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摘要
本报告从明慧网资料库汇总统计了3653个被中共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案例,其中53%为女性,60%属于51岁往上年龄段法轮功学员,48%来自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四省,67%在2001年至2005年期间被迫害致死,65%被“关押迫害”致死。本报告的所有统计结果都是基于这3653个案例而形成。
调查显示,在65%被关押迫害致死案例中,21%被毒打直接致死,11%被灌食直接致死,10%被强迫或暗中注射/服用精神药物或毒药直接致死,3%被超负荷劳役直接致死,2%被刑具直接致死,2%被电击直接致死,2%被虐待直接致死,1%被体罚直接致死,1%被牢中牢(关禁闭/转关押/延期释放)直接致死,26%则在中共多种酷刑手段的共同摧残下致死。另外,在65%被关押致死案例中,12%死于派出所/公安局或者610组织办公场所内,11%死于看守所或拘留所内,8%死于劳教所内,9%死于监狱内,3%死于法制学校/精神病院/黑监狱内,还有50%被中共关押迫害释放后半年内死亡。在“被中共关押迫害释放后半年内死亡”的法轮功学员中,51%死于中共关押迫害释放后一个月内。
调查显示,因法轮功学员上北京请愿被迫害致死比例最高(28%),其次因为法轮功学员散发/传播真相资料被迫害致死(24%),再其次为法轮功学员拒绝“转化”、拒绝写“三书”被迫害致死(18%)。
众多被法轮功从病魔手中抢救过来之人,却横遭中共酷刑虐杀。调查显示, 31%在修炼法轮功前都因患有各种病症而痛苦不堪,多方医治无效情况下,后来都因为修炼法轮功而恢复健康,最后却又被中共以各种手段迫害致死。这些案例分布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195座城市、425个区县,其中女性占60%,各年龄段学员都有,老年学员居多:78%的学员在修炼法轮功前患有各种严重病症;11%的学员在修炼法轮功前患有各种癌症;8%的学员在修炼法轮功前经常生病,或自小体弱多病;3%的学员在修炼法轮功前有各种残疾,或者瘫痪,或者失明,弱智,还有驼背“罗锅”等身体缺陷,后来都因为炼了法轮功而瘫痪者能够行走,失明者复明,弱智恢复正常,甚至90度驼背“罗锅”都因此而伸直。
在11%因为炼法轮功而癌症痊愈的案例中,共有22种癌症,遍布全身各大器官,全部因为修炼法轮功而痊愈:28%的学员之前患有乳腺癌,15%的学员之前患有白血病,12%的学员之前患有子宫癌,10%的学员之前患有肺癌,还有之前患有肝癌、骨癌、食道癌、脑癌、淋巴癌、肠癌、胃癌、皮肤癌、喉癌、脑垂体癌、牙癌等等。另外,在78%因炼法轮功而重症痊愈案例中,28%的学员之前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冠心病/心血管病/心肌炎/心肌梗塞/动脉硬化/钙化等,20%的学员之前患有严重的高血压或低血压,15%的学员之前患有严重的风湿类风湿疾病,12%的学员之前患有严重糖尿病,12%的学员之前患有严重的肝病,11%的学员之前患有严重的胃病,10%的学员之前患有严重的肺病。可以说,只要人类有的病,都可以在修炼法轮功中痊愈。
法轮功拯救了人,中共却来杀人。调查显示,中共使用了“毒打、刑具、体罚、灌食、电击、超负荷劳役、虐待、性摧残、思想迫害、牢中牢、精神药物/毒药”等十一类酷刑手段摧残虐杀法轮功学员。
在“毒打”酷刑中,法轮功学员共遭受到中共10大类79小类器械的毒打,包括使用警用器械、木质棍棒、狼牙棒毒打,被抓住头部撞墙、门等固定物,用鞭子、竹条等抽打,用塑胶棍棒毒打,用皮鞋踢要害部位,用扁担等劳动工具毒打,用各种日常生活学习用具制成的工具毒打,甚至被各种各样的凳子毒打。41%遭受到毒打的学员被中共毒打头部,35%被毒打脸部/五官,25%被毒打全身,19%被毒打四肢,甚至还有4%被毒打生殖器。
在“刑具”酷刑中,中共当局共使用了11大类70小类酷刑手段,包括手铐、脚镣、锁链、绳索、老虎凳、死人床、刀、火等工具,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上大挂”、“老虎凳”、“吊挂”、“杀绳”等惨无人道的摧残:49%受到刑具摧残的法轮功学员被手铐和脚镣摧残,28%被“挂”起来摧残,19%被“固定”摧残,19%被“老虎凳”摧残,13%被“锁定”摧残,12%被“捆绑”摧残,4%被“杀绳”摧残,另外还有6%被“烧烫”,5%被“针扎”,3%被当局用刀或者枪作为刑具迫害,2%被筷子“开锁”等。
在“电击”酷刑中,18%的法轮功学员被中共电击生殖器,18%被电击脸部/五官,15%被电击四肢,10%被电击头部,10%被电击胸部或女性乳房,8%被电击颈部,8%被电击背部,3%被电击腰、肋部,还有3%被电击肛门。
调查显示,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12%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绝食抗议,其中35%被灌食致死。被灌食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40%在看守所被灌食致死,22%在劳教所被灌食致死,9%在监狱被灌食致死,4%在派出所/公安局被灌食致死。在遭受中共灌食的法轮功学员中,72%被中共强行灌进浓盐水,甚至故意灌进很热的饭和烫、辣椒面、芥末面、芥末油、生玉米面、开水、臭豆腐等。
面对法轮功学员的顽强意志,中共毫无人性地使用了精神药物/毒药。调查显示,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有6%的法轮功学员遭受过中共精神药物、毒药迫害,其中69%被强行注射精神药物/毒药,36%被强行灌食精神药物/毒药,11%被暗中下毒。中共精神药物/毒药致死率高达53%。被中共精神药物/毒药摧残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33%在劳教所被精神药物/药物迫害致死,30%在洗脑班/精神病院/黑监狱被精神药物/毒药迫害致死,18%在监狱被精神药物/毒药迫害致死,10%在派出所/公安局被精神药物/毒药迫害致死,8%在看守所被精神药物/毒药迫害致死。
调查显示,14年来,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有6%的法轮功学员受到中共超负荷劳役迫害,其中22%因此死亡:47%法轮功学员被强制每天劳役10个小时以上,32%法轮功学员在身体被中共迫害致极度虚弱或严重病症情况下,仍被强迫劳役。
在“体罚”酷刑中,中共当局使用了6大类27小类体罚手段摧残法轮功学员,其中50%法轮功学员被当局利用军训、长时间蹲、跪、爬、跑、站等方式进行体罚迫害;37%法轮功学员被当局利用下雪、地上结冰等恶劣天气摧残;22%法轮功学员受到“过水桥”等冷水体罚;21%法轮功学员被强迫长时间“坐板”;12%法轮功学员受到“开飞机”等“撅”的体罚;4%法轮功学员被处以“弹灯泡”、“揪耳朵”、“拔眼皮”等方式体罚。
在“虐待”酷刑中,中共当局对法轮功学员共使用了16种虐待摧残手段:39%法轮功学员受到长时间不让睡觉的“熬鹰”虐待;27%法轮功学员在身体出现严重病症或机体被严重伤害情况下被故意延缓救治,加重迫害;18%法轮功学员受到不给饭吃、不给水喝的虐待;11%法轮功学员受到不准上厕所大小便的虐待;9%法轮功学员被强行抹、灌、食用大便、尿、痰、辣椒水、肥皂水等污秽物;8%被用臭袜、抹布、衣服、胶带等长期堵嘴/封嘴;5%法轮功学员受到扒光衣服的羞辱;4%法轮功学员受到文革式的挂牌游街、批斗;4%法轮功学员受到不准笑或不准抬头走路、不许说话、不许接触他人的虐待;
另外,有8%的法轮功学员受到“牢中牢”迫害,其中54%法轮功学员受到关禁闭/关小号迫害,47%法轮功学员在一个牢狱迫害一段时间后,又被转到另一个牢狱继续新一轮的转关押迫害,11%法轮功学员被加期或延期释放。
还有5%的法轮功学员遭到思想迫害,其中79%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学习、观看中共污蔑法轮功的节目、报道、书籍以及参加污蔑法轮功的宣讲活动和报告会;15%法轮功学员被强迫要求辱骂李大师,或者强迫践踏、撕烂、侮辱李大师图像等;7%法轮功学员被强迫抽烟、喝酒和唱靡靡之音;4%法轮功学员被强行穿上囚服;2%法轮功学员被强迫看黄色影碟、说脏话;2%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看中共酷刑摧残其他法轮功学员的场面;甚至逼迫法轮功学员学习已经被歪曲、被现代化了的“佛教”理论;还有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通过心理暗示的方式让学员承认自己有心理障碍。
对案例的调查还显示,甚至超过1%的法轮功学员遭到性摧残,超过0.4%的法轮功学员器官被活摘或暗中摘取、切除,去向不明。
面对那些在关押期间被中共酷刑虐杀的法轮功学员,中共不仅没有追究行恶者的罪恶,还刻意编造了20大类、64小类“死亡原因”谎言,动用了所有国家力量极力掩盖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的真相。其中,43%被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当局谎称为“病死”,8%被中共当局谎称为“自杀”,5%被污蔑为“炼法轮功致死”,4%在人死后才由中共关押机关把学员尸体运到医院,威逼医生装模作样抢救一番,然后编造一份抢救记录,以图掩盖真相开脱罪责;3%被中共污蔑为“自己不慎摔死”;甚至2%法轮功学员被酷刑虐杀后,中共为了掩盖真相逃避罪责,把学员尸体抛弃在野外,或者沉到河中等手段,然后以找不到主的无名尸处理;另外,还有将酷刑虐杀谎称为“正常死亡、死因不明、淹死、唱歌死、车祸死、自己晕倒死、自己不慎被电死”,甚至索性说“没有这回事、人没死、已经把人放了”,企图抵赖不认。
中共为了封锁迫害消息,共使用了“销毁尸体、销毁迫害证据、封锁取证、封锁消息传播、抹去死者生前痕迹”等5大类19小类封锁手段,包括“控制/殴打/关押/劳教/判刑死者亲人”(24%); “不顾家人反对强行火化尸体”(21%); “不准家属及法轮功学员看到尸体或近距离接触死者、或带走尸体自行处理”(18%)、“在当局强迫/威胁/欺骗下火化尸体”(18%)、“动用政府甚至武装力量如林大敌控制事发、火化、出殡、吊唁等现场、住地”(15%)。另外,“控制/殴打/抓捕/关押/劳教/判刑知情法轮功学员”(10%),“不通知家人秘密火化尸体”(9%),“销毁或封存医院抢救、解剖、火化、迫害现场情况等原始证据”(8%),“为开脱罪责强迫/欺骗家属签字、写保证”(7%),“阻挠/禁止家属私自请法医鉴定”(7%),“不准家属及法轮功学员对死者或现场进行拍照、录像”(6%),“故意不通知或拖延时间通知家属”(5%),甚至“将直接责任单位解散或将当事人调离”(3%),还“威胁/严禁迫害责任单位、死者同事、邻居等其它知情者说出真相”、“不许家属设灵堂开追悼会、办丧事、哭泣、喊冤、放鞭炮、贴讣告等”。即使被允许设灵堂开追悼会办丧事的,中共却也要强行规定“不许亲戚朋友同事或法轮功学员前来吊唁、送花圈等”。另外,中共为了封锁消息,甚至想方设法“抹去死者生前痕迹”,包括“强行将死者生前照片全部搜走”、“秘密注销死者户口”。
调查显示,14年来,中共利用其掌握的宣传机器,对法轮功及创始人李大师进行了全面毁谤和污蔑,蒙蔽了许多群众,甚至煽动民众仇恨法轮功学员,向中共举报法轮功学员,参与到迫害之中。在所有被举报案例中,因为“讲真相”被群众举报比例最高,达70%,然后是“在家炼法轮功”被举报(17%),“与同修联系”被举报(5%)。举报者身份包括法轮功学员的邻居、家人、同事、当地干部、居委会、保安、便衣、甚至还有学生。
调查显示,从1999年7月20日中共全面迫害以来,身在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就被中共剥夺了生存权。其中,53%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当局随意勒索钱财、罚款;29%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开除、辞退或下岗;12%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停发或没收工资、退休金和各项社保福利;6%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克扣工资、退休金和各项社保福利;另外,只是因为修炼法轮功,就被中共当局强行关闭、威胁出让自己经营的工厂/商铺,没收房产、强行查封变卖家产、取消执业资格、甚至连带其不修炼的家人都受到撤职、降职、开除、停发工资和社保福利等迫害。众多法轮功学员甚至被地方政府随意拘禁,甚至在法轮功学员被关押迫害致生命垂危需要保外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竟然拒绝签字,不同意保外,视人命如草芥。
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全面的,不仅覆盖了中国大陆所有地区,也贯穿了几乎所有行业和所有职业。调查显示,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33%为工人/服务员/一般职工,16%为离退休人员,10%为农民,9%为中专/中小学老师,7%为政府机关干部,5%为医护人员,5%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4%为个体户,还有工程师、个体小商户、企业管理人员、高校老师、学生、教授、企业家、下岗工人、自由职业者、道士、僧人、媒体记者主持人等,可以说涵括了中国所有的职业。另外,17%被迫害致死学员出自教育/科研系统,15%出自政府机关,12%出自农林牧业,9%为五金、交电、轻工、陶瓷、塑料制品、工艺品等其它行业,还有铁道/交通运输、纺织、金融保险、糖烟酒食品、电水煤、汽车制造、钢铁、电器电子、邮电,文化传媒,甚至还有航空航天等等,可以说涵括了中国所有的行业。调查显示,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政府机关法轮功学员中,共涉及57个政府职能部门,其中,来自公检法司等政法系统和市/县/区/镇/街道/乡等各级党委或政府领导成员最多。可以说,政府机关各部门都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面对家人因为修炼法轮功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惨案,更多受害家庭在中共高压逼迫下忍气吞声,只有4%的案例其家属敢于要求申冤。但所有在中国大陆申冤的案子没有一例在最后能够成功地将凶手绳之以法。在死者家属敢于申冤的这些案例中,只有1%案例在国内走完了司法流程,却都以败诉告终;只有2%的案例虽然能够走入司法立案调查流程,但全部在中途被当局高层强行终止;只有9%家属敢请律师,但是其中却有63%的家属找遍整个地区也没有律师敢接法轮功的案子,另外31%的家属虽然请到了律师,但在当局威胁下,律师被迫中途退出。还有29%的家属在抗议、说理、请愿、申诉阶段就在中共胁迫中不得不中途放弃;还有31%的家属在中共各种欺骗、抵赖、推诿手段的耍弄之下申冤无门而不得不放弃;另外有43%家属在中共高压下无奈接受各种名目的补偿,并向责任单位/责任人妥协,从此保持沉默不再追究。
调查显示,14年来,黑龙江、河北、辽宁、吉林、山东、四川、湖北、湖南、河南、北京是省级/直辖市610迫害法轮功学员最猖獗的十个地区,其中黑龙江省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人数最多排第一,河北省排第二,辽宁排第三。
调查显示,14年来,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案例遍布全国273个城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吉林省长春市、山东省潍坊市、北京市、吉林省吉林市、重庆市、辽宁省沈阳市、四川省成都市、河北省石家庄市、辽宁省大连市、河北省保定市、山东省烟台市”是迫害法轮功学员最猖獗的十二个城市,其中黑龙江哈尔滨市死亡人数最多排第一,吉林省长春市排第二,山东省潍坊市排第三。
调查显示,14年来,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案例遍布全国 844个区/ 县/县级市,其中黑龙江省哈尔滨双城市死亡人数最多排第一,吉林省长春农安县排第二,山东省烟台招远市排第三。
调查显示,14年来,将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案例涉及全国127座劳教所,其中吉林长春朝阳沟劳教所参与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数量最多排第一,辽宁沈阳马三家教养院排第二,黑龙江哈尔滨长林子劳教所排第三。另外,辽宁沈阳马三家教养院参与迫害致死女性法轮功学员人数最多,吉林长春朝阳沟劳教所参与迫害致死男性法轮功学员最多。
调查显示,14年来,将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的案例涉及全国122座监狱,其中辽宁女子监狱参与迫害致死女性法轮功学员最多,辽宁第二监狱参与迫害致死男性法轮功学员最多。
目录
第一部分
案例说明
(一)3653个被迫害致死案例
(二)研究方法
(三)真实性
(四)国际媒体报道
(五)完整性
(六)19种封锁手段
(七)突破封锁
第二部分
被迫害致死案例基本情况统计
(一)调查样本总体结构
(二)高压逼迫致死情况统计
(三)关押迫害致死情况统计
(四)因讲真相被迫害致死占比最高
第三部分
酷刑
(一)酷刑之79种器械毒打
(二)酷刑之70种刑具
(三)酷刑之电击
(四)酷刑之灌食
(五)酷刑之精神药物/毒药
(六)酷刑之超负荷劳役
(七)酷刑之27种体罚
(八)酷刑之16种虐待
(九)酷刑之性摧残
(十)酷刑之牢中牢
(十一)酷刑之8种思想迫害
(十二)活摘器官
(十三)编造64种谎言掩盖酷刑虐杀真相
第四部分
严酷的生存环境
(一)蒙蔽群众参与迫害
(二)剥夺生存权
(三)全家多人被迫害致死
(四)遍布各行业的大屠杀
(五)法庭的不公
(六)在中国没有一个杀人凶手被绳之于法
(七)作恶单位排行榜
第五部分
法轮功祛病神迹
(一)医学神话
(二)炼法轮功而重症痊愈
(三)炼法轮功而癌症痊愈
结论
呼吁
附录
第一部分
案例(样本)说明
(一)3653个被迫害致死样本
本报告对3653个在中共迫害下失去生命的法轮功学员案例(也就是本报告的调查样本)进行了详细分析,这些案例收录时间从1999年7月20日到2013年6月30日,共14年的数据,全部来自明慧网。
1999年6月18日,由北美法轮大法弟子义务创办与维护的网站明慧网成立,并逐渐建立了遍布中国大陆的明慧通讯员网络和各种消息源网络,每天向明慧网提供着发生在全中国的各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报道,继而成为全球专门曝光中共迫害法轮功真相的主要媒体。所有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第一手报道几乎都会首先发表在明慧网。本报告统计的3653名被中共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案例均在明慧网有报道,有些是受害人在临死前亲自叙述然后由同修整理成文的,有些是目击证人(知情人)直接记录下来的,有些是受害者亲人直接署名发表出来的,有些是明慧网大陆当地通讯员实地调查了解到具体情况后整理报道出来的。我们把这些突破封锁曝光迫害的消息来源统一称为消息源。
1999年10月25日明慧网公布了来自大陆消息源的第一条死亡消息:黑龙江佳木斯市树人中学高一二班17岁女学生陈英于8月17日在去京请愿被押返途中,被佳木斯公安局六一零政委李纯友等打骂、恫吓,被迫跳车身亡。2000年2月19日,陈英的母亲陈秀玲以《陈英母亲的证言》一文向明慧网投书证实女儿陈英在中共迫害中失去生命的事实。随后,陈秀玲被关看守所迫害,然后是多次拘留和4次劳教!陈秀玲的母亲纪廷华(也是法轮功学员)在陈英死亡整一百天时也因外孙女陈英之死而含冤离世。2013年1月4日明慧网通讯员以《痛失慈母爱女,佳木斯陈秀玲遭迫害悲惨经历》综合报道了陈秀玲一家这14年来被迫害经过。
陈英遗照 | 陈英之母陈秀玲近照 |
本报告详细分析的3653个被中共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案例,大部分都如陈英案例一样经过被迫害致死消息曝光、补充完善资料、综述迫害历史的不断完善过程而形成。附录1:3653个被迫害致死案例名录列明了这些受害者的基本信息,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登录明慧网搜索阅读相关案例详情。
(二)研究方法
本报告采用文献研究的经典方法--内容分析法,对相关文献进行研究,并按照统一标准编制录入问卷,对本调查报告统计的3653个死亡样本、约330万字的文献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和录入,形成数据库,生成系列统计报表。这3653个死亡案例、330万字文献资料全部来自明慧网。另外,我们还从330万字原始文献中摘录了一些案例内容作为典型性呈现,以让读者从中得以客观、真实地认识到中共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的真相。
(三)真实性
为了确保消息源向明慧网提供的迫害事件是真实的,明慧网记者与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记者一开始就采用了电话复核的方法对迫害事实进行了真实性复核,他们直接打电话到迫害责任单位或当地相关部门,询问迫害致死的事实是否存在。
在本报告收集的3653个案例中,我们统计了116个被记者电话复核的原始记录,基本上覆盖到中国东南西北中各省份,可以客观地反映出全国被迫害的真实情况(图1):
明慧网记者与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记者对迫害进行电话复核的对象涉及当地公安局、610办公室、政法委、派出所、区镇政府、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被害人工作单位、被害人死亡时所住医院、关押被害人的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等。图2记者电话复核对象的统计表明,116个复核记录中,29%直接致电当地公安局/610办公室/政法委进行复核,22%直接致电当地派出所进行复核,18%直接致电受害人工作单位进行复核,11%直接致电当地各级政府进行复核:
图3记者电话复核结果统计表明:81%直接承认有这回事,18%没有否认,而直接否认这回事的为零,显示事件真实性为100%:
明慧网记者与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记者电话复核部分原始记录在附录2:记者电话复核原始记录表可以查看,我们这里仅列举其中几个比较典型的记录:
案例1:调查对象接到电话调查惊慌失措:吉林省长春法轮功学员李淑花(女,32岁)2003年10月被迫害致死,复核记录写到: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调查,榆树市公安局政保(431-3630-348)一男值班人员16日对记者询问李淑花死亡一案,显得十分慌张,语无伦次地说了好几遍你、你、你……,然后说声我不能在电话里回答你的问题就挂断电话。
案例2:调查对象企图编造谎言推脱责任:黑龙江牡丹江法轮功学员李宏敏(女,55岁)2002年10月被迫害致死,复核记录写到:牡丹江市公安局一工作人员12月7日回答记者时,一会儿称抓捕李宏敏是因为她把自己的20万元人民币全用在法轮功上了,一会又称李宏敏是为了圆满自己跳楼的,但该警察显然无法解释李宏敏为什么会选择到公安局跳楼圆满,而当听说圆满并不是死的意思时,该警察一时无语。
案例3:证实610是主要责任人:黑龙江鹤岗法轮功学员贾冬梅(女,33岁)2003年5月被迫害致死,复核记录写到:鹤北林业局派出所(468-6031327)一男警日前证实贾永发、贾冬梅的死亡事实,并称:具体情况要问610的国书军、郑文山等人,送劳教也是他们。该男警还证实贾永存仍被劳教,贾永发的母亲、妻子、大妹贾永梅、二妹贾秋梅现已释放,贾冬梅九岁男孩在姥姥家。
案例4:证实劳教所毁尸灭迹:新疆石河子法轮功学员赵爱国(男)2003年6月被迫害致死,复核记录写到:石河子殡仪馆(0993-2610952)一工作人员日前证实,这是一个多月前的事了。劳教所把骨灰都拿走了。赵爱国好像是外地人。石河子劳教所(0993-2264276)无人接电话。
案例5:证实因拒绝转化被迫害致死:安徽六安市法轮功学员诸志勇(男,26岁)2002年9月被迫害致死,复核记录写到:安徽六安市白湖阀门厂狱审科(565-7561254)一男警昨日证实诸志勇在监禁中死亡。该警察称,已经都劳教三年了,他都不“转化”,落到这个下场也没办法。该警察对诸志勇的死因,吞吞吐吐不肯透露,仅称是意外事故。
案例6:证实因炼法轮功炼好癌症却被劳教致旧病复发而死:辽宁葫芦岛法轮功学员李宝霞(女,48岁)2000年6月被迫害致死,复核记录写到:李宝霞的南辛庄乡亲于2003年3月5日证实说:李宝霞几年前是癌症病人,修炼法轮功以后身体很好。但是政府说炼法轮功另有政治目的,就把她抓去教养,结果她的病情复发去世了。
案例7:证实消息封锁:北京法轮功学员王桂菊(女,62岁)2002年5月被迫害致死,复核记录写到:首钢冶金研究院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二十六日向记者证实了王桂菊的死亡,并表示:知道事的人都不让说。有点封锁消息的味道。
(四)国际媒体报道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真相,不仅被明慧网重点调查和报道,而且也被国际媒体和国际机构独立调查和报道。在本报告收录的3653个案例中,我们(不完全)统计到其中86位曾经被国际媒体独立报道过的迫害案例。这86个案例被23个国际媒体报道,分布在全国16个省,显示国际媒体同样关注到了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具有全国性,具体见图4:
图5统计表明,法新社报道最多,有40例,其次美联社24例,中央社20例,世界日报16例,路透社14例,自由亚洲电台13例:
案例1:登上普利策获奖新闻的陈子秀:2000年4月20日,美国《华尔街日报》以“陈女士直到最后的日子仍说,修炼法轮功是一项权利”为题,报道了山东潍坊市法轮功学员陈子秀(女,59岁)被潍坊中共当局绑架到临时成立的城关街办事处法轮功转化看管中心,因陈子秀拒绝“转化”而被毒打致奄奄一息的情况下,仍强迫陈在雪地中赤脚爬行,直至死亡的案例。报道震惊了世界,撰写该报道的记者伊安·约翰逊因此获得了著名的普力策新闻大奖。陈子秀坚定不移修炼法轮功直至被害的事迹在《华尔街日报》头版登出后,中国政府怀疑是陈子秀女儿张学玲向记者提供了消息,便以破坏公共安全为名拘留了张学玲。
案例2:国际组织重点关注的毒打致死案例:大赦国际都柏林期刊《动态》2000年11月报导了山东烟台市法轮功学员赵金华(女,42岁)因拒绝“转化”被张星派出所警察暴打十天去世,当时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强烈反响。为了追查是谁泄露了赵金华被公安打死了这个机密,烟台市调整警力,成立了10个专案组,每组至少6个人,对有嫌疑的所有法轮功人士随意绑架,刑讯逼供,开除工职,非法关押、劳教,牵扯近百人。
案例3:被《华盛顿邮报》报道的精神病院迫害:辽宁鞍山市法轮功学员房立宏(男,38岁),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送入鞍山康宁精神病院进行精神药物迫害,房立宏被送往精神病院后,一度逃脱出来,并接受《华盛顿邮报》访问时说:我没有精神病,但我被迫和其他精神病患共处了十六个月。房立宏说,他在辽宁鞍山的康宁精神病院中被迫每天服药,后来院方给他药丸,让他自己回到病房服用。他说,医院医生告诉他,他们知道他没病,但仍必须依据上级指示给予治疗。
在接受《华盛顿邮报》访问的四十五分钟里面,房立宏表现得十分理性,口齿也很清晰。2002年2月8日,房立宏被迫害致死,《中国时报》于2002年8月27日报道了这一消息,并提到了房立宏向《华盛顿邮报》讲述被精神病院迫害的情况。
(五)完整性
本报告收录的3653个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信息具有相当高的完整性,100%有被害者姓名信息,87%有性别、户口所在省市地区、死亡时间信息,71%甚至有迫害经过、明确的实施迫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信息:
表1:案例信息完整性 | ||
样本量=3653 | ||
占比 | 数量 | |
有被害者姓名信息 | 100% | 3653 |
有被害者姓名、性别信息 | 98% | 3571 |
有被害者姓名、性别、户口所在省市地区信息 | 89% | 3268 |
有被害者姓名、性别、户口所在省市地区、死亡时间信息 | 87% | 3196 |
有被害者姓名、性别、户口所在省市地区、死亡时间及迫害经过、明确的实施迫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信息 | 71% | 2578 |
被害人基本情况、迫害致死事件经过、施行迫害的直接责任人及所属单位,这三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本报告收录的3653名被迫害致死案例中,71%的案例具备完整的证据链,甚至可以作为受害人家属到司法机关要求对迫害进行立案起诉的材料。
这些完整信息得之不易,都是在众多消息源冒着生命危险突破层层封锁才得以曝光出来。
(六)19种封锁手段
虽然从1999年7月至今,已经有几百万名法轮功学员在中共迫害下因此失去生命,但因为中共系统性的消息封锁,使得世人很难实际感受到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严重性。
我们从3653例迫害致死案例中不完全统计到530例中共对迫害事实进行消息封锁的情况,分布在全国28个省直辖市。对比地区死亡比例曲线来看,被消息封锁与死亡分布趋势相似,显示我们不完全统计的这530个案例能够代表全国消息封锁情况,具有普遍性,并且也显示了消息封锁是中共全国性统一行动,绝非个别地区的个别行为:
(1)整部国家机器参与的系统封锁
我们调查发现,对于那些把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的凶手和责任单位,中共当局不是为冤死者向行恶者讨还公道,而是由各级领导牵头部署,动用整部国家机器与行恶者一起对迫害事实不择手段地掩盖和消息封锁。
案例1:为了封锁消息,中共政治局常委亲自批示,公安部督阵,各级政府公检法配合,对被害人进行全国大抓捕,直至死亡:2004年5月7日下午3点,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高蓉蓉(女,37岁)被沈阳龙山教养院连续电击致面部严重毁容,生命垂危,送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抢救,后高蓉蓉在当地法轮功学员帮助下从医院逃出,并将自己被电击毁容的照片及经过向明慧网曝光,引起国际社会强烈关注。为掩盖迫害事实,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罗干亲自批示,公安部将高蓉蓉走脱事件定性为26号大案,辽宁省政法委、610、检察院、司法、公安等部门联手封锁高蓉蓉消息,参与营救高蓉蓉的法轮功学员都被抓捕遭受残酷迫害。2005年3月,高蓉蓉在流离失所中不幸被抓捕,送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关押,同年6月16日在劳教所被迫害致死。
高蓉蓉 | 高蓉蓉被电击毁容 |
案例2:为了封锁消息,省长现场指挥火化尸体、威胁家人不准泄露机密:安徽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李梅(女,28岁)因定做到北京为法轮功请愿条幅被抓捕,于2001年2月1日上午在合肥女子劳教所被迫害致死。2月1日下午家属被通知去探视尸体时,不准带照相机及摄影机。唯恐真相外泄,时任安徽省副省长亲自在现场强调一定要将尸体立即火化,公安、政法委、政法官员等也均强调一定要立即火化。火化时,大批公安守住火葬场不许任何人进入,各级政府向家属施压不准对外泄露机密。
案例3:面对警察同时将四名女性法轮功学员刑讯致死的惨案,省公安厅直接出面销毁证据、威胁家属、重判其他知情法轮功学员:2002年10月24日,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鹅毛口7位法轮功学员到省政府张贴真相资料,上午9点被抓,下午4点杨艳英(女)、张爱花(女)、李美兰(女)、邢引弟(女)4人在刑讯中被警察用电棍电击毒打致死。为封锁消息,山西省公安厅直接出面,威胁家属,并将剩下没有被打死的3人史素萍、王明霞、王英香重判15年徒刑。
案例4:为了封锁消息,省610连夜部署各级610组织、地方政府、公检法等数百人对死者家属进行控制:江苏南京法轮功学员陈光辉(男,40岁)因建立真相资料点被判刑,于2004年被苏州监狱电击致植物人。在陈光辉处于昏迷不醒的两年多以来,虽然陈光辉家人一直坚持向江苏监狱管理局要求保外就医,但都被拒绝,声称死也要死在监狱,并且在陈光辉病危时,监狱负责人还给医院施加压力封锁消息说:我们不是防他家的,主要是防那些法轮功的和国外要来调查的人。陈光辉在监狱医院昏迷两年后,于2006年12月12日离世,当天江苏省610连夜部署连云港市、淮安市、涟水县各级610及高沟镇派出所(陈光辉祖籍是涟水县高沟镇),并联合苏州市610、苏州市公、检、法、苏州武警,还有涟水县一位县委副书记,当时加上国安便衣、监狱自身系统内部的警察,有一、二百人,严密监控陈光辉丧事全过程。
案例5:封锁村庄,县委领导亲自出面强迫家属签字掩盖真相:2002年8月28日,江西省武宁县公安局政保大队、石渡乡派出所一行六人到该乡官田村法轮功学员陈建宁(男,31岁)家,以弄清真相光盘来源为由,强行将他抓走,当天下午将他活活打死。为了掩盖真相,当晚派出大批警察到该乡所有有法轮功学员的村,上门游说造谣,说陈建宁已自杀,你们不要出去,并通宵守候在各村不准人员进出。8月29日县委副书记、县人大主任、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等一行人与死者家属见面,与此同时陈的妻子唐美芬在派出所被警察拷打,以强迫家属在赔款一万五立即火化尸体的协议上签字。陈建宁火化后五小时,唐美芬才被派出所放回家。
(2)19种封锁手段
中共为了封锁迫害消息,使用了各种让人匪夷所思的手段,很多都是极其卑鄙毫无人性可言,可以说到了疯狂的地步。我们从3653个案例中统计到530个案例有记录到被消息封锁情况,从中我们发现中共消息封锁手段可以分为销毁尸体、销毁迫害证据、封锁取证、封锁消息传播、抹去死者生前痕迹5大类19小类:
表2:中共消息封锁手段 | ||
样本量=530 | ||
中共消息封锁手段 | 发生次数 | 使用率 |
销毁尸体 | 293 | 55% |
强抢尸体 | 9 | 1.7% |
强行火化尸体,具体方式不详 | 35 | 6.6% |
不通知家人秘密火化尸体 | 50 | 9.4% |
在当局强迫/威胁/欺骗下火化尸体 | 90 | 17.0% |
不顾家人反对强行火化尸体 | 109 | 20.6% |
销毁迫害证据 | 58 | 11% |
将直接责任单位解散或将当事人调离 | 16 | 3.0% |
销毁或封存医院抢救、解剖、火化、迫害现场情况等原始证据 | 42 | 7.9% |
封锁取证 | 281 | 53% |
动用政府甚至武装力量如林大敌控制事发、火化、出殡、吊唁等现场、住地 | 77 | 14.5% |
不准家属及法轮功学员看到尸体或近距离接触死者、或带走尸体自行处理 | 95 | 17.9% |
不准家属及法轮功学员对死者或现场进行拍照、录像 | 33 | 6.2% |
阻挠/禁止家属私自请法医鉴定 | 38 | 7.2% |
为开脱罪责强迫/欺骗家属签字、写保证 | 38 | 7.2% |
封锁消息传播 | 277 | 52% |
故意不通知或拖延时间通知家属 | 28 | 5.3% |
控制/殴打/抓捕/关押/劳教/判刑知情法轮功学员 | 52 | 9.8% |
控制/殴打/关押/劳教/判刑死者亲人 | 129 | 24.3% |
威胁/严禁迫害责任单位、死者同事、邻居等其它知情者说出真相 | 25 | 4.7% |
不许家属设灵堂开追悼会、办丧事、哭泣、喊冤、放鞭炮、贴讣告等 | 18 | 3.4% |
不许亲戚朋友同事或法轮功学员前来吊唁、送花圈等 | 25 | 4.7% |
抹去死者生前痕迹 | 6 | 1% |
强行将死者生前照片全部搜走 | 4 | 0.8% |
秘密注销死者户口 | 2 | 0.4% |
表2统计表明,销毁尸体、封锁消息传播、封锁取证(也就是采用各种方法阻止家属、律师、法医或法轮功学员等取证),是中共最惯用手段,50%以上的案例都明确记录有被这三种手段封锁。从小类来看,控制/殴打/关押/劳教/判刑死者亲人被中共使用的频率最高(24%);其次不顾家人反对强行火化尸体(21%);再其次不准家属及法轮功学员看到尸体或近距离接触死者、或带走尸体自行处理(18%)、在当局强迫/威胁/欺骗下火化尸体(17%)、动用政府甚至武装力量如林大敌控制事发、火化、出殡、吊唁等现场、住地(15%)。另外,控制/殴打/抓捕/关押/劳教/判刑知情法轮功学员10%,不通知家人秘密火化尸体9%,销毁或封存医院抢救、解剖、火化、迫害现场情况等原始证据8%,为开脱罪责强迫/欺骗家属签字、写保证7%,阻挠/禁止家属私自请法医鉴定7%,不准家属及法轮功学员对死者或现场进行拍照、录像6%,故意不通知或拖延时间通知家属5%,甚至将直接责任单位解散或将当事人调离(3%)。
除了上述措施,中共为了达到封锁消息的目的,还威胁/严禁迫害责任单位、死者同事、邻居等其它知情者说出真相、不许家属设灵堂开追悼会、办丧事、哭泣、喊冤、放鞭炮、贴讣告等。即使被允许设灵堂开追悼会办丧事的,中共却也要强行规定不许亲戚朋友同事或法轮功学员前来吊唁、送花圈等。
另外,中共为了封锁消息,甚至想方设法抹去死者生前痕迹,包括强行将死者生前照片全部搜走、秘密注销死者户口,企图达到查无此人的邪恶目地。虽然我们从520例封锁案例中只统计到6例有抹去死者生前痕迹的情况,但这并不表示中共比较少用这种封锁手段,反而可能是因为中共大面积采用抹去死者生前痕迹这种手段导致我们只能统计到极少数这种案例。
案例1:在家属眼皮底下抢尸: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石忠岩因到北京为法轮功请愿(男,45岁),于2003年4月23日在锦州劳教所被摧残性灌食致生命垂危,送锦州市205医院抢救,4月26日凌晨1点抢救无效死亡。尸体都还没穿上衣服就被警察在家属眼皮底下将尸体一丝不挂抢走,连夜送到火葬场。锦州劳教所告诉石忠岩家属,如果家属去殡仪馆必须经过凌安派出所同意,家属不能直接前去。四川省成都市法轮功学员谢德清(男,69岁)被中共劫持到成都“法制教育中心”洗脑迫害不到一个月致生命垂危,回家仅四天便于2009年5月27日晚含冤去世。5月29日凌晨3点左右,大批防暴警察突然闯进谢德清灵堂处,包括综治办、610、派出所等人员在内的一百多人包围灵堂,打伤谢德清大儿子谢卫东,并绑架走谢卫东和谢德清的二儿子谢卫民,然后将谢德清遗体抢走直接送火葬场强行火化。
被绑架前身体健康、红光满面的谢德清 |
案例2:将死者秘密火化还耍赖:吉林公主岭市法轮功学员支桂香(女,31岁)因讲法轮功真相,于2002年7月27日被长春市绿园公安分局朱志山等人刑讯逼供致死。7月31日,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支桂香的遗体在双丰火葬场被秘密火化。8月13日、14日,支的父母两次找到朱志山追问支桂香下落,朱志山公然撒谎说支桂香跑了,他还要找支的父母要人,甚至辱骂支的父母,态度十分恶劣。8月15日,支的亲属在双丰火葬场查到了支桂香火化证明上委托人一栏中赫然写着朱志山。支的母亲知道真相后悲愤难当,于当日冲进朱志山的办公室大声哭诉:是不是你们把人给炼(火化)了?你凭啥给炼了?还没验尸就炼了?你家人死了,说炼就炼吗?是不是你们给打死的,怕人验尸你给炼了?你工作还想不想干,我告你去。我家小香不是饿死的,是被你们打死的,要不就是你们吃药给吃死的。你们太可恶了,炼法轮功也不犯错误!朱志山叫嚣道:你爱上哪儿告上哪儿告去,我也不怕,反正上面让这么干的。
支桂香 |
案例3:被大兵押去火化:河北省河间地区法轮功学员顾亚楼,男,31岁,因发放真相资料,于2001年农历8月14日被任丘公安局国安大队刑讯逼供致死。家属被当局叫到公安局让看尸体后不到半小时就催促家属给死者穿衣火化。家属提出再等一会儿还有未到的亲人,但亲临现场指挥的任丘检察院、公安局正副局长及沧州地区政府领导等一刻也等不了,施压家属马上签字火化。家属坚决不从。结果当局立即调来两队武警强制其家属在15分钟内把顾亚楼的衣服穿好火化,然后大兵押着家属和尸体直接送去火葬场火化。火化后丧失人性的中共当局连骨灰盒都不给家属。
顾亚楼 |
案例4:你知道你儿子犯什么罪吗?是颠覆国家罪:关文江,男,33岁,辽宁省沈阳新民市大民屯镇佟家房村人。由于关文江坚信大法,拒绝邪恶“转化”(洗脑),于2004年8月5日在沈阳第二监狱被迫害致死。警察威胁关文江的父亲说:你知道你儿子犯什么罪吗?是颠覆国家罪。关的父亲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农民,老实怕事,长这么大没碰到过这种阵势,只得含泪把儿子的尸体火化了。而害死关文江的恶人至今仍逍遥法外。
关文江 |
案例5:家属连举办丧事的权利都被剥夺:湖北省赤壁市商业局法轮功学员郑玉玲(女,57岁)因粘贴营救法轮功学员真相标语,被湖北省女子劳教所于2009年9月28日迫害致死,在不通知家人情况下直接火化。中共人员甚至不准家属在家里举行葬礼、不准家属将骨灰埋在农村老家,强迫家属将订好的葬礼酒席退掉,然后于10月11日由湖北省610、女子劳教所一帮人将郑玉玲骨灰盒直接送至赤壁火葬场,家属连举办丧事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郑玉玲 |
案例6:破坏追悼会:重庆铁路分局法轮功学员段世琼(女,34岁)被迫害致死后,当家属在中共指定场所内准备举行悼念活动时,重庆市政法委、610办公室、国安人员及众多警察几十人突然光临,对悼念活动进行公然破坏,撕毁段世琼的遗像及法轮大法好千古奇冤的条幅、横幅等,抢走现场的衣物、现金、烟等物品,并当场拘留了前来参加悼念活动的一位法轮功学员,当晚又拘留了段世琼丈夫王治海(法轮功学员)。
段世琼 |
案例7:家属被强行拖出殡仪馆:重庆市法轮功学员江锡清(男,66岁)于2009年1月28日被重庆西山坪劳教所迫害致死,家属们用相机拍下了一些镜头,被发现后当场被二十几名警察(包括火葬场的人)抢夺、毁掉。家属打了110报警,现场警察在旁边答腔说:公安就在这里,110不会来。家属坚持要守灵,当局不准,并宣称是家属闹事,随后,几人夹拖一个家属把他们拖出殡仪馆,然后将身体还有余温的江锡清强行火化。
江锡清和妻子 |
案例8:死者婆婆哭喊着就算是反革命临死还得通知家属啊:辽宁抚顺法轮功学员梁素云(女,36)因为到北京为法轮功请愿,在沈阳马三家教养院劳教期间因绝食抗议被教养院押到抚顺石油医院灌食,于2003年3月17日在医院被灌食致死。抚顺石油医院离梁素云家只有半站地,可警察到她去世都没有通知家属。而且当局为了掩盖真相,还在梁素云死的当日晚上12点,让一群警察闯到梁素云家告诉她婆婆王玉兰说梁素云跑了,然后装模作样地搜查了半宿。第二天一早,有人暗中告诉王玉兰,说梁素云在石油医院被灌食,于是王玉兰做了一碗面条前去看望,结果发现梁素云死在医院。警察一看王玉兰来了,立刻把梁素云尸体抬走,看都没让她看一眼。王玉兰当即哭喊着:就算是反革命临死还得通知家属啊?你们连看都不让看,简直禽兽不如。喊着就瘫倒在地。后来回忆起那时的情景,她还泪流满面。
梁素云 |
案例9:将死者照片强行收走:山东省莱阳市龙旺庄镇法轮功学员李梅(女,33岁),于2001年5月28日被莱阳市党校洗脑班迫害致死。镇政府为了掩盖犯罪事实,给李梅的家属3万元并强迫家属签字,让她家人对外说是自杀,并将李梅生前照片全部搜走。后来当地法轮功学员从其结婚照上裁剪下来一张照片连同其被迫害事实发到明慧网上曝光。
案例10:将知情法轮功学员开颅杀害:山东省蒙阴县张德珍,女,38岁,因拒绝转化,于2003年1月29日左右在蒙阴县看守所被毒打致死。蒙阴县610强迫其家属张德文在火化通知单上签字,被张德文拒绝。结果张德文遭到暴打,帽子也被打掉了,被逼无奈的张德文只好含泪在通知单上签了字然后火化。山东沂南县法轮功学员刘淑芬(女,39岁)与张德珍是一起被毒打的,是在现场见证张德珍被毒打致死的目击证人。警察怕杀人罪行被曝光,故意说刘淑芬脑子有问题,需要开颅做手术,然后把刘淑芬强行抬出了监室开颅杀害,当局就说是脑溢血死亡。刘淑芬和张德珍被迫害致死后,中共当局还派人跑到刘淑芬和张德珍亲人的家中将张德珍和刘淑芬的照片全部搜走。
张德珍 |
案例11: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山东省聊城市莘县法轮功学员张震中(男,22岁),因发放真相资料于2001年5月在河南省汤阴县看守所被灌食致死,当局为逃避责任故意编造了死者不幸坠河淹死的假消息登报,然后以无名尸处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张镇中一位在北京的亲属在报纸上恰好看到了这一则假消息,一看照片正是张震中。张的父亲不敢相信这是事实,去汤阴看守所要人时,警察不敢承认。张的父亲为了给儿子讨回公道去汤阴打官司,法官竟说:明明知道法轮功是冤案,因为是江泽民下的令,谁敢受理?因为没人敢受理,张的父亲借了一万多元钱从知情人手中得到了张震中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后的尸体照,还有证人王风伟等等,汤阴看守所和公安局见此方才承认。
张震中 |
想了解更多有关消息封锁案例情况,请参阅附录3:中共消息封锁部分名单并登录明慧网搜索阅读相关案例资料。
(七)突破封锁
每一位突破中共封锁将迫害信息提供给明慧网的消息源,都是在冒着被中共残酷迫害甚至失去生命的危险。
案例1:曝光亲人被迫害经过而被杀害:杨艳红(女,30多)是湖北应城市法轮功学员詹炜(男,32岁)的未婚妻,詹炜于2002年1月被迫害致死,杨艳红将詹炜被迫害致死真相及本人在沙洋七里湖劳教所受迫害的真实情况向明慧网揭露,应城公安局知道后于2004年11月初将杨艳红杀害。徐承本(男)是山东烟台市法轮功学员贺秀玲(女,52岁)的丈夫,贺秀玲2004年3月被当局活摘器官而死,徐承本将贺秀玲被活摘器官虐杀的情况向明慧网揭露,被当地610劫持到洗脑班下毒,皮肤溃烂而死。事后徐承本家人请来法医鉴定,鉴定结果为中毒身亡。
案例2:帮助被迫害法轮功学员整理迫害材料而被杀害:吉林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李传萍(女,50岁)因帮助那些不会写的法轮功学员整理被迫害材料,并将被迫害真相上传到明慧网,一直被中共当局追捕,被迫流离失所,于2003年8月被迫害致死。
案例3:怀疑上明慧网而被杀害:因为明慧网一直以来都在直接曝光中共的迫害真相,所以只要被怀疑上过明慧网,就会被视为向明慧网提供迫害真相的消息源,从而遭到残酷迫害。2007年3月15日,因警方检测到当地法轮功学员熊正明(男,39岁)上过海外互联网站,四川省万源市610赵呈华、国安科叶旭东、王强等闯入万源市职业中学,强行将该校电脑教师熊正明绑架到万源市第一看守所,并于12月5日在将熊正明强行押往四川省新华劳教所途中将其杀害,遗体被警察秘密火化。2010年5月7日,四川射洪县法轮功学员胡芸怀(女,54岁),因西昌市国安在其电脑中发现明慧网三字而被市检察院法院非法逮捕开庭审判,于10月23日死于西昌市拓荒看守所。
第二部分被迫害致死案例基本情况统计
(一)调查样本总体结构
(1)女性占53%
本报告调查统计的3653个致死案例中,女性法轮功学员占53%,男性学员占45%(图7),另外2%因为中共消息封锁而暂时无法核实:
(2)48.5%的迫害致死案例来自东三省、河北四省
本报告调查统计的3653个致死案例中,来自河北以及东三省的黑龙江、辽宁、吉林四地的致死案例最多,占比都在10%以上(图8),四省合计占样本量的48.3%:
(3)被迫害致死案例主要集中在2001至2005年这5年间
本报告调查统计的3653个致死案例中,2001到2005年这5年间,5年合计被迫害致死案例数占样本量的67.3%:
对案例的调查还显示,直到2013年的今天,仍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4)高年龄段被迫害致死案例占比最高
本报告调查统计的3653个致死案例中,51到60岁年龄段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比例最高(26.1%),其次61到70岁年龄段(22.2%),41到50岁年龄段(19.9%)。51岁往上年龄段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占60%:
(5)高压逼迫致死人数最多
本报告中,我们将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所采取的迫害手段综合为6大类:高压逼迫、非法抓捕/审讯、拘留、劳教、判刑、洗脑班/精神病院/黑监狱。我们通过统计3653个案例的最后一次致死迫害类型发现,35%被高压逼迫致死,65%被关押迫害致死。在非法抓捕/审讯、拘留、劳教、判刑、洗脑班/精神病院/黑监狱五种关押迫害中,被拘留迫害致死的比例最高,占所有案例的17%(表3):
表3:死亡人数按最后一次致死迫害类型估计 | |||
最后一次致死迫害类型 | 样本量(个) | 占比(%) | |
高压逼迫 | 1270 | 35% | |
关押迫害小计 | 2383 | 65% | |
关押迫害 | 非法抓捕/审讯 | 499 | 14% |
拘留 | 608 | 17% | |
劳教 | 546 | 15% | |
判刑 | 366 | 10% | |
洗脑班/精神病院/黑监狱迫害 | 365 | 10% | |
合计 | 3653 | 100% |
【名词解释】
最后一次致死迫害:所有大陆法轮功学员都受到高压逼迫的直接迫害,很多法轮功学员受到5种关押迫害类型中的多种或全部类型的共同迫害。为了统计方便,我们在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从1999年7月20日直至死亡期间所承受过的各种迫害类型中,统计了直接造成该学员死亡的最后一次迫害类型,我们将该次迫害称为最后一次致死迫害。
高压逼迫:指中共当局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放弃修炼,进行高压压制,例如抄家、经济勒索、开除公职、没收财产、谈话、监控、定期汇报、造谣、或者以送洗脑班、精神病院、劳教、判刑等进行任意恐吓,对于曾经被拘留、劳教、判刑、洗脑班/精神病院/黑监狱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则还进行定期回访与再回炉恐吓。每一位身在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都受到中共高压逼迫的持续迫害。
关押迫害:指非法抓捕/审讯、拘留、劳教、判刑、洗脑班/精神病院/黑监狱这五种迫害类型,它们都具有强制把法轮功学员关押在某个封闭场所进行迫害的共同点。
洗脑班/精神病院/黑监狱:是中共为了让法轮功修炼者放弃法轮功而特别制造出来的一种全新的国家暴力手段,它不用经过审讯、拘留、劳教、或者判刑等法定程序,也无需由公检法司等国家执法机关允许或监管,而是由当地政府、工作单位、区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居委会/村委会等,甚至个人直接将法轮功学员强制关押在任何地方,例如黑屋子、“法制教育学校”、精神病院、宾馆、学校、废弃军用基地、戒毒所等等,然后在这个封闭的环境采取种种惨无人道的酷刑,强行向法轮功学员灌输诬蔑法轮功内容的文字与音像资料,以迫使法轮功学员转化,写下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三书。
(6)78%被迫害致死的高龄学员死于中共高压逼迫
分年龄段来看,78%高龄学员(71岁以上年龄段)在中共高压逼迫之下失去生命,比例最高。非法抓捕/审讯是造成11到30岁年龄段死亡的主要的最后一次致死迫害类型:
表4:最后一次致死迫害类型分年龄段统计 | ||||||||
年龄(岁) | 11到20 | 21到30 | 31到40 | 41到50 | 51到60 | 61到70 | 71以上 | 总计 |
样本量= | 10 | 172 | 562 | 727 | 957 | 811 | 414 | 3653 |
高压逼迫 | 33% | 14% | 13% | 22% | 31% | 47% | 78% | 35% |
非法抓捕/审讯 | 56% | 29% | 19% | 16% | 12% | 10% | 5% | 14% |
拘留 | 11% | 19% | 24% | 19% | 18% | 12% | 6% | 17% |
劳教 | 0% | 25% | 20% | 20% | 18% | 9% | 2% | 15% |
判刑 | 0% | 8% | 13% | 13% | 10% | 9% | 3% | 10% |
洗脑班/精神病院/黑监狱 | 0% | 5% | 11% | 10% | 11% | 13% | 5% | 10% |
合计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