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桂菊的行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队组成人员,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而法院庭长郝桂菊山高皇帝远,显然一个土皇帝,不按法律程序走,自己说了算。
这次开庭也没有通知家属,家属不断地打听情况才得知十一月二十一日开庭。在开庭前一天,家属向牡丹江检察院、中级法院反映事实情况,牡丹江检察院、中级法院也说这是违法开庭,让家属提出异议去找穆棱市法院。
下面看看穆棱法院耍无赖的强盗逻辑:庭长郝桂菊说:“不管你律师来法院多少次,我没通知你来阅卷,你就不能阅卷,你得听我的安排。”
找法院监察室主任王京龙,王京龙非但不监督郝桂菊违法行为,不制止违法开庭,还表示支持郝桂菊违法行为,说“要开就开呗。”
按法律规定,律师可以随时来法院阅卷。从七月份以来,律师从数千里地之外不间断的来穆棱法院要求阅卷,每次几天,穆棱法院郝桂菊从不接待律师,从未接律师电话,一直避而不见,致使律师不能正常合法阅卷。还有一次律师来,法院干脆撒谎说卷不在法院,骗走律师。
从检察院接到高玉琴的案件之后,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赵金玉和法院庭长郝桂菊沆瀣一气,以多种形式阻碍刁难,使律师无法阅卷。在开庭数日前,律师曾接到不确定身份的短信(号码为:13836321519)要开庭,律师回电要确定身份却拒接,致使无法确定身份,不能确定是法院发的短信。开庭前一天,当事人家属询问郝桂菊,为什么没有给律师起诉书?为什么不接律师的电话?郝桂菊恬不知耻地说:“我为什么要接,我发短信通知就可以了。”这种无视法律的行为,好象法院是她自己家开的、法律是她自己随时写的,这种不懂法、践踏法律办案的庭长也只有在流氓独裁者的法院才看到。
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非法开庭,当事人女儿在法庭旁听席上义正词严地说:“律师没有收到起诉书,律师不在,开庭违法!”之后,当事人女儿被法警驱逐出法庭,当时高玉琴也喊到:“我的两位律师怎么不在?怎么给我开庭?”公诉人在宣读陷害高玉琴的黑材料时,高玉琴说这些都是假的。之后心脏病发作人事不省,法院找来法医给灌药抢救,大约过了十多分钟,人才缓过来。公诉人还接着念他们伪造构陷的材料,而此时高玉琴已不能说一句话。
法庭上,公诉人念了五个证人的名字,虽然他们签过字,但他们当时均不知签的是什么。而在五个证人当中有高玉琴的丈夫孙国阳,当孙国阳在庭上听到念到他的名字,诬陷自己的妻子,愣住了,责问法庭上的人员说:“我什么时候证明过?”法庭上的人都不吱声了。庭后家属问其他的证人,有的根本不知情,说下次如果开庭,可以出庭澄清。有的害怕说不做证不签名,怕被抓,没办法。
这次迫害高玉琴的阴谋,完全是穆棱市公安局及国保大队派出所的恶警:国保大队长孙雅君、教导员李彦春、崔兴国、田立亮等人指使河西派出所找假证人做伪证,构陷黑材料迫害高玉琴。
高玉琴女士在修炼法轮功以前,身患多种疾病:风湿性心脏病、胆囊炎、偏头痛、低血压、全身浮肿,体重不足八十斤,是村里出名的病秧子。她自从一九九八年修炼法 轮功后,不仅病全好了,人变得更加善良。一九九九年中共发动对法轮大法的迫害后,高玉琴先后四次被中共人员非法抓捕,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被闯入家中的穆棱市国保大队警察孙雅君、李艳春、崔兴国、田立亮等人绑架、抄家,关押在牡丹江第二看守所。期间她遭酷刑折磨,后槽牙被警察田立亮打掉一颗,警察李艳春、崔兴国、田立亮等人对她施以抻刑,致使她不能走路。在穆棱市“610”及国保大队授意下,牡丹江看守所拒绝律师会见。律师多次投诉,一度被牡丹江公安局警察非法扣押七小时。
黑龙江省穆棱市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穆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23号 穆棱市人民法院
邮编:157500
法院庭长郝桂菊,手机13836321519,宅电0453-3122309,办电0453-3138161
法院副院长杜蕴青
宅电3129051
办电3122010
手机13845389051
监察室主任王京龙
办电313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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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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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57500
公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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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公安局
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239号
邮编:157500
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孙雅君(女),手机 13945376898,办电 0453-3186330
教导员李艳春,手机 13945320989
办电0453-3186331
崔兴国,手机13089851237
办电 0453-3186331
田立亮,手机13845317767,办电 0453-3186399
牡丹江第二看守所电话:0453-8107372 联系人:孙艳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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