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害人:那振贤,男,生前住黑龙江省双城市希勤乡治业村农民,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前疾病缠身,无法参加体力劳动,并有抽烟、喝酒、赌博的嗜好;通过修炼法轮功,身体获得了健康,去掉了所有不良嗜好,待人接物也特别的和善,村里人都说他象变了个人一样。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五日到二零零四年四次遭绑架;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日那振贤在非法劳教期间,家属被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告知人已死亡,时年五十八岁。
那振贤 |
案例叙述: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七日,双城市“610”在双城实行大搜捕,指使希勤乡中共邪党委书记:潘春库、乡政法书记王连军、乡农经站站长姚文占、乡邪党团支书关传波、那铁风,派出所所长:孙金星,治业村书记那振宽,治安员李学志等人,将那振贤又一次非法抓捕,送到双城第二看守所迫害。在这期间,乡派出所所长孙金星、张晓印借机多次向那振贤及其家属索要钱财,最终没有得逞。同年三月中旬将那振贤非法劳教二年,送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四大队继续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一日,长林子劳教所主要负责人、教育科、管理科及各大队抽调的警察拎着电棍,身佩武装带强制学习。首先由教育科长王煜欧、管教牛铁军以整顿四大队改造秩序为名,强制学习所谓的“劳教守则”,强行将那振贤等十二人先后拖入事先准备好的房间恫吓与毒打。当时被打的最重的昏迷几十天,成为植物人。那振贤被打程度由于消息封锁,不详。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六下午两点,长林子劳教所通知家人说那振贤病重,家属来到劳教所才知道亲人被迫害致死。那振贤的遗体已明显的被处理过,但是嘴角的右边依然有明显的血迹,身体右腋下靠前胸侧处有巴掌大的紫黑伤痕,两腿有异常,鼻梁骨肿胀变形,左眼睛有外伤充血。
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五大队王凯及副队长张胜国不允许家属对遗体拍照,而且疯狂的抢家属的相机,并给110打电话要非法拘留所有家属。长林子劳教所恶警极力封锁消息,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居民死亡殡葬证上冒充家属签字,妄图销毁罪证,逃脱罪责。
六年来,家人坚持上诉,历经中共的哈尔滨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一审、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二审、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再审,四次起诉,三次被无理驳回,至今冤案仍未昭雪!那振贤的遗体留存时间已达七年零五个月。
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黑龙江省双城市希勤乡派出所所长:闫俊,警察:刘永泽、关传波;
黑龙江省双城市希勤乡书记潘春库、乡政法书记王连军、乡农经站站长姚文占、乡邪党团支书关传波、那铁风;
治业村书记那振宽,治安员李学志;
黑龙江省双城市希勤乡派出所孙金星、张晓印;
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所长:史英白;
驻监检察所:任明宝
管理科:吴科长(人称眼镜吴);
教育科长王煜欧,警察:牛铁军;
四大队长:郝威,警察:敖平、丁延丰;
五大队队长:赵爽,指导员:王凯,副队长:张胜国、李剑松,警察:窦玉新、郭万机、卢学民、孙庆宇、刘××、暴X
哈尔滨市劳教局。
二、受害人:黄富军,男,一九六三年生,军人出身,副连级转业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种子公司工作。在山区长大的他,淳朴善良、吃苦耐劳、坚强不屈、乐于助人;曾参加过一九八七年大兴安岭那场大火的灭火救灾,立下战功。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被非法拘禁,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六日被迫害致死,时年四十四岁。
黄富军 |
案例叙述:
黄富军因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一年二月十六日被强迫送至看守所,遭恶警管教张景义打耳光,唆使犯人往他身上浇二十多盆凉水,他被冻得浑身发抖,后被送到洗脑班折磨两个多月;二零零二年大年刚过,黄富军依法进京上访,为法轮功鸣冤,被北京便衣警察抓捕,被当地派出所警察和单位领导接回后直接关到看守所。被阿城公安局非法劳教三年,关押于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黄富军因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希望人们像他一样修炼受益,被当地村民殴打并举报,遭阿城松峰山镇派出所王影等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阿城第一看守所。黄富军绝食反迫害遭到狱医野蛮灌食,出现呼吸困难。后被迫害的身上多处有伤,后背出现大面积溃烂。手脚严重浮肿,手铐脚镣铐痕很深,身体骨瘦如柴。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被看守所送阿城中医院救治。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日为推卸责任在黄富军生命垂危之际被获准回家。三天后晚八时离世。
公安局拒绝给黄富军家属赔偿,并向家属下发了不受理赔偿通知。黄富军的家人起诉阿城公安局,阿城区法院非法判黄富军的家人败诉。家人再向哈尔滨中级法院上诉,又被无理驳回。
五年来其家人一直拒绝火化遗体,阿城区“610”非法组织以“抵消巨额停尸费”、答应给黄富军的妻子办低保相诱惑,屡逼黄的家人火化遗体。遭拒后“610”恶毒的让殡仪馆出面起诉黄富军的家人。并威胁如果不立即火化遗体,就要吃官司。阿城殡仪馆已就巨额停尸费起诉黄富军的家人。
至今黄富军遗体留存时间为五年零三个月。
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阿城区委副书记:张大伟;
阿城区纪检委书记:王玉甫;
阿城农业局局长:刘永江;
阿城区“610办公室”主任:王晓光,副主任:吴达,成员:李俊成、王风春、马学、林鹏、刑重光,滕建华;
阿城区公安局局长:张亚滨;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奚景龙;
阿城区法院审判长李建光,副审判长韩阳、孙桂英;
阿城区检察院公诉人邵明辉;
第一看守所所长郑宗耀、管教张景义;第二看守所副所长周孝章;
阿城河东派出所杨志忠;
阿城松峰山派出所所长王影;
三、受害人:卢玉平,男,一九五八年出生,大专学历,一九九五年修炼法轮功, 是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地税局上下公认的清正廉洁的典范,他服从分配、任劳任怨、不贪不占、主动把工作做好。两次被非法判刑,二零零九年五月三十日下午三点四十分,在泰来监狱被迫害致死。
卢玉平 |
卢玉平生前与儿子在一起的幸福时光 |
案例叙述:
一九九九年卢玉平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刑三年。释放后因在家经常被骚扰监视,无奈被迫流离失所,后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市被绑架。在加格达奇看守所,遭到嫩江九三恶警皮带抽、冷水浇、老虎凳、扒光衣服毒打、鼻孔插点燃的香烟、灌酒等酷刑折磨长达14小时,被毒打的体无完肤,全身青紫,心肺窒息呼吸困难,难以行走。
二零零二年被加格达奇区法院秘密判重刑十四年,本人不服上诉。中院维持非法原判。二零零三年三月,卢玉平被劫持入泰来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零四年一月卢玉平被逼做奴役、强迫穿单衣,强迫光脚在雪地里行走。
二零零五年三月,警察指使叫大猴子的刑事犯人对其毒打,逼其出工,卢玉平被连拖带拽的拖入车间,衣服的扣子被拽掉,衣服多处被扯坏。
为逼迫卢玉平放弃信仰,警察唆使犯人将卢玉平拖至洗拖布的大污水箱里,强行按住,污水没到颈部,待棉衣棉裤透湿后,再将其拽到窗口,待全身冻硬后再将其放到监舍地上,踢球一样踢来踢去;恶犯陆登用手使劲攥捏卢玉平的睾丸,卢玉平的睾丸肿得如拳头般大小,行走艰难;警察唆使犯人李龙用棍子把卢玉平的头打破,鲜血流满脸,昏死过去大约三个小时左右,只有呼气,没有吸气。
二零零七年四月七日,卢玉平突然拉肚子,不能进食,瘦的皮包骨,经常昏倒,被转入泰来监狱医院住院。医院拍片子确诊为“肠炎”和“双肺结核并混合感染”。住院期间犯医和犯人经常打他,致使他的肾被打裂、胳膊被打残,身体多个器官衰竭,不能吃饭、不能睡觉,长年不分昼夜的煎熬使其两眼发直、发呆,一米七八的身高瘦成一副枯骨架。就这样,狱警还逼迫他写“三书”(转化、悔过、决裂)。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三日,泰来监狱为推卸责任才通知家属卢玉平病危。心急如焚的家人渴望卢玉平能活着回家,再次找当地相关部门要求放人,可是当地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610”、政法委、松岭区委等部门,无视百姓生死,拒绝放人。
二零零九年五月三十日下午三点四十分,被泰来监狱迫害致死,时年五十一岁。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家人去黑龙江省司法厅信访接待室上访,周姓、李姓接待让去黑龙江省高级检察院,检察院让去主管部门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管理局信访办杨主任接待让交一份控告书。让去泰来找黑龙江省检察院驻狱监察室。至今未果。卢玉平遗体已存放三年八个月。
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大兴安岭松岭区区委书记 :姜国学;
松岭区区委副书记(主抓迫害法轮功):李丽萍;
大兴安岭松岭区610办公室主任:李 刚;
大兴安岭松岭区政法委书记:朱松华、副书记:董 伟
大兴安岭松岭区公安局局长:王天生,副局长(原主抓迫害法轮功):齐 顺、政委:殷 勤;
大兴安岭松岭区国保大队队长:王静凯;
大兴安岭松岭公安局第二派出所所长:周本华。
黑龙江省泰来监狱狱长:赵如滨 、政委:杜英超、改造副狱长:于振海
;狱政科科长:马晓春,副科长:梅继明,科员:马跃;
狱侦科科长:杨立波;教政科科长:姜海涛;刑法执行科(办理保外部门):祝××、指导员:田博刚;五监区副教导员:李刚、分监区长:鄂旭鹏、五监区犯人:李龙、贺海龙、高小明、陆登;
驻泰来监狱检察院监察科:主任蒋某;
黑龙江省公安厅主管监狱人员:关玉德;
黑龙江省司法厅信访接待室周姓、李姓工作人员;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信访办杨主任。
四、受害人:秦月明,男,生前住伊春市金山屯区。这个山东汉子,一直以率直、善良、淳朴、刚毅的性格示人,刚来伊春的那几年,他们没有自己的住房、没有家具、四口人生活的清贫凄苦,每天他蹬着三轮车走街串巷的收购废品,逐渐地也能维持四口人的生计了。尽管生活拮据,他却无法放弃他情有独钟的武术,很多人见到他练拳脚快的呼呼风响,三五个人也到不了他 的身边。即使这样他还想深造,他打听着一位武术老师,介绍的人说:他呀一般人是不教的,人家说要教就教有武德的人。秦斗胆面试,那人一眼就相中了这 个外乡人。除了为家人的生计奔波之外,修炼武术平添了秦月明不可多得的乐趣。一九九七年四月,一位修炼者向秦月明介绍法轮功,当听到“真、善、忍”三个字的时候,他象一下被震醒了似的,突然站了起来大声说:真善忍好!真善忍好!真善忍好哇!
秦月明 |
秦月明一家 |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秦月明在佳木斯监狱非法关押期间被野蛮灌食折磨致死,时年四十七岁。
案例叙述:
一九九九年十月,秦月明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伊春市金山屯区公安分局警察康凯和齐友等警察非法闯进秦月明家对其绑架。在公安局长崔玉忠和“610办公室”主任孟宪华的亲自指挥下,对秦月明实施了坐老虎凳、上绳等惨无人道的酷刑,使秦月明腿骨、肋骨骨折,不能行走。随后秦月明被非法判刑十年,关押到佳木斯监狱迫害。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秦月明在狱中被劫持到集训队强行转化,二十六日秦月明在佳木斯监狱被迫害致死。二十七日下午秦月明家属看到遗体表情非常痛苦,嘴唇青紫,翻身时从其口鼻里流出很多血,身体除前胸外,颈部、背部、腰部和两腿都呈黑紫色,身上有一道道的伤痕。秦月明的家属在佳木斯监狱掩盖致死真相的情况下,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向佳木斯市合江地区检察院提起控告;四月二十日向佳木斯市检察院递交了投诉佳木斯市合江地区检察院不作为、涉嫌官官相护的投诉反映信;四月十九日向佳木斯监狱递交了《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六月二十九日向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递交了《国家赔偿复议申请书》;九月一日向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递交了《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
二零一一年九月八日黑龙江省高法赔偿委员会正式受理此案。但省高法立案后,在法定限期内(二零一二年三月八日是法定期限)没有作出案件赔偿决定或其它任何书面决定。
二零一二年七五日秦月明家属依法到北京最高法院控告黑龙江省高法不作为,但最高法拒绝受理。
同时把秦月明的妻子和小女儿非法关到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以息事宁人。至今未有任何结果。
秦月明被打伤的遗体 |
秦月明的遗体至今已留存一年十一个月。
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公安分局局长崔玉忠、副局长董德林、张庆第,警察康凯、齐友;金山屯区“610办公室”主任孟宪华;伊春市合江检察院检察长唐加振;佳木斯市检察院控申科隋长青;佳木斯监狱长叶枫,教导员刘淼森,集训队大队长于义枫,集训队副教导员申庆新,警察徐亮、刘伟、贾启明、郭建民、杜岩;黑龙江省高级法院院长张述元,副院长薄宏奎、慕黎强、马先兰,赔偿办公室主任张印锋,主审法官王滨红;哈尔滨市司法局孟局长,司法所王所长(因劳教所传出消息没搞清楚是哪里的司法所)。伊春市金山屯政法委副书记韩士君、黑龙江省伊春洗脑班刘姓校长。
五、受害人:李凤霞,女,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第六中学教师。为弟弟李凤飞请律师做无罪辩护,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被鄂伦春旗阿里河公安局国保大队孙权等警察绑架,于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被迫害致死,时年五十四岁。弟弟李凤飞有个十几岁智障的儿子,李凤霞生前对他极其关照,在李凤霞被迫害致死后不久,这个孩子也患病夭折了。
李凤霞 |
案例叙述:
李凤霞胞弟李凤飞,男,五十岁,家住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旗(阿里河)大杨树,因当地真相小册子上有他的名字,于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九日被当地国保大队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大杨树公安局四天四夜,被折磨得走路打晃。被劫持到阿里河看守所,又遭毒打。
李凤霞从加格达奇数次到内蒙大杨树镇公安局要人,公安局局长侯清杰的助手对李凤霞一顿暴打,拳头打,薅头发,最后双手往死里掐李凤霞的脖子。恶警口中还说:在内蒙古还没有人敢为法轮功说话,还要人,胆子太大。
李凤霞为弟弟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当庭依法证明了李凤飞无罪,本应当庭释放。法官问控方对律师的辩护有什么意见,控方的检察院人员回答说没有意见。但法庭并没有释放李凤飞,而是枉判李凤飞三年徒刑。并且对李凤霞实施报复性迫害。
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阿里河公安局国保大队孙权等人入室绑架了李凤霞及其女儿、小姑子(丈夫的妹妹),还掠走了李凤霞在学校的电脑。
李凤霞被绑架后,家人多次去看望、要人,看守所一次也没让见。
二零一一年刚过完年的一天,阿里河法院在没一个家人到场的情况下,突然对李凤霞非法开庭。最后法院因证据不足将案子驳回公安局。公安局本应放人,但仍继续非法关押。仍然不许家人会见。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下午,鄂伦春旗阿里河公安局恶警到加格达奇区第六中学找到校长司炳江,声称该校女教师李凤霞二十八日中午在看守所“脑出血死亡”。学校找到李凤霞的丈夫李万林“通知”此事,他们说李凤霞有病了。家人赶到时,李凤霞早已死亡。李凤霞在生前修炼法轮功身体非常健康,八个月的时间,李凤霞体重由原来的一百三十多斤,被折磨的不足八十斤。
李凤霞的遗体至今停放在阿里河殡仪馆一年七个月。
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旗(阿里河)公安局局长:于世春,副局长:张彦华、副局长:侯清杰及助手,警察:孙权;李本学、许晓峰、梁越、高茂玉、张学文、孙国、厉学斌;
内蒙古自治鄂伦春自治旗区阿里河旗看守所所长:王良森,教导员:郑文龙,副所长:郭广辉、敖钉柱;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旗阿里河政法委;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第六中学校长司炳江。
六、受害人:王延绥,男,一九五八年出生,因家中父母过世的早,多年来和妹妹王燕欣二人相依为命,广西自治区桂林市理工大学教授。妹妹王燕欣修炼法轮功后,她用“真善忍” 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为企业、大楼和顾客的利益着想,佳木斯《三江晚报》记者曾对王燕欣做过专访报导,称她是“三江平原上的一颗明珠;黑土地上人民的骄傲;百货大楼崛起的希望”。王延绥二零一一年因突发脑出血回到佳木斯家中休假。王燕欣二零一二年四月五日被绑架,后被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非法关押。王延绥先后十余次去相关部门打听情况,遭到无理拒绝甚至粗暴对待,于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凌晨含冤离世。
案例叙述:
王延绥 |
王延绥身为大学教授,在专业和学术领域成绩卓著,身体却日渐不适。
二零一一年五月九日凌晨,王延绥突发脑出血昏倒,五天后被人发现并送去医院救治。医生多次向家属下病危通知书,并要求妹妹王燕欣同意签字做开颅手术,否则可能活不过当晚。王燕欣虔诚的一遍遍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当天下午王延绥醒来了。医生讲在其临床实践中是绝无仅有的,真是奇迹。
二十天后王延绥出院,王燕欣把他接回佳木斯的家中。后来他逐渐能自理、出行、购物、说话、甚至从新拿起心爱的毛笔写字了,他写毕:世界需要真善忍,看着自己用左手写的字,他哭了,哭的很伤心,妹妹问他为什么要哭,他说:手好的时候没得法,得了法了用左手写,我这怎么证实法呀。同修都劝他:你会好起来的,一定会的。
天有不测风云,二零一二年四月五日,王燕欣热心陪同刚被绑架同修的家属去佳木斯市公安局寻找亲人,路上被警察跟踪,并遭佳木斯市公安局前进分局十几个警察入室绑架。王燕欣被劫持到当地看守所迫害。
这期间王延绥先后十余次去相关部门问询妹妹的下落,均遭野蛮对待。巨大的精神压力导致王延绥日渐好转的身体又加重恶化。
六月十三日下午三点五十分王延绥被“120急救车”送到中心医院急诊室时,他已经无自主呼吸,医院连续紧急告知命危。这种情况下,市公安局无视生命仍旧拖延不放其妹。
在王延绥亲友的要求下,直到六月十四日下午五点多钟,在佳木斯看守所关押了七十一天的王燕欣被警察带到了张宏宇的办公室,被告知不能与炼法轮功的人联系、不能把兄妹俩的事上明慧网、哥哥病危的事和妹妹(被抓)没关系。之后才放王燕欣去见二十多个小时无自主呼吸且毫无意识的哥哥,兄妹二人仅仅相聚七个小时,王延绥在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凌晨含冤离世,时年五十四岁。
王燕欣为了含冤离世的哥哥讨个公道,在律师的帮助下曾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及“国家赔偿”。却无人理睬。王延绥的遗体至今已留存七个多月尚未火化。
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佳木斯公安局;前进公安分局;佳木斯看守所:张宏宇、陈万友;佳木斯公安局法制科;佳木斯市政府法制办;佳木斯中级法院;黑龙江省高级法院。
七、受害人:李洪奎,男,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邮政局工程师。一九九四年八月五日修炼法轮功后,用“真、善、忍”要求自己,连续数年被评为市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称号。一九九六年邮政枢纽分拣设备投产后,一次设备控制出现故障,当班人员很长时间也没找到原因,大家都没了主意,有人提议说洪奎今天公出回来,看看他到家没有,找他来看看,于是打电话知道洪奎刚到家,洪奎听说设备出现故障,他马上赶到单位解决了故障。
李洪奎 |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李洪奎分别于一九九九年、二零零五年被非法抓捕三次、非法判刑两次计十年六个月。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被大庆监狱迫害致死,时年六十一岁。
案例叙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国政府开始迫害法轮功,李洪奎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被哈尔滨市公安局非法抓捕关押三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李洪奎再次被绑架,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关押在哈尔滨第三监狱;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又被非法抓捕,并非法判刑七年关押于大庆监狱;
二零零七年六月开始,大庆监狱以法轮功学员家属必须协助政府做李洪奎的转化工作为由,五年多不许李洪奎妻儿探视;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至二月二十二日,该监区褚忠信、李金浩、刘国强三名警察手持警棍五天内九次毒打李洪奎等人,将李洪奎打伤致卧床不起。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与二月二十七日李洪奎妻子两次去监狱探视遭拒绝。监狱先否认打人,诬陷李洪奎冲击监狱大门、在狱中“暴力抗法”才依法惩治;还说:“打了活该!没死他命大!打死了给你十万二十万,你还得着了,你还挣着了”!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一日李洪奎及因法轮功被判刑的数十人被大庆监狱断食迫害;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晚,大庆监狱突然通知家属称李洪奎因脑出血被送到大庆第四医院开颅手术。家属赶到大庆第四医院抢救室,见李洪奎身上多处新伤旧痕,右侧耳部有一长约三厘米的纵向豁裂伤口。
昏迷在床的李洪奎 |
李洪奎的左小腿处的青紫淤斑 |
铐子铐着腿 |
主治医生告知家属手术很成功,而且李洪奎以惊人的速度康复。八月二十五日主治医生连续三天告知家属可以出院,但院长却不同意。二十七日当晚六时李洪奎突然出现呕吐、口吐白沫、抽搐。晚八时左右,李洪奎体温骤升到四十二度之高,仍然抽搐、大汗淋漓致棉被湿透。
八月二十八日凌晨五点李洪奎呼吸衰竭,心脏停止了跳动。整个过程医院没有下过一次病危通知。李洪奎死亡时离七年非法刑期只有二十四天。
目前李洪奎 遗体已经留存五个月有余。
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中共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孟建柱,黑龙江省政法委书记黄建盛,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刘义昌,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平,副局长陈树安,大庆市司法局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志新;大庆市委政法委书记阮殿龙;大庆监狱监狱长王永祥,政委陈庆发,副监狱长张亚军、王家仁、谭荣来、王英杰、崔常华、李维龙、姜树臣;原四监区监区长程军昌、副监区长褚忠信,指导员刘国强、李金浩,警察张春生、利瓦伊楠;现监狱四监区长朱任山;监狱七监区长李凤江、警察李伟楠,七中队指导员李金浩;教改科长郭春堂,副科长史会学,警察赵殿伟;大庆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黄一范(现让胡路区司法局局长)。
结语
这些案例只是无数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之冰山一角,大量的惨案还在中共红魔高压统治下被掩盖着。家人无辜被害,至今难以盖棺,这无情的噩梦夺走了多少孩子一生的欢愉;打碎了多少家庭永远的平静安宁;有谁体谅为人父母“白发人送黑发者”的内心的苦痛与绝望!中国有句老话:“入土为安”,直面一桩桩对善良好人血腥的屠戮,试问中共官员,试问那些直接和间接举刀的“刽子手”们,你们每日还睡的着吗?你们的良心能安吗?
“人在做,天在看”。赎回良知,让内心得到安宁,善待法轮功才是你们明智之举;否则,恶报如影随形,毫厘不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