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栓果女士,现年60岁,国家公务员,高邑县劳动人事局编办综合科科长。九九年七二零对法轮功的迫害,她认为是中共中央领导对法轮功不了解。所以她觉得有责任向领导反映一下真实情况。依照《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信访条例》:给信访局写了一封信,于2000年4月19日给单位领导写信请假去了北京。可是她还没走到信访局,正在打听信访局地址时,被一名武警截住,张口就让她骂李洪志师父,她说不会骂人,那武警就骂了一句,她说:“骂人是不文明的。”武警大喊一声:“抓法轮功!”随后上来四、五人把她推到车上,拉到了驻京办事处,下午有县公安局接回送到赞皇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回来后找局领导要求上班,局长让等一等,等到九月底,劳动人事局李俊梅给栓果打电话说:“把你关系开到人才市场了,你就别来拿了”。从此,停发了她的工资。后来听说给她开除留用处分,但是这个处分完全是违法的:一是既没盖章也没通知本人,所以是无效的;二是1993年10月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根本就没有开除留用的处分。2009年她已到了退休年龄,至今连退休也办不了。
王巧萍,女,现年59岁,国家公务员,原高邑县粮食局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9月30日上午,她正在粮食局办公室上班,翟局长把她叫到他的办公室,告诉她刚才人事局李俊梅打来电话说不让她上班了,她说为什么不让上班,局长说:江欣河(县委副书记)说过,先让她回去,以后再让她回来。她从此被剥夺了工作的权利,被停发了工资。
此前,2000年4月21日上午11点左右,县组织部任群柱副部长和一名工作人员到单位找她谈话,副部长问她法轮功是什么,还炼不炼。她如实向领导反映了自己修炼法轮功的一些真实情况,那位副部长当时就说:不放弃要进公安。她不理解是什么意思,更想不到因此会遭受迫害。可是就在这天下午下班后连晚饭还没吃,公安局警察张金龙和另一名警察到她家,要她到公安局问点事。到公安局就问了两句话,承不承认法轮功是“×教”?还炼不炼?她只因没说假话,就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被行政拘留。上班后又被纪检以被行政拘留为罪名被行政记大过,但始终没有通知本人。到2000年9月30日,被告知停止了工作。
牛新献,男,现年56岁,高邑县法院干警。2000年9月30日下午下班刚到家,法院副院长刘秀春打电话让他去一下,他去了之后,刘秀春、谢书平两位副院长在场,谢书平说:“我俩受侯院长(法院院长)委托通知你不让你上班了,停发工资了。” 牛新献说:“我没有违法、没犯罪为什么不让上班。”他们说也不理解,牛新献就这么简单地被剥夺了工作的权利。
在这之前牛新献曾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那是2000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刚下班到家,他被叫到公安局说是问点事,到那后只是问还炼不炼法轮功,他没有表态,可是公安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罪名将他送到赞皇县看守所非法拘留。法院领导知道后,立即打电话给公安局长李清章,质问为何无故将我单位干警随便拘留,并立即派车将他接回。
其实三个人被停止工作虽然没告诉为什么,可谁都清楚是因为他们修炼法轮功。
修炼法轮功对国家、社会、家庭有利无弊。牛新献没有炼法轮功的时候,又抽烟又喝酒,喝多后呕吐的受不了,曾几次找医生打针。自从修炼法轮功后,戒掉了抽烟喝酒的坏毛病,彻底杜绝了一切不正之风和不良习惯。而且在各方面都严格要求自己,不争名,不争利,勤奋工作。从修炼以来从不吃请受贿,秉公执法。在单位同事和家族亲属及老百姓的心目中,他是有口皆碑的好人。
赵栓果由于家庭不和造成的身体多种疾病。尤其是神经衰弱,晚上经常不能入睡,非常痛苦,对人生悲观失望,在她走投无路、家庭即将破裂时修炼了法轮功,炼功不到一个月疾病全无,小时候留下的每月感冒一次,一次半月十天的。还有生小孩时落下的脚跟疼、手腕疼、经常流泪落下的眼睛干疼、妇科病等一系列病痛一扫而光。和公婆弟妹的关系和睦相处,丈夫的暴躁脾气,她宽容忍让,心中充满了祥和与慈悲。工作上不争名利,吃亏让人。她分管的人才工作,当年被评为市级先进,市电视台还到高邑录了像。她一人承担三人的工作没有任何怨言。
王巧萍曾患有肾虚、神经衰弱、三四节腰椎骨质增生,腰肌炎,月子里落的左胳膊酸痛,左上颌窦炎,盆腔炎。美尼尔氏综合症,坐骨神经痛等多种医院治不好的疑难病,虽是公费医疗,可身体上的痛苦时时都在折磨着她,为了解脱痛苦,她接触过多种气功,钱花了不少,还是失望了。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困扰多年的慢性疾病一个个不翼而飞,无病一身轻,从此再没吃过一粒药,没有休过一天病假,工作更加精力充沛,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但为国家节省了医药费,在工作中做出了自己最大的贡献,工作的成就得到了领导与同事们的好评。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又被推荐为粮食局后备领导干部。都知道公务员连续三年优秀就可晋升一级工资,可她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的第三年,因人事局说指标超了,要求去下来一个人,当时她主动要求把自己去掉了。失去了晋升一级工资的机会。她还把上级给的奖金买成办公用品或用作会议费,就是在离开单位的那天,她还有一百元的奖金没来得及用,就把一百元交给了同事,委托同事给单位买成笔和本等办公用品。
事实证明他们修炼法轮功无论是对国家、对单位、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等有百利而无一害。
随意停止工作、至今不予解决和610部门的干涉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多年来,赵栓果、王巧萍、牛新献他们一直在找有关领导,要求恢复工作,也曾咨询组织、人事部门是否有什么规定修炼法轮功就不让上班、不让退休,还是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回答是没有。既然没有,那他们就应享受公务员和法官的一切工资和福利待遇。但是自始至终人事部门一直在听610的指使,610办公室也要求得有个说法,意思就是要他们转化,说是石家庄市610说的。他们让610人员拿出有关规定或法律依据,他们始终拿不出来,也说不出什么理由让放弃信仰。因为他们都明白这些人都是好人,表示也都同情他们,但是由于害怕受牵连,既不敢叫上访,又不敢给解决。
说到所谓“转化”,牛新献曾被强行“转化”,并说“转化”了就给他恢复工作,被转化的经过是这样:2002年7月9日早5点,正在熟睡的他,被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文辉领着十几个公安人员,跳墙进院,撕破窗纱,钻进屋里,无辜把他绑架到公安局,又送进看守所,当天下午被送到了石市“洗脑班”。到那后把他关在一间小屋里,逼着让他转化,也就是写四书,不写就不让睡觉,一班三个人轮流看着。只要一合眼就拧着耳朵往上拽、掐肌肉、烟头烫,两三天就被折磨的头蒙眼黑,只觉得头涨的很大,痛苦不堪,五天五夜没让合眼,在他头昏眼花,晕头转向,实在受不了的情况下,就违心的被所谓“转化”了,可还是没让回家。洗脑班的人说他不是真“转化”,他们说抽烟喝酒打架骂人才是真“转化”。一个月后,县610办公室主任李爱军又逼他上电视诽谤大法,因他没答应,就又被延期一个月。他经历了二个月的非人折磨,才被法院接回,解决工作问题只是一个骗局。
停止他们三人的工作、停发工资、至今迟迟不予解决、610人员的干涉已经违反下列法律:
《法官法》第四十一条: 辞退法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三十四条: 处分国家公务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处理决定。对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现行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对有下列违反本法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
(二)不按规定条件进行公务员奖惩、回避和办理退休的;
(四)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
《法官法》第四十七条: 对法官处分或者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他们三人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辛辛苦苦、兢兢业业为国家工作了几十年,现在他们都是六十岁左右的人了,如今没有一分钱的生活来源,十四年来无数次的申诉无果,希望当今领导能给予帮助,尽快恢复牛新现的工作,尽快办理赵栓果、王巧萍的正常退休手续,补发14年来他们应得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