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县法院诬判卜伟泉等四位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广东梅州市梅县中共法院非法宣判,诬判法轮功学员卜伟泉五年、曾桓涛四年,黄银英、杨莉霞各两年。据了解,四位法轮功学员可能会提出上诉。

年约五十岁的卜伟泉先生,是梅州市鸿艺建筑公司优秀项目经理;妻子杨莉霞是一位善良纯朴的客家妇女,两个女儿的好妈妈。曾桓涛先生,年约五十岁,梅州市南龙公司职工。黄银英女士,年近六十岁,是梅州市华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由原梅州市建筑设计院转制而来)职工,她修大法后,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深得单位上下敬重。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下午,卜伟泉、杨莉霞夫妇及黄银英、曾桓涛等四位法轮功学员在梅州兴宁市境内被绑架,卜伟泉的汽车被当场抢走。当晚八点多,几帮警察同时闯到卜伟泉、黄银英、曾桓涛非法抄家。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八日,梅县检察院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逮捕”。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梅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合谋对卜伟泉、杨莉霞、黄银英、曾桓涛进行非法庭审。

来自北京的正义律师依法为法轮功学员黄银英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从专业角度指出,控方提供的所谓证据漏洞百出。比如,姑且不论卜伟泉被收缴的电脑里面有无法轮功相关资料、存有相关资料是否违法,按规定,对电脑所做的所谓电子证据鉴定,应该由省级鉴定机构负责才有效,但本案提供的鉴定结论是由梅州本地做出的结论,不能作为证据提交。又如,本案提供的作为证据的照片并不是所谓案发现场的照片,而是公安部门事后胁持当事人到他们认为的张贴、悬挂标语、横幅的地方,由警方悬挂后摆拍的所谓指认现场照片,是无效证据。等等。

面对正义律师依法所做的有理有据的精彩辩护,中共法院、检察院人员不知如何应对。

卜伟泉、曾桓涛、黄银英都为自己做了无罪陈述。黄银英提到,自己过去身体很不好,通过修炼法轮功后身体一直都很好,就凭这一点,必须如实告诉世人自己修炼法轮功的切身体会。

令人忧虑的是,而原本好好的黄银英,在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不止一次出现昏迷现象,不知何故。杨莉霞也表示自己头昏昏沉沉的,什么都想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