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兰花女士,石家庄石药集团退休职工。二零零二年二月十日晚十一点三十分,家里的门铃突然急速不断的响起来,同时家里的座机电话也不断的响起。何兰花开门一看,原来是友谊大街派出所副所长史俊印和片警王晋生,带着桥西分局刑警队的三个人。
恶警闯进何兰花家就开始乱翻拿东西,也没有搜查证(后来追问,才给补办),把何兰花的很多私人物品都抄走。何兰花据理力争,他们才把她的一个便携式VCD机子留下了。
然后,有两个一米八高的警察把身材不高的何兰花架下楼,把她塞进警车里,边走边说:“注意注意,别让她走掉了。”之后,他们把何兰花非法关进石家庄第一看守所。
在狭小阴暗嘈杂的看守所,关了何兰花一年多后,石家庄桥西区法院冤判何兰花七年。何兰花提起上诉,被无理驳回,维持原判。
何兰花的家人找到六一零的人质问:“就一个老太太炼炼功,怎么就判那么重?”他们说:“她态度不好。”“态度不好”成为了邪党法院的判刑依据,也称为邪党随意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理由。
二零零三年,何兰花被劫持到河北省二监狱继续迫害,两个月后,送到保定满城监狱,在那里被折磨两年多,又送到石家庄河北女子监狱,直到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一日,何兰花才从黑窝里回到家。
在经历了监狱恶劣的环境和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如强制洗脑、犯人长时间的包夹、高强度奴役劳动、辱骂等精神虐待等压力下,何兰花的身体受到很大伤害。原本健康无病的身体,出现腰腿疼、胃疼、血压升高、上牙只剩下一颗,下牙也剩下不到一半了。
何兰花回家后,到石家庄市社保局续接退休工资,他们还要扣除她从非法判刑到二零零五年的所有工资,扣完后,才给她退休工资,这样一直扣了她两年,才给她发退休工资,退休工资也是按非法判刑以前的级别和基数。
中共邪党迫害不仅伤害了何兰花的身体和精神,也给她造成重大经济上的损失。
责任单位:
石家庄友谊大街派出所
石家庄桥西公安分局刑警队
石家庄桥西区检察院
石家庄桥西区法院
河北女子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