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国家安全局是如何破坏郭玲娜家庭的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昆明市西山区今年52岁的郭玲娜女士,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一家三口和睦幸福。然而在中共泯灭人性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中,在昆明市国家安全局工作的丈夫李德山,迫于对中共邪党淫威的畏惧,或主动、或被动的参与迫害妻子郭玲娜与女儿李腾腾。

郭玲娜女士,1998年走入法轮大法修炼,修炼后按照真善忍法理的要求,身体健康,原先患有的肩周炎、鼻窦炎、气管炎、子宫肌瘤等疾病都不翼而飞,身心健康,修炼至今的15年没有再吃过一片药。在修炼以前经常会为一小点的事情就和丈夫发生矛盾,争吵不断;修炼了大法以后就能够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多为对方着想,宽容大度,即使丈夫工作再忙,无暇顾家,郭玲娜独自承担起家庭里里外外的事,也没有怨言,还体贴和关心丈夫。家庭更加和睦,丈夫从郭玲娜的身上也感受到了大法的美好。

2005年9月10日,郭玲娜女士在昆明市国防路附近发《天赐洪福》的小册子被一个便衣绑架到派出所,随即五华国保大队来了两个便衣对她非法审讯,审讯后到下午三点多就放她回家了。

五天之后,郭玲娜的丈夫李德山(昆明市国家安全局第七处侦查员)和处长郝浩就到昆明市水泥厂图书室找到正在上班的郭玲娜。郝浩一直坐在车子里,丈夫李德山就找到郭玲娜,对她说他们单位知道郭玲娜修炼法轮功,让他来“做工作”,让写不炼功的保证,接着就开车带郭玲娜回家。

从那天开始,昆明市国家安全局就让李德山不要上班了,专门在家强制郭玲娜“转化”。郭玲娜也请假在家,没有上班了。李德山对郭玲娜说让她写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写了要交给昆明市国家安全局,郭玲娜写自己在法轮大法中修炼受益,是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写完之后就让李德山拿到单位去。

单位认为这是弘扬法轮功,昆明市国家安全局局长、副局长和邪党党委开会后对李德山说,如果要保住工作就和郭玲娜离婚,不离婚就自动辞职。李德山回家对郭玲娜说,用假离婚的方式应付一下单位,时机成熟了再复婚。紧接着,李德山就自己写了离婚协议,将家里所有的财产和房子都划到自己的名下,孩子也归自己抚养,从离婚协议上看,郭玲娜什么都没有,但是她还是签了字。紧接着李德山将离婚证迫不及待的拿到单位,证明自己离了婚。

2006年6月6日,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邱学彦将郭玲娜绑架到兴安宾馆洗脑迫害,西山区610董主任和工作人员刘艳每天都来逼迫郭玲娜放弃信仰,写所谓不修炼的保证书。一个星期左右单位昆明市水泥厂保卫科就将郭玲娜接回单位,郭玲娜从单位自己回家。

回家后郭玲娜和李德山俩个人依然生活在一起,期间郭玲娜多次提出要求复婚,但是李德山一直不同意,一直推托。

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郭玲娜再次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区分局非法抓捕,并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同年八月十三日被非法送往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两年,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又被劳教所非法延期五天(云南省女子劳教所[2008]计延字第3-001号延期决定书),于二零零九年八月七日回家。

在郭玲娜被非法劳教期间,她的丈夫李德山违背当初所谓假离婚,待时机成熟后再复婚的承诺,从新组织了家庭。为此,他的女儿李腾腾曾和他争执过,认为他这样做对不起妈妈。李德山不但不听,还不准女儿告诉郭玲娜自己再婚的事。等郭玲娜从劳教所回来后,李德山就不让她进家。从李德山再婚后,除了每月给女儿生活费之外,也就很少关心女儿,基本上都不管女儿,后来女儿也回到自己外婆家住了,郭玲娜从劳教所回来后,也只有一直住在自己母亲家里。不仅如此,李德山还将郭玲娜存折里的钱取走,不还给她。

今年二十三岁的李腾腾,一九九八年和母亲一起走进法轮大法的修炼,在法轮大法真善忍法理的指导下,修炼自己,通过修炼,身心健康,为人善良,聪颖。二零一一年九月考到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就读。二零一二年六月,父亲李德山专程跑到海南师范大学,说是被单位昆明市国家安全局逼迫,让李腾腾不要弘扬法轮大法,不要宣传法轮功,最后让李腾腾写了一个好好学习的不伦不类的保证。这个保证又要拿回单位,给昆明市国家安全局。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李腾腾被海南国安协同学校中共人员绑架、非法关押在所谓“学习班”强制洗脑三十多天。洗脑班在海口市海甸岛的“海口市社会福利院”的一栋别墅,这栋别墅是海南当地六一零人员专门对法轮功学员办的强制洗脑班,李腾腾被绑架到这里强制洗脑之后,海南610还让李德山假借看女儿的幌子来到这个洗脑班,配合对李腾腾洗脑“转化”,李德山当着洗脑班在场的所有人,谎称自己家庭的破裂,夫妻离婚都是因为李腾腾的母亲修炼法轮功造成的。

李腾腾在洗脑班被强制洗脑三十多天,由于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不能再继续学业,就向学校申请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