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黄秋珍被绑架到洗脑班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2013年11月7日,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黄秋珍女士,被当地不法警察强行绑架到湖北咸宁市劳教所里的洗脑班。

当天上午8点多钟,原咸宁市烟厂职工黄秋珍刚出门不远,还没出大院,碰到四个人,其中一人问她:认不认得黄秋珍?她说:我就是。那人接着说:那到你家看看。黄说:有什么事就在这里说,我还有事。还没等她再说什么,恶徒就强行将其绑架走了。参与绑架的有:岔路口派出所副所长张会龙,咸宁市公安局的邹誉等。

到上午11点左右,恶警拿着从黄秋珍包里强抢来的钥匙,趁她家里没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入室抢劫,抢走了家里的电脑等贵重物品,把柜子、箱子、写字桌抽屉全部撬开,把衣服和日用品丢在地下都是,一片狼藉。

黄秋珍80多岁的婆婆从外面回家时,看见一伙恶警把东西往外搬,她婆婆抢回了孙子的电脑。婆婆80多岁,一人在家,公公离世还不到10天,婆婆的儿子(黄秋珍的丈夫)病逝还不到两年,孙子又在外地打工。一个相依为命的好媳妇就这样被绑架了。

黄秋珍现被劫持到湖北咸宁市劳教所里的洗脑班(地址在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

咸宁市610的姚雄(男)是洗脑班的首恶,一个姓龚的女的原来在文工团工作,还当过教师,专门搜集信息欺骗法轮功学员。另一个男的姓刘直接参与迫害。每位法轮功学员被两个当地请去的人包夹,这二人每人每天工资是80元,迫害手段主要有:强迫法轮功学员看诬蔑法轮大法的电视,几个帮凶强行抓住法轮功学员的手写“决裂书”,并在上面按手印。其它方面都是伪善的,听说洗脑班按手印“转化”证据上报,每“转化”一人有奖金二万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