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被诬判 女儿被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塔河县法轮功学员宋春媛的女儿吴丹,因遭中共警察长期监控及绑架迫害,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前后突然在家中昏倒,三、四天后才被人发现,如今生活不能自理。

吴丹在母亲宋春媛二零一一年被中共绑架、判刑后,一直独自生活。塔河县公安局国保警察去年曾对她进行突然绑架、非法审讯,并一直对她进行监控、监听、恐吓,甚至与她有联系的亲朋好友也被监控,吴丹不愿给亲戚朋友带来麻烦,长期把自己关在家里,不与别人接触,每天都在孤独、恐惧,惊吓以及思念母亲中度过。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左右的一天,吴丹突然在家中昏倒在地,直到三、四天后才被人发现,这期间她没吃没喝。后来朋友察觉不妙,从阳台窗户爬进去,把吴丹抱到床上。远方的亲戚闻讯赶来,看到原本健康、积极向上的吴丹,如今卧床不起,腰、腿、脊椎、后背、肩膀等处都剧烈的疼痛,不会站,不会坐,躺着不会翻身,吃饭、喝水、梳洗、如厕,一切日常生活得靠别人,亲戚们得轮班日夜在床前守护,床边一没有人,吴丹就会惊恐的大声喊叫,剧痛使吴丹不时的大声哭喊,痛的汗水湿透了衣衫。吴丹的悲惨处境揪扯着所有亲人的心。

一年前的夜晚,警察闯上门绑架吴丹

因为母亲宋春媛修炼法轮大法,女儿吴丹也多次遭中共警察迫害,她曾三次被绑架,二次被非法关押,多次被审讯、恐吓、逼问,吴丹及与她的亲朋好友的手机、电话、网络长期被监控,吴丹及亲人还时不时的被蹲坑、监视。二零一零年一月,宋春媛再次被绑架后,吴丹又陷入孤独一人的日子。

二零一二年七月八日晚上十点多钟,吴丹已经睡下了,听到有人敲门及邻居喊开门的声音,吴丹打开门,不料几个警察紧跟着邻居、居委会主任进来,他们要吴丹去塔河县公安局一趟。吴丹不去,拿起手机给表姐打了电话。塔河国保大队副队长史伟将吴丹的手机、家门钥匙都抢走,并与四个男警连扯带拽的把穿睡衣、拖鞋的吴丹拖上警车,劫持到塔河县公安局。

在公安局后院的一个屋子里,国保大队长李军等对吴丹进行了连续一天一宿的恐吓、非法审讯,吴丹始终在哭。李军称司法局要求对宋春媛的家人进行调查,配合“转化”宋春媛。李军逼问吴丹:“你在家干什么?跟谁来往有联系?你对宋春媛什么的态度?”吴丹不说。最后警察们在笔录中编写上:“我一定配合做宋春媛的“转化”工作。”李军临走时还恐吓吴丹:“上面说合格了,我们就不找你了,不合格我们还找你。”直到七月九日下午,警察才放吴丹回家。

这次绑架迫害对吴丹的身心造成很重的伤害,回家后与以前判若两人,亲朋好友谁去看她,她都不开门,就是哭,给她打电话时她要不就不接,接电话就泣不成声,整日把自己关在屋里,每天有时吃一顿饭,有时吃两顿饭,有时不吃饭。一看到警察、听到敲门声心就哆嗦。

宋春媛被绑架后,法轮功学员马青玉看到吴丹一个女孩独自生活很艰难,又屡遭迫害,就主动在生活等方面照顾吴丹。谁知塔河县公安局、塔林派出所的恶警们随即就到马青玉家骚扰,并对马青玉夫妇的电话、手机进行监控、监听至今,使马青玉的家庭长期处于磨难中。

宋春媛经历及被迫害事实

吴丹的母亲宋春媛,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铁路职工。一九七五年七月十六日,十九岁的宋春媛遭遇特大车祸而致重度残疾,造成脑外伤后遗症,前胸腰椎关节紊乱,小便失禁,肾积水,后来又转变成了尿毒症,日常生活靠别人护理。宋春媛被疾病折磨的生不如死,一度打算将女儿吴丹送人。吴丹的幼年一直生活在父母、亲友痛苦的泪水中。

宋春媛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完全康复,法轮大法挽救了宋春媛的生命,也挽救了濒临破碎的家庭,从此宋春媛的家庭充满了欢乐,女儿吴丹的生活才有了幸福。

可是中共邪党发起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十四年来,宋春媛曾多次被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被勒索、遭离婚。吴丹幸福的家不但被打碎了,而且每次母亲被绑架、关押,她都担忧妈妈的生命,她一次一次的去公安局、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给妈妈送衣物,去要人,屡遭恶警们的训斥、推搡;恶警们还时不时的闯上门来骚扰、恐吓、蹲坑、监视。

二零一一年四月,宋春媛因恶人郭立军构陷,再次被塔河县公安局警察李军、李喜忠、史伟、韩德刚、杨凯、王国义、塔林派出所片警李延国等人绑架、抄家、殴打。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宋春媛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迫害至今。

(宋春媛更多被迫害事实请参看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六月五日文章《修炼法轮功获重生 传真相被诬判四年》)

参与迫害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
大兴安岭地区邮编165000 区号0457

塔河县政法委:书记室3661422副书记室3609044、3609045
塔河县610办:0457-3609042、3609046

塔河县公安局:
原局长勾兵13904570515办0457-3666743
现局长刘亚友13359621688
副局长许峰13604873435办3662676宅3662282
警察李喜忠、林光
塔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办公室0457-3663932
大队长李军 13804843102副队长史伟、韩德刚13846558007宅3672111王国义、杨凯(女)、吴忠谦13904574123(原国保恶警)
塔河县公安局其它电话:局长室3666743政委3666261副局长3662435、3662676、3662300纪检委3660890财务室3603797秘书科3605153、3669110治安科3601110、3608199通讯科3663125防火科3662931
塔林派出所:0457-3663945片警李延国13846561858、13846561058
塔河县塔林社区居委会0457-3607651

塔河县法院:审判长郎群,审判员张威13904573396(住址:塔河县繁荣小区)、赵丽,书记员刘晶。
电话:3666630、2730019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法院:
电话:2712437、2127162
审判长张贵春,审判员张颖巍15694579989魏永慧13845725699书记员李颖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