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钱和退钱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老年女同修A一向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实修,天天坚持面对面讲真相劝“三退”。为了协助大法弟子整体救度更多的世人,多年来她省吃俭用,把自己的退休工资,除了每月给老伴二~三百元左右的伙食费和一些必要的开销外,剩余的钱积存下来都赠给资料点做大法真相资料,总的算下来还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几月前,同修A在家踩着一颗梅子核滑倒摔了一跤,疼痛难忍。家人把她送到医院检查,发现髋骨骨折。医生说要动手术,需要医疗费四万多元。这一下矛盾全爆发了。她老伴又急又怨,责怪她为什么就不留一点积蓄;儿子儿媳认为老俩口都有退休工资,他们不可能摊这笔医疗费。老伴查她的存折发现今年取了二笔大钱,心里也明白她的钱给了资料点。老伴对其他同修说:“还说大法不存钱不存物,你们为什么要老婆子出那么多钱?搞得治病就没有钱了。”她儿媳发短信给同修B诉说家里的困难处境。还说你们以办资料点的名义诱骗七十多岁的老人出钱,如果不归还婆婆给的钱就报警。同修B接到短信后急的一夜都没睡。

有同修得知这一消息后,认为这件事虽然发生在A、B同修身上,但是身为大法整体的一个粒子都不能置之度外。如果处理不当,就会被旧势力钻空子,造成家属对大法犯罪,使大法整体受损,影响资料点同修的安全等等问题,所以建议把同修A原来资助资料点的钱退给她一部份。

有的同修认为同修A摔伤后就進了医院,没在法上,这是人心,我们不能迁就这种人心;同修A以前自愿资助资料点,这是她在树立威德,现在如果把钱款退还回去,是在消减她的威德。有的同修认为,谁愿意垫付这么大一笔资金为同修A治病呢,拿出资金做资料是做救人的大好事,而拿出资金治病是否不符合法。

有的同修认为,每个大法弟子都是整体的一个粒子,她的事就是我的事。现在同修有了困难,我们相处在一起的同修就应该援手帮助。而且我们看到同修A的付出也确实不容易。她儿子是一个派出所的警务人员,由于母亲修炼法轮大法而受到牵连,几次加工资,邪党单位就是不给他提薪,现在比起同级同事他每个月少了六百元的收入,精神上还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如果我们大法弟子在这种情况下及时帮她一把,既可缓解同修A一家人的矛盾,消除隔阂,减轻其家属对同修们的误解;又可以在世人面前展现大法弟子整体的力量和风采。

师父告诉我们:“弟子们你们要记住,大法圆容着你们而你们也是在圆容着大法。”[1]我们体会到,按照大法的要求帮助同修,是不是大法对弟子的圆容呢。师父还说:“有的学员不吃不喝的也要资助,不要给学员造成困难。大家知道神韵和山上对一般学员捐助从来不收的,可是总有捐的,也总在往回退。”[2]所以我们觉得退一部份钱给同修A解决手术费用,也正好是我们按照真善忍标准做的,是善心的体现。

本地有些同修对照大法,心里踏实了,就主动拿出自己的钱以解燃眉之急。先按同修A老伴的要求把今年的钱(计九千三百元)退还;再把去年的钱退还,共达两万多元。这些钱虽然只是同修A过去资助资料点的小部份,但是大法弟子的举动已经使同修A的全家人深感安慰,他们分享到了大法弟子无私助人的温馨,由此也改变了原来的心态。

她儿媳说你们还是蛮讲信誉的嘛。本来她老伴还希望我们归还以前的一些钱,说他和老婆子都七老八十的,万一有个病痛也能拿出手啊。后来经同修与他交流,她老伴就不肯收了,说问题解决了,不要大家担心了。而同修A再去医院检查后,意识到自己当时没有把握住心性,正念不足而走了弯路,于是她果断的拒绝再动手术。回到家里后,她每天加强学法炼功修心性,伤痛渐渐的得到了缓解,身体也一天天轻松起来。

同修A也和老伴坦诚谈了自己的看法,说以前拿给资料点的钱都是出自内心的。虽然都是自己的退休金,但作为一个家庭成员,这些钱也是家庭财产的一部份。当初捐钱时,只凭个人的想法,要为大法出点力,却忽视了和家人商量,全然不考虑家里人的感受,这也暴露了自己身上潜在的私心。正因为有私心,有人心,才被旧势力钻了空子,出现了一些麻烦。本来同修A的老伴在几年前就走入了大法修炼,现在看到她找到了自己的差距,提高了心性,心中也产生了震撼,心情一下子舒畅了。他当即表示,今后一定在修炼上互相促進,并主动承担家务,管好钱财,保证同修A在洪法救人中有充足的时间,保证在洪法中所需要的资料等费用开支,共同完成大法弟子的史前洪愿。

就这样,解体了负面的物质,矛盾迎刃而解。本地同修都为他们一家人的祥和状态感到高兴。

师父说:“修炼路不同 都在大法中 万事无执著 脚下路自通”[3]。时时刻刻遵照大法去做,珍惜这个整体优势,这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威力,就足以解体任何制造间隔的邪恶因素,就无往不胜。

以上同修一点领悟,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法正人心〉
[2]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三年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
[3]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