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例:主管药师被剥夺生存权
吴引倡,男,年龄四十多岁,毕业于上海中医学院,中药专业。在北京西苑医院工作,主管药师。二零零一年一月,因到中央党校散发传单被绑架劳教一年;二零零二年,因发、邮寄真相光盘,被顺义沙岭邮局举报被绑架,判刑八年。
吴引倡自从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后,单位就停发了工资,没有了任何经济收入。按当时每月二千元计算(最低工资数字),十五年的时间,共计三十六万元。
吴引倡父子 |
第二例:昔日新华社编辑成为五无人员
高维平,女,四十多岁,原中国新闻社研究部采编。被非法劳教二次,二零一零年非法判刑三年。
高维平 |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高维平因向单位领导,信访部门以及中央有关领导写信,上访反映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被侨办、中新社全社通报处分,扣发工资和奖金。二零零三年九月,第一次非法劳教回到单位后,单位要求高维平写保证书,高维平拒绝。因此被下放到中新社地下室的印刷车间劳动,剥夺作为国家公民的应有的一切福利权益,甚至选举权;还扣押她住房款十几万元。她只在车间干活,由中新社人事部门发放临时工资,并不断要求写保证,表态等。
二零零四年五月八日,单位领导威胁高维平若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还要把她弄到公安部门,高维平只得离开单位,被迫流离失所。直到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高伟平被绑架非法判刑三年,被单位开除,成为五无人员。从二零零一年至今没有任何生活来源,找临时工作来维持生活。
高维平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中新社人事部门多次停发、减发工资,还扣押她的住房款十几万元,最后因非法判刑被单位开除,成为五无人员。
第三例:国家公务员被辞退
王友群,男,五十岁左右,大学,原中纪委尉健行的撰稿人。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五年。
王友群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辞退。二零零一年失业一年多,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八年,这五年在监狱被迫害,至今,经济损失约100多万元。
第四例:博士后被单位开除强行从单位住房中赶出家私堆在大街上
王永谦,物理博士后,三十多岁,在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从事尖端研究,是优秀的青年科学家,科研骨干。王永谦博士被多次非法关押、洗脑,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劳教二年零六个月。被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开除,并强行从单位住房中赶出,家具及家私被放在大街上。其妻周湘元非法判刑五年。王永谦夫妻二人均被原单位开除,不得不重新谋职。
第五例:昔日研究院的会计师今成五无人员
苑雯,女,五十多岁,中国计量研究院会计师,被非法劳教二次。
二零零一年九月,苑雯被安贞街道办事处610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劳教回来后,被中国计量研究院开除。现为五无人员。
第六例:中国传媒大学教工无原因减发工资
欧阳燕,女,六十多岁,中国传媒大学国际传播学院公务员。
二零零零年,因去天安门证实法,当年的年终考核被无故定为不合格,停发年终奖,人事处处长说:“没办法,上面就这样规定的。” 从此欧阳燕被降职,工资基数随之被降低,一直延续到退休,这十几年。
第七例:北京外国语学院教师在校多次被绑架并减发、停发工资
胡传林 |
胡传林,男,四十多岁,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硕士。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务处工作。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胡传林四次被绑架、二次非法劳教。
二零零九年三月,胡传林第一次被非法劳教回校后,被学校边缘化到后勤处工作。因为胡传林多次被中共迫害,他的所在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的年终考核,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年份定的是不合格处理,这种不合格是跟经济利益直接挂钩的。胡传林第一次被非法劳教期间(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二零零九年三月),学校没发一分钱工资,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
在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期间,在胡传林的妻子被非法劳教时,胡传林也被非法的所谓“取保候审”对待,之后无罪解除。可是在这两年多期间,单位只发给基本生活费,当时的单位人事处说是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发放的,可是政策明明规定的是当“取保候审”无罪解除的时候,扣发的工资和岗位津贴要补发,但当时的人事主管领导却始终推诿不予补发。
胡传林的数次被绑架都是在单位发生的。多年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人事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一直遵照上级命令,实施“转化”胡传林的计划,并部署监控、“转化”胡传林,最后一步就是若胡传林拒绝“转化”就将他劫持到洗脑班、开除工职。
第八例:中国传媒大学教师无原因减发工资
黄玲,女,四十多岁,工科硕士,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中国传媒大学理学院任教师,是胡传林的妻子。非法劳教二次。中国传媒大学保卫处多次参与绑架管理学院教师黄玲。
胡传林、黄玲夫妇被迫害期间遭受直接经济损失约五十万元。
第九例:原国保公务员成为五无人员
马红军,男,四十多岁,大学,原在北京市国保工作。被非法劳教二次。
马红军,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工作单位北京市国保开除,从此没有了任何经济收入,靠打工维持生活。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八年。
第十例: 工程师被非法劳教后竟被开除工职强制将人事关系转入街道
程宇欣,男, 六十四岁,大学,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师。被非法劳教一次。在二零零二劳教期间被单位非法开除工职。后来家属给单位送了相关文件,申诉说明因劳教开除工职是不符合规定的。首先劳教本身就是非法的,又被开除工职,既违法又违规。华北电力设计院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公然做出了这样的无理处理决定。程宇欣非法劳教回来后,拒绝在决定书上签字。但是,单位还是坚持这样的处理,华北电力设计院最后将程宇欣的人事关系强行转送街道。
第十一例:昔日工程师只因拒绝去洗脑班被开除
袁世杰,男,原北京电视机厂,工程师。被非法劳教二次。因拒绝去洗脑班被开除。后被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出来后,自己找工作维持生活。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七日,再次被非法劳教二年零六个月,没有了生活来源。
第十二例:清华大学讲师只能去私企打工
褚彤 |
褚彤,女,清华大学毕业,原清华大学微电子研究所讲师。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二年间,非法判刑二次,被迫害时间总计约:十二年零六个月。
一九九九年十月因上天安门城楼打“法轮大法好”横幅,被以“非法示威罪”判刑一年零六个月,假释出狱后因在明慧网上揭露邪恶,遭“通缉”报复,二零零二年再次被绑架,同时警察抄走了她们家所有的现金二万八千多元,二零零四年被再次判重刑十一年。
二零一二年回家后,清华不但没有给她解决工作问题,人事关系在褚彤第一次被迫害时就被强送到街道,由教师降为工人待遇。褚彤后来只能在私企打工,不得不自己交纳三险费用。
第十三例: 国家员工被胁迫辞职离奇死亡
田世臣 |
田世臣,男,二十多岁,北京福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员工。二零一零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田世臣在尼日利亚工作期间,在中国城对朋友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中共驻尼日利亚大使馆监视调查。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底,田世臣从国外回京,从机场被劫持到福田公司副书记孟凡义办公室谈话四小时,被胁迫辞职并要求二十四小时内离开北京,田世臣回家后十六天突然死亡。他是运动员身体非常强壮,从不用去医院打针吃药。他回家后十六天早上突然离世,火化后发现骨头红色,特别是上半身比下半身骨头要红的多,一个健康的人的骨头怎么能发红呢?有经验的人说只有中毒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第十四例:昔日中央电视台体育部工作现在一卖场当搬运工
李关花,女,五十多岁,北京邮电学院毕业,原中央电视台体育部工作。二零零一年被绑架非法判刑七年。李关花在二零零八年出监后,已被中央电视台开除,失去一切生活来源,成为五无人员,后来在北京的一大卖场当搬运工,维持生活。
第十五例:因拒绝去洗脑班竟被开除公职
苑霜,女,五十三岁,原北京红都集团职工,被非法劳教二次。
二零零零年因拒绝去洗脑班,被单位开除公职,失去工作,没有了任何经济收入的来源。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劳教二年。出来后生活无着落。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三年再次被非法劳教二年零六个月。
苑霜在二零一三年被迫办理了不正常退休,没有任何医保等。每月只给一千三百元钱。如果按正常退休规定,苑霜有三十年工龄,退休医保等费用就不应该是这个数字了。而苑霜在二零零零年至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四年间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如果按每月一千元的工资计算,合计约为:十几万元。
第十六例:因劳教被开除工职
朱志亮,男,四十多岁,大学,在航天企业工作。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朱志亮被非法劳教后,因此被单位开除,没有了任何经济来源。
第十七例:本份人被开除并遭抢劫性抄家
张青山,男,五十多岁,原是北京市暖瓶厂工人。非法劳教二次,非法判刑一次。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北京市暖瓶厂开除工职。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早晨,张青山在街上讲真相时被当地“六一零”勾结派出所绑架。以查户口的名义欺骗了张青山的妻子,闯进了他们家,非法抄家,非法从张青山的家里抢劫走了大量的私人财物。
第十八例:青年才俊工作前程屡遭迫害
曹东 |
曹东,男,四十多岁,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法语系,旅游公司职员。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判刑二次。
曹东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法语系。毕业后任职北京一家旅游公司。他能力强,淡泊名利,善待同事,深得公司信任。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这个善良、有为、充满活力的年轻人,持续遭受邪党的迫害。曹东于二零零五年回北京家中,为谋生,曹东在北京与朋友合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厂,经营理想。后北京国安二处以他接受采访为由,再次将他绑架,搜查车厂,并对车厂人员进行监视,终使车厂关闭,导致他负债累累。
第十九例:高级技工被开除
贾彦茹,女,五十多岁,原北京钢铁设计院高级技工。非法判刑二次,非法劳教二次。二零零一年,贾彦茹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北京钢铁设计院无理开除。
第二十例:国家公务员被除名
吴岚岚,女,四十岁左右,毕业于南京大学。原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工作。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判刑一次。二零零二年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单位除名。
第二十一例:儿子上学的学费和生活费被偷走了
张芳 |
张芳,女,五十多岁,初中。二零零四年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八年非法劳教二年零六个月。自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八年被绑架七次,七次被非法抄家。
在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九日早六点多钟,丈夫刚上班。过了约十分钟,就被太阳宫派出所及610人员劫回,把张芳和丈夫一同绑架,并强行抢走了她们家的钥匙。610的人说:“多配几把钥匙,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就这样朝阳区太阳宫派出所及610的人员,在没有任何家人及第三方在场的情况下,将她们放在家里的,给大儿子上大学的生活费,给二儿子准备考大学的钱,当时放在床铺被子下面的一万元,被偷走了一半,五千元。张芳的丈夫是个老实人,什么也没敢说,张芳却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被非法判刑三年。
张芳遭到多次非法抢劫式抄家,丢失人民币五千元。
第二十二例:私企老板没有了任何经济来源
王双利,男,六十多岁,原来自己经营一家企业,被非法判刑一次。王双利的妻子熊善富,五十多岁,被非法判刑一次。
王双利、熊善富,他们夫妻俩共同经营服装企业。二零零一年,因拒绝去洗脑班,从此流离失所,没有了任何经济来源。二零零五年夫妻双双被同时绑架,分别非法判刑五年。
第二十三例: 原国保公务员成为五无人员
原军,男,四十多岁,原在北京市国保工作。被非法劳教二次。
原军,二零零零年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工作单位北京市国保强迫辞职。当初单位说:辞职后给三万至五万元的补偿费。辞职后,单位又说:“因为你是炼法轮功的,补偿费不能给你”。从此没有了任何经济收入,靠打工维持生活。
第二十四例:因拒绝去洗脑班被停发工资
陈军杰 |
陈军杰,女,五十七岁,北京铝制品厂职工。二零零四年非法判刑三年,后又被非法劳教二年零六个月。
陈军杰,二零零一年因拒绝去洗脑班被单位停发工资七年,约合人民币十万元左右。于二零零七年才允许办理退休手续。其丈夫因受牵连,被非法劳教二年。二零零三年因劳教被可口可乐公司开除工职,从此后没有了任何收入,靠打工维持生活,自己缴纳各种保险。
第二十五例: 法院法官就这样失去了公务员身份
王崇明,男,四十多岁,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原密云县法院法官。二零零六年被非法劳教。
一九九九年法轮功被邪党迫害后,王崇明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密云县法院负责人非法要求王崇明在法轮功和工作之间做出选择。王崇明毅然选择了法轮功。从此,他便失去了自己的工作。二零零八年遭非法劳教回家后,为了谋生与妻子共同经营一家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