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平江县公检法构陷毛豆华女士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平江县公检法机构的不法人员,目前正处心积虑要对一位家庭主妇非法判刑。

今年五十岁的毛豆华,是平江县南江镇昌铺村的一位普普通通的家庭主妇。因为她修炼法轮功,八个月前警察将她从家中骗走。目前,平江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不法人员,在无人证、无物证、无口供、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要强行对毛豆华进行非法庭审。

自中共迫害法轮功十三年来,毛豆华曾多次被平江县国保大队及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迫害。二零一二年五月二日晚上十一点多钟,毛豆华再一次被平江县国安大队伙同当地派出所从家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一个月后才出狱。

谁知毛豆华回家才二十多天又遭绑架。七月二十七日,平江县“610”国安大队徐奇文、方乾坤,带着一伙人又开着警车闯到毛豆华家,骗说找毛豆华问点事。当时毛豆华正抱着小外孙,徐奇文一伙人上去就把她强行拉上警车。

毛豆华被非法关押在平江看守所至今已八个多月。她的家人多次去国安要人遭拒绝。她的丈夫悲愤的说,自己已经投诉无门了。

毛豆华修炼法轮功无罪。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信仰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修炼法轮功是宪法所规定的信仰自由的具体体现,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司法机关非法超期限关押毛豆华,已经构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是国家公权力对天赋人权的粗暴干涉,是违反国际准则践踏人权的行为,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