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同修廖伍香拎了一包刚摘的嫩玉米,到她家串门,不料廖伍香被恶徒跟踪,跟踪的人伙同金鱼乡派出所的人,骗开张菊英家的门,一进门就乱翻乱抄。周围来了些围观的邻居,有的说:“张娘又没做坏事,天天都在家,还这么凶!”
中共恶人当时就把廖伍香绑架到派出所。不多时,恶人们又来张菊英家,见大门关了就撬门,撬烂大门后,又将张菊英的寝室门撬烂,用手铐把张菊英绑架到派出所。同时又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资料、《九评》、《明慧周刊》等。下午把张菊英劫持到广汉看守所。警察说:“把你们关几天,奥运开完就放你们。”
奥运过后,警察问张菊英:“还炼不炼法轮功?”回答:“要炼!”于是中共公检法联合构陷,在当年十二月四日,广汉市法院非法判张菊英四年半,于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劫持到四川省女子监狱八监区。
酷刑演示:用扫帚棒支起眼皮不让睡觉 |
刚入监狱,张菊英就被“监控”,强行要背“监规”,张说:“我没有犯罪,我不背。”于是不准张睡觉,因不睡觉就要打瞌睡,“包夹”就用牙签撑张的眼皮。有次张菊英在没有“包夹”的监视自己去洗了吃饭的碗,就被“包夹”毒打,打了还把她拖到狱警何小红办公室。张菊英还被何小红等人用封口胶封嘴、用两手铐把她吊在楼梯的扶手上,双手呈“V”字形,吊了一个星期。这一周中,中午放下来吃饭,前四天吊到晚上十二点,后三天吊到晚上十点左右。“包夹”强迫张菊英走操,不走就遭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 |
由于不“转化”,张菊英曾三次被铐,前两次站在地上双手被铐吊起,第三次双足不沾地,高高吊起。手铐划破皮肉,嵌进肉里,鲜血直流,至今手上还有伤疤。
狱警陈红经常罚张菊英站,劳役后就站,站到晚上十点,有时站到十一点、十二点。有次因炼功,在狱警的唆使下,两个犯人用裤子把她捆在床上,人呈“大”字型,一点都不能动。
信仰“真善忍”做好人遭此迫害,天理难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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