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中邂逅 明真相得福报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二零零一年大年前,我因坚修法轮大法,被非法关押在市拘留所。我所在的监号内还关着两个人,其中一个女孩子看上去有些心神不定。经和她攀谈了解到,她只有十六岁,为了赚钱供妹妹读书,又听说做小姐(妓女)钱来的快,就做了这一行。

眼看要过年了,担心回不了家,怕父母着急,也怕父母知道自己是做小姐被抓的,同时还面临着二千元的罚款,所以很着急。我想到师父让我们讲真相救人,看她这么小,为生活所迫干这种肮脏的、道德败坏的事,心里很难受。我就用“真、善、忍”的法理给她讲如何做人,做个好人,并讲了做这种事对她自身的伤害。特别告诉她,不要相信电视上对法轮功的造谣诽谤。

她很愿意听,并问我怎么炼功?看到她明白真相,我很高兴。

在她要出去的前两三天,拘留所的所长告诉她:“那二千元罚款不用交了,呆这十五天的生活费(四百五十元)也不用交了。”她听后惊喜得不停地说:“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我告诉她:“是因为你明白了大法的真相,我师父把你的难化解了!”她非常高兴。

临走那天,她走到门口又回过身来对我说:“阿姨,谢谢你!我回去后,一定要告诉我妹妹,也要按‘真、善、忍’去做人。”看到这个生命得救,我从内心感受到师父对众生的无量慈悲。

还有一件事。这年四月的一天晚上,关進来一个年龄在二、三十岁的女青年。她是卖水果的。因摊位费和收费人发生了争执,对方诬告她“持刀伤人”,结果被拘留十五天。跟她交谈中,发现她是个比较特殊的人。她说:在内蒙古家乡,有个老太太带着她在修行(那边叫修好),能看到一些东西。我就跟她讲了法轮功真相。

刚开始她也相信中共的谎言,随着不断的了解,她明白了真相,还问了许多修炼方面的问题,我尽自己所能一一告诉她,在听的过程中她很激动,不断的说:“真好!真好!出去了我也要学。”

她被关進去后,她的丈夫来看过她几次,说到那伙人还不肯放过她,并扬言她出去后还要找她,所有费用让她一人出。她很担心,但无奈。就在她丈夫又来看她走后,她高兴的对我说:“当地派出所出面为她调解了这件事,医药费等一切费用和对方协商了,不让她一人承担。”对于这个结果,她既高兴又惊讶,怎么会有这么好的结局呢?同样我告诉她:“这是因为你明白了真相,得到大法的福报了。”

可贵的中国人啊,快快了解真相。记住: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这是不争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