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晚上九点左右,在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九号二十五栋四单元二零一房间的门被一群身着便衣、自称是派出所的人非法闯入,他们没出示任何证件,就开始翻箱倒柜。有几个人就把大法弟子谷怀兵、周亚平、王洪波、廖建甫四人控制在房间里,其中有一个头有点秃、略显点胖的人抢下谷怀兵的包和手机,抢走包里面的现金,有点秃头的那个人点了钱足有六万八千多元。还抢走一些上面刻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吊坠。所有这些被成都市跳伞塔派出所恶警非法抢夺的私人物品和巨额现金没列出任何清单,也没让这几位大法弟子签字。
当时谷怀兵跑到阳台上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被两个人拉进来,按在床上,他们抽下谷怀兵的皮带,把谷怀兵的手反倒背上,用皮带狠劲的绑住,看得出谷怀兵被绑得很痛苦的样子。折腾了几个小时,最后把他们带到派出所。至此才晓得这伙人是成都市跳伞塔派出所的恶警察。这些恶警察姓名不详,但是脸面是熟悉的。
与此同时,恶警在成都市磨子巷用同样的方式把大法弟子赵海平绑架到派出所。这几位大法弟子的双手一直被反铐在身后,铐得很紧,手都是麻木的。他们的双手一直紧紧的铐着,直到被送进成都市看守所。
2009年8月4-6日,谷怀兵、廖健甫被戴上黑色塑料头套,从成都市看守所非法劫持到武侯区法制教育中心非法审讯。三天两夜不让睡觉,谷怀兵双手被吊铐在窗子上,保安白天晚上轮流守候,保安还用竹棒打谷怀兵,打得他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廖健甫双手被铐在椅子两边扶手上。跳伞塔派出所恶警还把王建国打得住了院。武侯法制教育中心,成了迫害大法弟子中心,不是在依法执法,而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黑窝。
跳伞塔派出所的警察还成立了所谓的‘专案组’分成几个小组,最先值班的是一位有点秃顶的,他的嘴里骂着只有流氓才说的话。这个恶警让王洪波说出书是怎么来的,那些东西是谁做的,王洪波不配合他,他就把王洪波铐在窗子的护栏上,用竹竿打王洪波的肚子,打膝盖,打脚踝,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还有一个稍微年轻点的,见王洪波不配合他,也把王洪波铐在护栏上,把王洪波的两腿下放一张凳子,让他坐不能坐,站不能站,全靠脚尖撑着。还有两个年长一点的,把王洪波双手反背铐在护栏上,后来又把他铐在一张茶几上。茶几大概有两尺多宽,四尺多长,一尺多高。让王洪波横跨在茶几上,两只手分别铐在茶几的两头。因茶几尺宽,坐又坐不下,站又站不起,腰杆也打不直。就这样铐了很长时间,最后他们还是一无所获。王洪波被折磨两天两夜又被拉回看守所。
后来这个“案子”一拖再拖,拖了两年多时间才由武侯区法院送来“起诉书”,完全是强加的罪名;武侯区检察院非法诉讼,强加罪名,诉讼人是个女的,四十多岁,姓名不详。参与非法庭审的有:法官黄奕,审判员贾龙军,人民陪审员顾志凤,书记员齐佩嘉。
参与迫害的恶警有一个姓谢,有一个姓刘,姓刘这个把五个大弟子身上的钱全部收入腰包,没有开收据,至今未退回当事人。其余的恶警不知姓名,因为在做笔录时,恶警不敢写上自己的名字,怕曝光,怕明慧网揭露。所以在违法审讯大法弟子时不敢写名字。
2009年7月22日,被非法刑事拘留,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市看守所。
2009年7月27日,五位大法弟子被武侯检察院非法批捕。
2009年7月28日,武侯公安分局执行逮捕。
2009年10月26日,武侯检察院送达委辨。
2009年9月23日,王建国。李小艳被非法刑事拘留。
2010年5月20日,武侯检察院起诉七位大法弟子。检察员:李艳萍。
2011年8月2日,武侯法院送达起诉书。
2011年8月26日,非法开庭宣判
诉讼阶段非法羁押
武侯分局羁押时间:2009年7月21日至2009年12月16日,4个月26天。
武侯检察院羁押时间:2009年12月17日至2010年5月20日,5个月4天。
武侯法院羁押时间:2010年5月21日至2011年8月26日,一年三个月5天。
以上羁押时间,是根据非法起诉书和非法判决书的落款日期计算出来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严重违犯了法律,严重而又最典型的非法超期羁押,违法人员应受到法律制裁。
最后,正告那些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员,善恶有报是天理。如其一意孤行,更大的天惩还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