不舍得给他。王弘义就告状说瓜园中有白兔,让县官派人捕白兔。一会儿瓜园里的苗都被踩坏了。因此,得到了一个“白兔御史”的外号。

俗话说,自作孽,不可活。延载元年,王弘义被流放到琼州(海南),谎称自己被赦免。被御史胡元礼发现。王弘义理屈词穷,狡辩说:“我与你是一样的官职(指御史)嘛。”胡元礼说:“我胡元礼今天是御史,你是被流放的囚犯,怎么是一样的呢?”于是,依法处死了他。(即《旧唐书》记载的“乃搒杀之。”)

“白兔御史”王弘义惯于用法律陷害人,却最终死于法律的惩罚下。

(7)死于冤魂索命的“四其御史”郭霸

郭霸,担任御史,向武则天献媚说:“臣愿把徐敬业,抽其筋,食其肉,饮其血,绝其髓。”当时得了个“四其御史”的外号。

大夫(官职名)魏元忠曾生病,众御史都去探病。郭霸独自走在后面,请求为魏元忠尝大便,欣喜地说:“大夫您的粪味甘,或许不妙。现今的味是苦的,当即刻就能痊愈了。”是个恶心人的痞子。

郭霸曾经拷打芳州刺史(官职名)李思征致死。圣历年间,郭霸屡次看见死去的李思征,退朝回家片刻,就看见死去的李思征带着数十名骑兵,跑上郭霸家的大厅,说:“你诬陷我,我今天取你性命。”郭霸白日见到冤鬼索命,竟拔刀自己剖开自己的腹部,不一会,就生蛆腐烂了。当天,别人也见到数十名骑兵在城门那儿停驻了一下,一会儿就不见了。有一次,武则天好奇地问:“外面有什么好事吗?”大臣说:“郭霸死了,这是好事啊。”

《旧唐书》“须臾见思征从数十骑上其廷,曰:‘汝枉陷我,我今取汝。’霸周章惶怖,援刀自刳其腹,斯须蛆烂矣。是日,闾里亦见兵马数十骑驻于门,少顷不复见矣。”记载的就是这次冤鬼索命事件。

(8)打断别人胳膊、自己却被别人打断脚的姚绍之

姚绍之是武三思的爪牙。张仲之不肯依附武三思,姚绍之就逮捕了张仲之,命人用棍棒把张仲之的胳膊打断了。张仲之怒斥他说:“反贼,我的胳膊已经断了,命已送于你手,当诉你于天帝!”朝廷人人对姚绍之侧目。

姚绍之后来犯了贪污罪,朝廷派魏传弓审问。因为姚绍之曾经侮辱过魏传弓,姚绍之怕遭报复,就逃跑了,被人抓获的过程中,被击伤、折断了脚,因被查获赃款五千余贯,被放逐到琼山(海南)。在荒凉不毛之地,了此残生。

(待续)

(来源《旧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