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察陷害七旬余业顗女士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渝中区公安分局警察今年六月绑架了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余业顗(余邺懿)女士后,将她劫持到洗脑班迫害,现在又企图对她非法起诉、判刑。

余业顗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在发神韵光盘时,被警察绑架到渝中区七星岗派出所,之后被劫持至六店子拘留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又被沙坪坝派出所及街道综治办的刘德明等人绑架到千竹沟洗脑班迫害四十多天,于八月十九日回家。

八月二十日,渝中区公安分局警察来到余邺懿家中,交给她一份刑事起诉书。八月二十一日,渝中区国保队、刑警队的邓、雷等四名警察又把余业顗及其老伴弄到沙坪坝派出所,说是要对余业顗取保候审,要老伴保证监督。

十月二十一日,渝中区公安分局预审科的黄某某打电话给余业顗,说他们侦察完毕,现要报检察院起诉。余业顗问自己犯了什么法了?黄某说根据刑法300条。余业顗说:神韵晚会是弘扬五千年传统文化的,我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请你拿出法律依据……话还没说完,黄就说到时候检察院会作解释,于是挂断电话。

余业顗在千竹沟洗脑班被迫害时,洗脑班的头目王某说:不“转化”就把八十四岁的老伴的工资拿到洗脑班来陪着“转化”,还说要把他们在国外工作的儿子从国外弄回来。余业顗在洗脑班几次出现全身痉挛,血压200多,医生还说她有心脏病、帕金森病,而洗脑班头目王某还说她是装的。

余业顗回家后,其老伴就因高血压、心脏病被救护车送进医院,余业顗本来被迫害得站立都困难,还得要伺候老伴。中共人员将一个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七旬老人及其家人迫害到如此地步还不罢休,还要非法起诉,真是天理难容。

迫害责任人:
沙坪坝街道综治委主任刘德明,及手下谢韬
渝中区公安分局

蓝建恒
从渝中区第五中级法院下放到渝中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