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的罪恶(上)

更新: 2019年06月17日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日前,位于成都新津县花桥镇蔡湾的所谓“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即臭名昭著的“新津洗脑班”,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据悉,当局斥资千万作为“装修”的费用。这个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是四川省和成都市六一零直接下令设立的,但其组织机构代码却无法查到,换言之,是一个非法机构,是用于专门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的黑监狱。

根据突破重重信息封锁收集的数据,自二零零三年以来,这个洗脑班非法拘禁法轮功学员至少达上千人次,至少七人被虐待致死,有的被折磨致精神失常。

现正在被重新拆建的非法拘禁法轮功弟子的楼房(入口大门处的外墙)
现正在被重新拆建的非法拘禁法轮功弟子的楼房(入口大门处的外墙)

据明慧报道,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年冤狱期满的成都建筑专家蒋宗林被直接劫持到该洗脑班后,其家人亲友前来问询要人时,问到该单位的性质,“中心”的所谓主任、主要操盘者殷舜尧恼怒地说“单位性质问题,你没得资格跟我谈”。

虽然没有组织机构代码,是一个完全的非法机构,但新津洗脑班各科室俱全,分工细致,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实施迫害的“机制”。其中,最主要的应为所谓的“教导科”,全面负责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洗脑“转化”——当然也包括最后和公安一起逼迫法轮功弟子说出其所了解的与法轮功相关的情况,也就是它们所说的“彻底‘转化’”——之前所谓科长是殷舜尧,目前则是包小牧。此外,还有所谓“后勤科”,所谓科长姓胡,保卫科,还有专门与“公安国安”联系的,则由曾可负责。

自零三年建立至今,新津洗脑班的“领地”几经变迁,先是在因追随周永康积极迫害法轮功今已落马的李春城的“亲自关怀”下,将一墙之隔的“猫管所”划入;五一二地震后,唯一的一栋六层大楼,也内部断裂,成为危房。于是成都市委将其旁边的亚非齿科技术学校合并过来,又改造装修作为洗脑班用。

大规模的非法拘禁

虽然号称“法制教育中心”,但其运作与法律完全背道而驰。据《宪法》、《立法法》等的相关规定,限制人身自由必须由法律,即人大设定。显然,所谓“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不是人大设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机构。但这个“中心”自成立以来的十多年中,对公民人身自由剥夺已达千余人次。这还是不完全统计,非法拘禁的时间多为数月,有的数年,最长达七年之久。

根据《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治罪法》等国际法和国家公约,如此大规模的非法拘禁,已构成反人类罪。

令人悲哀的是,这个号称“法制教育中心”里面的“老师”,似乎并不知道它们的关押行为严重违法和犯罪,反倒以此作为胁迫法轮功弟子妥协,配合它们的精神控制的砝码。无论是王秀琴、徐丹、包小牧等,他们经常挂在口头上的一句话就是:“不写是出不去的。某某某那么多年,现在还在这儿!

没有底线的侵权 没有约束的违法

与法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监管场所,如拘留所等不同的是,不管是拘留所、看守所、监狱对限制人身自由有严格规定,必须由相应的执法人员执行,经过相应的司法程序,并且执行中必须出示承办人的有效证件,同时出具相应手续,时间上也有明确规定,并且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家属,而当事人和家属有聘请律师的法律救济机制和途径——这些都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不管在实际操作中怎么样,但至少有这样的规定和形式。同时,在法定的监管场所,法律在剥夺人身自由的同时,也对一些基本权利如通讯权、和家人会见权,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和保障,即使刚刚被废除的劳教制度,还有一个所谓“报批”的程序,还有一个“复议”和“行政控告”的机制,但这个披着“法制教育”外衣的洗脑班,却连这一切哪怕是“作秀”的形式都没有。

由于没有法律的授权和规定,这个“法制教育中心”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没有任何规则可循,没有任何程序,不出示任何证件、不出具任何手续,也不给当事人或家属任何书面文书——家人和当事人本人没有任何知情权可言,法律救助机制则根本无从谈起。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长短则由“领导”随意决定,而被害人的所有权利——与亲人通信、见面……得不到任何保障。“领导”若觉得需要,可频繁安排见面,甚至强制家人“常住”洗脑班;反之,法轮功弟子可能常年无法和家人见面、联系,被迫与家人、与亲情、与人伦彻底断绝。由于不讲任何游戏规则,这个号称“法制教育中心”的新津洗脑班在实际操作中,随心所欲,没有任何底线。

绑架善良民众出卖良知的所谓“走程序”

或者说,如果说新津洗脑班还有规则和底线,那就是他们的不变的目的——所谓的“转化”。它所有的一切,包括机构的设置,不同的分工,所有的运作,都是围绕这条线展开。

“转化”一词对于广大普通民众而言,也许过于陌生,而对于新津洗脑班人员来讲,“转化”一词意义众多,意味着他们的“成绩”、奖金,而“转化”实质所指的内容,则是法轮功学员表示放弃信仰,虽然,洗脑班人员清楚知道,几乎所有的转化都是假的。换言之,他们首先就是要逼迫人们在强权下说假话,但这只是第一步——将信仰者绑架上贼船。他们通常会告诉法轮功弟子,写了(即表示放弃信仰)就可以回家。如果有法轮功弟子相信了,写了“保证”之类,却发现,不仅回不去,还会被一步步引向更深的深渊——被要求指鹿为马,承认或默认那些颠倒是非黑白的对法轮功的恶毒诽谤;然后,被要求出卖良知,诋毁心目中最圣洁的信仰;再接下来,完全接受洗脑班对自己包括思想等在内的所有的控制,直到最后,被要求出卖朋友——至此,修炼者可能就被完全捆绑在罪恶上,难以回头。

当然,新津洗脑班人员还忘不了向被非法拘禁的公民要求感谢——为自己受到的非法拘禁、以及由此的各种精神摧残、嘲讽,甚至最后被迫违心的放弃尊严,向“中心”的人员致谢!……

这是一个扼杀人性、颠覆善恶、泯灭良知和尊严的过程,也是新津洗脑班设立存在的底线和根本目的。为此他们不断的积累经验,并制定了一套方案,洗脑班人员称之为“走程序”。而这个“走程序”的最后一环,便是所谓“交代”。——信仰法轮功的公民的个人情况、生活范围、交友情况,在他们眼中都是“情报”,都是他们想要掌握和控制的,尤其是认识谁,怎样认识的,某某消息是怎样上到明慧网的,谁做过什么,等等,都是它们竭尽全力想要诈取的。虽然,这些行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行为,或者说是正义之举,但却可能成为国保“打击”迫害的借口,或下一步迫害和深入监控、骚扰的线索。

最后这一步,一般都是洗脑班协同国保警察完成的。

指挥和实施迫害的中枢机构

用殷舜尧等洗脑班人员的话讲,新津洗脑班是“多家单位共同监管”,同时,又是省市六一零直接下令设立、并直接控制,使其成为全方位指挥和实施对成都乃至四川法轮功公民的迫害的机构之一。横向而言,新津洗脑班经常与其它省市洗脑机构交流洗脑经验和方法,以及洗脑资料;纵向来说,新津洗脑班人员经常假“中央”之名,“向中央汇报”或“向中央请示”,也经常有“中央”来的所谓“视察”。

四川尤其成都法轮功学员的情况,特别是国保国安等通过非法跟踪、监听,以及在洗脑班的欺哄、恐吓、威逼利诱、逼供诱供所得到的他们认为的“情报”——其实都是非常普通正常、受法律保护的合法行为,如,谁认识谁,谁用过什么信箱,某某信息是怎么上传至明慧网的,等等——很多都会汇总到新津洗脑班。新津洗脑班对这些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也就是说,新津洗脑班里面掌握着大量它们认为的法轮功的“情报”,包括,明慧站内信箱的使用,向明慧投稿的方式,等等。

新津洗脑班通过与成都乃至四川各地六一零、国保及监狱六一零的网络式联系,掌握法轮功弟子的状况并制定相应的应对和迫害。洗脑班人员徐丹、殷舜尧、包小牧等,都曾到简阳养马河等四川关押大法弟子的监狱“出差”,配合监狱给法轮功弟子(尤其成都法轮功弟子)洗脑,并决定在其冤狱期满后是否继续劫持迫害。当然,决定是否继续迫害,主要是殷舜尧,以及包小牧参与。二零一一年底,成都优秀会计毛坤拒吃牢饭抗议监狱当局 “不转化,到期也回不了家” 的威胁,殷就曾“亲自”去试图哄骗毛坤进食。

据明慧网报道,二零一一年七月到十月,殷舜尧、徐丹曾到彭州市三圣寺洗脑班蹲点,致使彭州市三圣寺洗脑班迫害加剧。

同时,一些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迫害的案例,新津洗脑班也有参与。一方面,新津洗脑班用作逼供诱供和罗织罪名的场所,如,蒋云宏、严小平、双流的邓小明,等等,都是在新津洗脑班被国保逼供诱供后被构陷冤判的;另一方面,洗脑班里面经常会开商议对法轮功弟子的非法迫害的所谓“协调会议”——用他们的话讲,就是商议对某法轮功弟子是否“打击”,是否“交公安”。如,备受海内外关注的钟芳琼案,当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弟子大部份都被劫持到新津洗脑班。最终由所谓“协调会”决定和挑选一部份人作为“打击对象”。

新津洗脑班还是各地方六一零人员“学习”之场所。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