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一: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时任天水市公安局北道分局政保股股长的冯继堂利用职务之便,以“保证金”的名义骗取法轮功学员刘天赐人民币五千元整,说是以后归还。可事后刘天赐去索要时冯继堂又改口说是“罚款”拒不退款。
和刘天赐同时被非法拘留的另外四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三人也被勒索、骗取钱财,其中:杨景义被诈骗人民币一万元;松明山五千元;张自峰三千元。而另外一名法轮功学员王巧瑞因为没有钱就被冯继堂非法劳教了。
最近又有消息称冯继堂因迫害法轮功“有功”被提升为北道区国保大队大队长。
事例二、法轮功学员李凤莲,五十二岁。冯继堂曾先后两次向其勒索钱财。其中,二零零五年九月冯继堂勒索了三千元,事后无任何手续。一年后,二零零六年九月冯继堂又从李凤莲处勒索了一千元,也没有任何手续。
另据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三日文章披露:天水大法弟子李义奎也被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区分局国保大队勒索去二万五千一百五十元,这些被勒索的所谓罚款均由冯继堂经手。有些属冯继堂明显勒索、诈骗,有些是打着国保大队的名义但没有任何手续(具体事项,读者可在明慧网查阅)。
在以上三事例中,冯继堂个人勒索、诈骗钱财就达五万二千余元。
而迫害数年以来还有许多受害人由于种种顾虑而未将受害事实公诸于众,因此冯继堂还有多少犯罪事实,我们不得而知。
希望所有能看到这篇纪实的人都能秉承正义和良知共同抵制邪恶、制止迫害、惩恶扬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