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人心对待修炼中发生的事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这是一件发生在三年前的事情。本地一位同修从监狱出来时,由于监狱里极度的摧残,她的身体处于瘫痪状态,而且还有其它的疾病。家属回头去找公安局国保警察,可他们根本不认账。不久,我收到了一篇这位同修写的曝光邪恶迫害的文章,文章也是几经周折才到我手中的。文中详细了讲述了当地“610”(中共专事迫害法轮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公安局国保警察以及监狱对她的迫害。

由于当时我的法理不清,我站在常人的角度担心这篇文章一旦发表,会导致公安局恶警的报复,那时同修就会雪上加霜了,同时听说国保警察正在追查以往的曝光文章的是谁发出的,所以当时就没有把这篇文章发给明慧网。随后这件事也就淡忘了。在这期间我也经常侧面了解这位同修的身体状况,可听到的都是越来越不好的消息。

大约过了一年,我意外的到了这位同修的家里,交谈的过程中,同修提到自己曾经写了一篇曝光邪恶迫害的文章却一直没有在明慧上发表。听到这句话后,我心里一震,什么也没说。

回到家里我立即打开电脑,在加密盘中找到了那篇文章,它在那里已经放了一年了。于是我重新看了一遍,稍加修改就发给了明慧,几天后明慧网就发表了这篇文章。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听说这位同修的身体状况有所改善,我的心里再一次一震。如果一年前我及时的将这篇文章发出了,及时的曝光邪恶,她的身体状况肯定更好。既然当时她敢于曝光,我还有什么执著的呢?想到这位同修因为我的人心的障碍,让她一年来承受了那么多不该承受的苦难。我的心里就充满了后悔、歉疚与自责。

写出这篇文章,既是告诫自己,也是提醒同修们,修炼正法的路上,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要用法来衡量,千万不能用人心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