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开庭中,起诉赵积伟的是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这不符合法定的程序,赵积伟的律师指出这一点。当时东洲区法院的审判长非常的气愤,令赵积伟的家属将律师辞掉,但是赵积伟还是用律师为其辩护。最后审判长休庭,令公诉人合法时再开庭。
而当此律师准备收拾辩护席上的案卷材料及自己的电脑包时,听到一领导身份的人在要求法警将旁听人员请出去,律师就随口问了一句:你是法院的吗?结果一下冲上来五、六个警察,掐住律师的后脖子、抓住律师的头发按住律师的脑袋连拽带扯的把律师往出推,把法庭上的一大排桌椅都撞倒了,前面的铁栅栏都撞掉了,把律师一下都撞到墙上了,律师的西服和衬衫都被撕破了。
看到此景,一家属大喊:你们干什么,你们是土匪呀,这是办案机构,怎么能让警察打律师呢,太不像话了,太有损法律办案人员的形象了。可不管家属怎么喊都无济于事,他们还是粗暴的将律师推了出去。
在法庭上警察殴打律师,还是首次听说。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本来就是非法的,律师还被殴打。那打人者也触犯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那些打人的法警将承担殴打他们的法律责任。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四日下半夜三点钟,由省公安厅副厅长坐镇,抚顺市公安局杨文君局长带队,国保支队队长彭越指挥二十几名恶警秘密包围法轮功学员罗秀杰家,于早晨六点半闯进罗秀杰家,绑架罗秀杰及其丈夫,并大肆抄家,还将其丈夫的粮店购货款一万五千元抢走。
罗秀杰被绑架后,非法关押于抚顺市南沟看守所至今。因家里给请律师,律师到达后,经过了解案情,我们才得知,已经开完庭了,是在亲属外界一概不知的情况下开的,这是非法秘密开庭。
罗秀杰案件,是属于公开审判的案件。因为中国的法律规定:①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案件,一律不公开。②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一律不公开;16岁以上未满18岁的,一般也不公开。③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上述案件不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而罗秀杰案,不属于不公开的范围之内的案件。即使案件不公开审理,那宣告判决的结果也是公开的。其家人和家属应该知道罗秀杰被判刑了,但是审判机关没有通知家属就把案件审理完了。这完全是违法的。
而审判法院的工作人员为了个人权力和地位等私利,不惜听命于中共犯罪集团的上级指令,歪曲事实、歪曲法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的起诉和审判,触犯了中共《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徇私枉法罪。
赵积伟和罗秀杰的案件都被审判的法院定罪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是按照《刑法》三百条第一款处理的。在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辩护中,是这样的辩护的:一、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法轮功学员没有利用邪教组织;二、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国家的哪部法律和法规的全部和部份的实施?没有,没有就不能给法轮功学员定罪。但是法轮功学员却被法院非法定以此罪,那法院一定是违法的。所以法轮功学员在制作和散发法轮功资料中没有触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是中共的法院给枉加的。那中共的法院就是破坏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这一法律条款法律的实施。所以中共的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都是违法和犯罪的。
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打官司被殴打和法轮功学员被秘密的庭审,都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迫害的结果。那么,迫害者必将承担迫害的责任。在不久的将来人间正义法律会对其不法的行为做公正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