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盟多伦县陈淑丽受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陈淑丽,女,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身心受益,不仅一身病没有了,曾经暴躁的脾气也改了,而且被摩托车狠狠的撞上了也毫发无损,她深感大法的殊胜。

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陈淑丽家被抄了,人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家人被巨额勒索,家中经营的服装店也被迫关门停业,直接经济损失近二十万元。下面是她被迫害的经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铺天盖地的迫害法轮功,当时陈淑丽由于是当地的辅导员,多伦县大北沟乡政府和派出所的人让她交大法书并勒索二千元。从此以后,他们不管白天黑夜经常上门骚扰,使她的家人心灵受到严重的伤害。同年十月份陈淑丽去北京上访,遇到了山东的同修,她们离开北京后,到潍坊火车站时,乘警问是炼法轮功的吗,她说是,就把她送到铁路看守所关了一夜,不让休息,没有任何吃的,一夜之后就转到潍坊看守所,关了三天后,由多伦县公安人员戴上手铐送到多伦县看守所,关押迫害一个月。那时有一个妇联的叫罗素芬(音),一直劝陈淑丽写不炼功的保证书,陈淑丽不写,他们就找来陈的家人,最后她还是上了邪恶的圈套,签了字,然后又被勒索二十八天的所谓生活费共计2560元。当时去北京的时候,她丈夫不放心,他就去北京找她,也受了牵连,在北京被非法关了一天,然后转到正蓝旗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又被勒索了二千元后才把他放了。

二零零零年春天,因在家中放师父的讲法录像,陈淑丽被恶人举报,随后有五、六个恶警闯入陈淑丽家中,他们用伪善的手段骗其拿出录像带,拿到手后就抢跑了。三天后又到家中来勒索大法书,她不交,就被送到多伦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天,勒索二、三千元。回家后,陈淑丽又被邪恶送到洗脑班,他们利用邪悟人员骗她,她被迷惑了,出现了邪悟状态,交出了四、五十本大法书,还有录音带录像带、师父法像等。事情过后由于压力过大,陈淑丽的精神恍恍惚惚的,后来象睡着似的没有了知觉,家人害怕了,去找恶警理论,好好的人怎么给弄成这样。就从他们那要了三百元钱带陈淑丽去围场医院输液一星期,后来她自己守住一念“有师在有法在”,最后,清醒过来了,扔了药,回家了。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二日中午,多伦县第二派出所恶警李江、吴波等五人闯入陈淑丽开的店里,非法抄店,翻出几个空白光盘还有些法轮功的真相资料,然后就把她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恶警张振宇、杨玉明不断诱骗,只要其说出资料来源就让回家,陈淑丽说出了不该说的话,结果牵连三位同修,一位同修被勒索一万元在看守所被关押了一个月后回家了,另两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两年,她被非法关押三十七天后还是被劳教了一年半,在没通知她和家人的情况下,秘密把陈淑丽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

到劳教所就检查身体,然后就被吸毒犯李芳关进库房,此人二十四小时监控,白天坐小板凳不让动,晚上睡在地上。当时陈淑丽啥也没有,不知道谁给弄来了一张床垫子,还有一条破被子,她枕着自己的衣服。三天后,他们让她抄了一份谤师谤法的邪恶三书,签上名字,然后把她送到邪恶的七班下车间干活。

在劳教所里都是黑工厂,织毛衣,手套,洗碗,缝皮壶,订拉花,装一次性筷子等。那筷子都是一车一车的拉来的,装卸工都是女的,这些筷子就放在一个长期不用的浴池里,根本就不消毒,上面却写着已消毒,不管洗不洗手都能装,只要完成任务就行。在这里劳动时间每天是十三到十六小时,有时加班就长达十八个小时了,本来的午休时间也占用上,让你在宿舍里搓围巾穗子。

然而超负荷的劳动并没有正常一点的伙食,每天的菜都是清汤清水,南瓜土豆茄子什么的,主食是黑面馒头,还有土豆煮面条,一星期只吃一次米饭。要想吃点好的,那就买高价的,比外面要贵一倍。

法轮功学员在里面经常被搜身,所住的床,行李,床头柜经常被翻,宿舍常常是一片凌乱,劳教所还以减刑为诱饵,让一些吸毒犯监控法轮功学员,并不择手段迫害她们。

在那里一个月只让打一次电话,而且恶警要从头听到尾,写的家书也得恶警过目,如不合他们的意就不给发出去。当然家人的来信也常常被扣押。在关押期间,陈淑丽常常反思自己的言行,觉得配合邪恶不对,所以就写了严正声明,声明抄写谤师谤法等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作师父真修弟子。这个声明还给恶警崔敏看了。

在非法关押期间,陈淑丽经营的两个服装店一个被迫停业,一个勉强维持,直接经济损失达十几万元。家人为了她早日回来,托人找关系花了五万元,她回来才知道此事,后来要回两万元。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一日家人把陈淑丽接回家。回家后,当地六一零人员、居委会的人,经常到店里和家里骚扰,有时装作买货的样子,东看看西瞅瞅的,有时还暗中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