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非法判刑迫害综述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中国大陆综合报道)中共利用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具有时间长、披露难、更隐秘、更残酷等特点,历年来中共利用判刑、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非常残酷。

据明慧网报道的不完全统计(实际数字远远大于此),截至2013年初已披露出来的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达11425人;截至2013年7月已披露出来的被监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372人,遍布全国122个监狱。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率达3.26%,是劳教所2.19%的1.49倍(见:注1),非法判刑、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之残酷,比劳教所有过之而无不及。

中共对外宣称停止使用劳教制度,但对各地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并未停止,“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操控公检法人员利用判刑替代劳教,继续长期非法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山东即墨市田横镇东陆村村民宋玉胜,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一日被绑架,几天后未经开庭就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八月二十八日被劫持到济南监狱关押,整个过程只有十七天。

二零一三年九月底,河北保定市南市区法院非法判法轮功学员王满红三年,宋国彬二年。警察当初绑架他们的理由是:共产党要开十八大了,开完会就把他们放出来。结果,警察不但不放人,还在长达十六个月的非法关押期间,三次编造“证据”、更改“罪名”,两场非法庭审不到两个半小时就匆匆结束,而“共产党要开十八大了”这原来常常是用来劳教的理由!

湖北省武汉市法轮功学员李菊华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被铁路警察绑架,后被黄陂国保警察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禁十五天。但十五天后,国保警察又当着家属的面强行把李菊华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并扬言:“事情没那么简单,要送去‘学习’几天,现在劳教制度取消了,搞不好要判刑。”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一三年上半年,被非法庭审、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四百四十五人,几乎与二零一二年被非法判刑的四百九十七人数量相当;在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各劳教所陆续解散的同时,大量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中共不法人员以判刑代替劳教,有的案例的理由和借口和以前非法劳教没什么两样。此外,二零一三年已披露出来被监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二十九人。

一、撕掉法律伪装 肆意制造冤假错案

中共利用迫害法轮功是非法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仅仅是披着所谓法律的外衣行迫害善良之事,本来就是冤案。二零一三中共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众多案件中,甚至公开撕掉法律的外衣,明目张胆的耍起了流氓,甚至公开叫嚣“不讲法律”,制造了许多冤假错案,凸显中共邪党的流氓、邪恶基因。

公开叫嚣“不讲法律!”

二零一三年七月九日,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法院的女法官对法轮功学员的律师说:“不要跟我讲法律。”律师反问:“不讲法律讲笑话吗?”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日,吉林法轮功学员刘伟的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遭到农安县看守所所长李清国拒绝,律师让其出示法律依据,李清国说:“法轮功案件不讲法律。”

打压律师

蛮横威胁、辱骂、推搡律师这些都是中共惯用的打压律师的手段,此类案件太多了不胜枚举。二零一三年还出现了麦克风上做手脚的流氓手段和殴打律师、拘留律师的丑闻。

二零一三年一月,辽宁抚顺市东洲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赵积伟进行非法庭审。开庭前,中共当局在法庭外拉来一车的警察,警察还对警察公开训话:“今天的庭审不一样,该出手时就出手。”来自北京的董律师和兰律师为赵积伟做了无罪辩护。庭审结束时,董律师听到一领导模样的人要求法警将旁听人员清出去,就随口问了一句:你是法院的吗?结果一下冲上来五、六个警察,掐脖子、抓头发、按脑袋连拽带扯的把董律师往出推,撞倒法庭上的一大排桌椅,撞掉前面的铁栅栏,把董律师撞到墙上了,西服和衬衫都被他们撕破了。

四月十八日下午,上海闸北区法院对聂广丰非法开庭。法官龚雯就是不让律师说话,不许律师就法轮功的性质进行辩护。甚至一个膀大腰圆的法警把律师的一只手拽住夹在自己胳膊下,另一只手拉住律师的包带不放,暴力胁迫律师配合他们在一份非法文件上签字,律师不从。后法官竟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把律师逐出法庭。

七月三十一日,黑龙江省依兰县法院在对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时,为阻止律师正当辩护,使尽了包括阻止阅卷、不通知开庭、打断律师发言,甚至在律师的麦克风上做手脚,让人们听不到律师发言。在麦克风上做手脚的同样伎俩还发生在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法院;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法院。

不开庭就判刑和秘密庭审

不开庭就判刑、不通知律师和家属的秘密庭审在外界看来是多么可笑的司法丑闻,基本的司法程序都不讲,然而二零一三年这样的案例却很多。

七月二日早上,河南开封市法轮功学员王雨修送女儿上学,被绑架到政府的一间办公室,禹王台区法院法官李晶拿出一张纸,照本宣科的读了一遍,然后声称这就算开过庭了。李晶就这样迅速将法轮功学员王雨修非法判刑三年半。

不通知律师和家属就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的则有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庭;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天津塘沽区法院等等。

伪造证据,罗织罪名

河北省石家庄的邱立英是一个普通妇女,仅仅因光盘盒被绑架,多次构陷不成,案件退回。公检法人员竟然伪造证据,扣了个“泄露国家机密罪”,二零一三年五月对这个普通的妇女非法判刑。

类似的案例还有辽宁营口市鲅鱼圈区法轮功学员李广、大连十三名法轮功学员,都是案件退回,又被从新搜罗证据,重新开庭的。

“态度不好,判他个十几年!”

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八日,江苏连云港市新浦区法院刑庭非法对法轮功学员孟军开庭,孟军开始为自己辩护时,审判长陈利东立即无理打断,怒不可遏地说:不许你讲这些!并扬言:判你个三、四年!然后即草草宣布休庭。陈利东还威胁孟军家人,说孟军态度不好,这样下去要搞他个十几年!公然以“态度”判法轮功学员入狱的还有吉林省大安市的中共“法官”。

庭审中殴打法轮功学员

八月一日,北京昌平区法院二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陈淑兰。进入法庭时,中共法警就野蛮阻止陈淑兰看一眼等在法庭门口的女儿。庭审结束后,几个壮实恶警一路把陈淑兰拖到电梯口,推搡她,使劲往下按陈淑兰的头和肩,以此方式使她不能和女儿说话。八月六日,昌平看守所接待人员告知家属和律师,陈淑兰胸椎和腰椎两处骨折,是从法院回看守所的路上车子颠簸造成的。她不能坐轮椅,更不能自己走到会见室,所以不给办理会见。陈淑兰是去年十二月被绑架的,她一家六口都修炼法轮功,五人先后被中共迫害致死,她是唯一的幸存者,此前她已被非法判刑在监狱中被迫害过七年半,现在中共当局又试图对她判刑迫害。

二、编造所谓大案、要案,大规模绑架、判刑。

二零一三年中共对多起所谓的大案、要案,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甚至是判重刑。陆续仍有多起大面积绑架案发生,如:石家庄“11·15”绑架案,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目前还没有非法庭审,但已据悉多名法轮功学员面临着非法判刑。类似案件遍布全国多个省市,能看出这些不仅仅是简单的个案,是中共系统的迫害。

黑龙江“三·二九”绑架案十四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三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方正县、通河县等地公安局及派出所警察,从二十九日晚开始的三、四天时间内,绑架了六十一位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制造了“三·二九”绑架案。其中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入狱,十年以上三人,五年以上八人,判三年刑的有三人,而且法轮功学员均遭不同程度酷刑迫害。

吉林农安县八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

二零一三年十月,吉林省农安县非法冤判法轮功学员刘伟十二年、张国珍十年、杨洪彪九年、常宝军八年、王亚娟八年、修继学七年六个月、苏秀福七年、杨维娟七年重刑。

湖南省临澧县六名老年妇女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九月,湖南省临澧县法轮功学员傅建平(51岁)、张金文(女,60岁,城关一校退休教师)、祁开香(女,67岁、退休教师)、何华珍(女,47岁)、金新春(女,60岁)、徐芬芳(女,52岁)被绑架、关押在当地看守所一年多后,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非法判刑。

此外,还有四川仁寿县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辽宁省葫芦岛市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最长刑期十二年;江苏南通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等等。

三、对老年人非法庭审、判刑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每个国家推崇的社会公德。中共不但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迫害,连六、七十岁的老人也不放过。二零一三年非法庭审、判刑的案件的当事人有很多是年事已高的老年人,以下仅为九起。

陕西渭南市七十三岁的老人杨莲英被非法判刑五年;河北沧县七十岁高龄的法轮功学员孙玉强,被非法判刑三年后,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七日被劫持到唐山冀东监狱继续迫害。而长期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迫害,已造成孙玉强老人小脑萎缩。二零一三年九月中旬,四川泸州法轮功学员罗正贵现年七十八岁,被判四年冤狱。大连市第三医院退休职工张成君,女,七十五岁,沙区法院在八月二十二日下午对她进行非法庭审。天津河西区七十三岁的老人郭德芬,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甘肃兰州市六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陈德光、盛春梅夫妇均被非法判刑九年。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非法判决书下达。盛春梅女士的眼睛已几近失明,出现严重的糖尿病症状。

辽宁鞍山市岫岩县两位七旬老太崔远清、尹文清,二零一二年九月因贴真相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被非法庭审。时近一年,岫岩县法院突然于九月初送达非法判决书,崔远清被冤判三年六个月,尹文清被冤判三年。重庆大渡口区六十八岁的退休女教师付俊光,被绑架、非法拘留三个多月后,遭秘密非法判刑三年。辽宁朝阳市双塔法院对六十一岁的老妇陈桂兰被非法判重刑七年。

山西运城市垣曲县法院对六十八岁法轮功学员张秀芳非法判刑五年,五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安小润被诬判四年半,六十五岁的尉引弟三年半。

四、监狱酷刑迫害

与此同时,中共对被非法判刑关押在监狱的法轮功学员的酷刑折磨并没有停止,而是更加严重。据明慧网报导统计,二零一三年至少有七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其中有二十九人是被各地中共监狱恶警摧残迫害致死。

29人被监狱酷刑迫害致死

山西襄垣王布里奇城上王村法轮功学员郭小文,二零一二年八月被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三年三月六日前后被送到祁县晋中监狱(山西省第一监狱),受到毒打、关禁闭、灌食等严重迫害。短短几日,于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即被迫害致死,年仅四十岁。

赵斌,一九五五年五月二十日出生,家住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在上海南汇区三灶镇做生意期间,被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到长宁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七月十一日,上海长宁区法院非法判决赵斌四年、庞光文五年徒刑。九月三日赵斌被劫持到上海市提篮桥监狱,该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残忍,熬鹰不让睡觉、多根电警棍电击、恶警授意包夹犯的暴力殴打。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九日赵斌即被迫害致死,年仅五十八岁。

危在旦夕、昏死、重伤——酷刑的结果

黑龙江省依兰县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莫志奎、张金库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九日被转押到呼兰监狱继续关押迫害。莫志奎的腿被迫害得无法正常行走,张金库更是被迫害成肺结核,身体极度虚弱、不能进食、神志不清、大小便失禁,不能自理,命在旦夕。十月二十一日,张金库的家属再次去监狱要求见人,在监狱,张金库被两个人架着胳膊架到接见室,张金库浑身哆嗦,用微弱的声音说:“有个穿白大褂的人打我。”话音刚落,张金库就被两个架他的人强行把他拖走。张金库的情况让家人心急如焚。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

山东青岛城阳区西女姑山村法轮功学员杨乃健,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因模拟演示中共黑牢的残暴酷刑并拍摄图片,被中共“六一零”及警察绑架、诬陷,被绑架以来,杨乃健遭到警察多次酷刑逼供。恶警用棒球棍捣心脏、铁窗吊铐、不让睡觉……轮番使用暴力、诱供、威胁、恐吓等残忍手段强迫他放弃信仰,无中生有的罗织所谓证据,并威逼其承认。短短几个月时间,杨乃健整个人瘦了四十多斤,原本身心健康、面容红润的年轻棒小伙被折磨得瘦弱不堪,心脏经常疼痛,并伴有胸闷憋气、大量便血、腹痛等症状,几次昏死过去。目前杨乃健仍在被恶警残酷折磨,生命危在旦夕。

在河南省郑州监狱,法轮功学员李杰因拒绝“转化”,多次被戴“死刑镣”残酷迫害。“死刑镣”是将受害者的双手,双脚分别被铐在一起,手和脚中间连一条铁链。戴上此镣行走一会脚脖子就磨烂,走一步路都很艰难,无法穿、脱衣服,吃饭、解手都得靠别人帮助才行,晚上也无法睡下。狱警及其操纵的犯人还曾把他拖到厕所毒打,以致昏死,然后恶人们拖拉着他的手脚抬到小号,说李杰是装死,继续拿高压电棍电击,再次给他戴上死刑镣。

在辽宁省溪湖监狱,沈阳法轮功学员刘德服自二零一三年六月以来,一直遭受暴力“转化”迫害,被迫害的出现血压高(达二百五)、脑血管堵塞、心脏痛。入监三个月,迫害手段不断升级,近日又对他采用“砸地环”,并用刑具将他的头打破,缝了二十一针。

中共酷刑示意图:手铐脚镣
中共酷刑示意图:铐地环

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修炼自己,同时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向民众讲清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事实真相,这是在行使天赋的信仰和言论的权利,也是在维护民众的知情权,他们的所作所为完全是合法的,中共对他们的迫害才是真正的违法犯罪。无论是不经法律程序的劳教还是打着法律的幌子的判刑,都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只不过是手段不同而已。

[注1]:

截至2013年初,已披露出来的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达11425人;截至2013年7月已披露出来的被监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372人,遍布全国122个监狱,迫害致死率高达3.25%;截至2013年初已披露出来的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25112人,截至2013年7月已披露出来的被劳教所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549人,案例涉及全国127座劳教所,迫害致死率高达2.19%。以上数据均来自于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