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善缘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五日】我们从大法中知道了:“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1]。“作为一个人,能够顺应宇宙真、善、忍这个特性,那才是个好人;背离这个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坏人。”[1]当我们得法修炼之后,不仅知道按照真、善、忍特性去修炼自己,而且,还应该把这个真理告诉自己不修炼的家人,让他(她)们也要尽量按照真、善、忍去做人,特别是自己的儿女们。

我得法后不久,大女儿大学毕业刚工作不久。有一次,她回家跟我说:她办公室里有个同事,品行不大好,喜欢背后说别人坏话,今天跟这个人说那个人的坏话;明天又跟那个人说这个人的坏话;还喜欢去领导那儿告别人的状,甚至造谣,嫉妒别人,总想打击别人抬高自己。大家都非常讨厌她。我问:“她对咱也说坏话了吗?”女儿说:“背后说了,挺气人的。”

我告诉女儿按“真、善、忍”做人的道理:不管别人怎么对咱不好,咱都不要放在心上,更不生气,用博大的宽容对待她,咱就是对她好,用咱高尚的道德来化解她的怨。并简单说明了大法中关于德和业力互相转化的道理。告诉孩子,她那是在害自己呢!女儿虽然不修炼,但是悟性比较好,听進去了。在以后的工作中,办公室的其他人都不愿跟那个女士说话,就我女儿跟她能说上话。

大约在二零零零年到二零零一年间,那个女士得了胃癌住院了,别人都幸灾乐祸,都不去医院看她,只有我女儿愿意代表公司去医院看她,为她处理住院费用报销等事务。我女儿很善良,说一见到她那一岁多将要失去妈妈的孩子,就忍不住的流泪。这个同事去世后,也是我女儿代表公司帮助她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第二件事,我女儿所在部门负责人(部长)在公司经营比较困难的时候,辞职跳槽走了。此时,我女儿已经是这个部门的副部长了,她就暂时代理正职干了起来,她自己本想不久能转为正职的,可是没想到,公司招聘了一位研究生,也是女的,比我女儿还小四岁,分到我女儿那个部门任部长(B部长)。据我女儿说,这女士业务能力很强,外语很棒,把自己比下去了,心里很不是滋味。我安慰女儿说:咱要“见贤思齐”呀!千万不要有一点妒嫉心,要向人家学习长处,弥补自己的不足,一定要配合好,支持她的工作。女儿做到了。她们配合的非常好,创造了部门很好的业绩。女儿在实际工作中,也跟这个研究生顶头上司学习了不少东西,业务能力也有很大提高。

第三件事,我在女儿找工作时,因为就业的这家公司是高科技民营企业。我告诉女儿,对待民营企业家,千万不要用过去书本学的对待资本家的认识去对待。人家给咱一个就业的机会,咱要用对企业感恩的态度去工作,要象对待自己家的企业一样对待。后来在这个公司处于经营比较困难的时期,公司许多有能力的人纷纷跳槽。此时,外省的一个同类公司要以年薪十万招聘我女儿和女婿都去(当时她俩的月薪都不到两千元),还说赠给一套房子,女儿被高薪诱惑有点动心了。当她跟我和她爸征求意见时,我们的意见是:这个公司是你就业的第一个公司,几年来在此学了许多新本领,公司对咱有栽培之恩啊,决不能在公司最困难的时候离开,更不能象有些人那样受高薪诱惑而“见利忘义”。只要公司不倒,不辞退咱,咱就要同它一道克服困难。能同公司一起度过难关的员工是现代企业最优秀的员工。女儿听了我们的劝告,安心在公司留下工作了。

到了二零零八年初,我被当地“610办公室”绑架,并劫抄了我的家庭小花。就在绑架抄家时,一个警察抓起我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我说:“这个手机你不能拿,这是我女儿的!”他说:“你女儿的手机怎么在你这儿?”我说:“这是我女儿的备用手机,放我这儿,有时我出去可用用。”他问:“你女儿叫什么?在哪工作?”我答:“在某某公司,叫某某。”他说:“啊,我认得。”他把手机放下了(注:这部手机是我女儿淘汰了给我用的,当时里面有个帮我开小花的技术同修的号码)。

当天,我和老伴都被绑架送到市看守所。看守所的警察(当时值班的是个副所长)一看,我老伴七十多岁了,得了脑瘫还在康复期,就坚决拒收了,说:“七十多岁的脑瘫老人都送来,出了问题怎么办?不要,送回去吧!”

我被非法关押在市看守所住了两晚后,发现看守所的警察似乎对我特别关心,把开始给我的旧被褥拿走了,换成了崭新的被褥;有个看守女警察,有一次还把我叫到她办公室,跟我问这问那的,我借机给她讲了真相。还有一次,我在半夜发正念后,把衣服包放在双盘的腿上就趴在上面睡。忽然听到窗外巡视的警察说:“老太太炼功怎么睡了,叫醒她起来炼!”我听了心里很高兴,立即坐正了,结印打坐了两个多小时也不困。

我被非法关押后就绝食抗议,约三、四天后,那些警察好象都很着急,告诉我说他们已打电话催“610”的人快放人,怕发生危险。

第七天,我就被以取保候审的名义释放回家了。回家后听女儿述说事情的经过,才知道:领着警察到我家去绑架我的,就是说认识我女儿的那个警察(代号C),就是前面说的那个得癌症去世的那个女士的丈夫!我女儿到“610”去要人,看到他在那儿(女儿并不知道是他领人到我家绑架的我),就声泪俱下的要求放妈妈,诉说妈妈过去怎么重病缠身,炼了法轮功才好的;说爸爸得了脑血栓,也得妈妈照顾呀!等等。后来,我被释放的那天,我女儿、女婿开车去看守所接我的时候,又是这个C警察陪着去的,帮助办手续等,表现的很热心似的。

二是:我女儿在知道我被绑架后,到公司上班时告诉了她的部门上司B部长,B部长立即报告了公司分管的副总,并同时说:“我的同学的爱人在看守所当警察,我打个电话给我同学,告诉他爱人好好照顾老太太,别叫老太太受着罪。”据说,不久,B部长的同学就来电话告诉说:“放心吧!老太太享受特殊待遇呢!大家照顾的很好。”

三是:B部长给分管副总汇报后,那个副总立即报告给公司老总A总。我女儿很少跟A老总直接联系。A总知道后,直接给我女儿打电话,询问了情况后说:“别着急,交给我了!”这个公司是本市纳税大户啊,A老总是本市政协委员呢!大约过了两、三天,就是在我被关押的第六天下午,A总给我女儿打电话说:“明天下午去市看守所去接你妈妈吧!”当然,第二天也接到“610”C警察通知放人的电话了。

通过这些事,我深深体悟到:我们按照“真、善、忍”修炼做人,重德行善,那是绝对并不想着求得回报的。可是,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竟然都回报到自己身上来了!

女儿所在公司,这几年也飞速发展:不仅国内发展了四个分公司,国外也有投资,并在国外上市了。那位B部长已被提拔为老总助理(相当副总待遇);女儿已接了部长的位置,今年又升格为集团公司该部门总监,年薪已超过十万。这岂不也是行善(保护大法徒)而得到的善报吗?!

注:

[1]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