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法庭现形记之五:比流氓更流氓的“610”

更新: 2017年08月13日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所谓的“610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一伙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各地610操纵公检法陷害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所谓的法院不过是610的傀儡。

各地610恶人还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非法私设洗脑班,劫持当地法轮功学员和在劳教所、监狱被非法关押期满的法轮功学员,企图强迫他们违心表态放弃信仰。

一、非法下文:禁止出现“无罪判决”

“610”发文:法轮功类案件不允许出现无罪判决

二零零九年二月,某市“610”办公室下发秘密文件《关于应对敌情动向的防控要求》,称:“我们对法轮功案件的处理,不仅是刑事案件的处置工作,更重要的是政治斗争的具体体现。”“要求市法院继续落实好内审制度,深化工作指导,严格把关,法轮功类案件不允许出现无罪判决

……就是绝对不能出现无罪的情况。”

大家看到,正是类似这样的“内部文件”破坏了中国的“法律实施”。

二、幕后指挥公检法行恶

▼警察声称“上面”有令,只要炼功就得判刑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巧兰。所谓公诉人企图以警察从王巧兰搜出七张写有“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的真相币为证据,起诉王巧兰。对此,律师质问:这算什么证据?人民币属个人拥有物品,是自由流通的,社会上持有真相币的人不知有多少,难道谁有这钱都得抓起来吗?可笑的是,批捕科科长不也自称有真相币吗,为什么不一同抓起来?但法庭根本不采纳律师的合理辩护。

平定县“610”警察段福明之前就坦白说:绑架王巧兰“是上面的命令”。平定县检察院人员之前也公开亮出这次迫害王巧兰“底线”:只要是还信法轮功,只要是因修炼法轮功被关押过,就得判刑。真是一语道破中共司法的真面目。

三、现场操控法庭审案

▼不明身份者多次向法官递纸条操控法庭,并向律师扬威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五日,广东汕头市金平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许道明,北京律师董前勇和广州律师陈武权依法出庭辩护。庭审时,一个不明身份的人多次通过法警向检察院的公诉人员递交纸条。董前勇律师发现后,说: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同时,递交纸条还严重影响法庭秩序。请法官调查核实递交纸条人员的身份和所递交纸条的内容。法官答应庭后再调查。

庭后,那个递交纸条的人找到董前勇律师说:“我来就是要想告诉你:我不告诉你我是谁。”

▼“610”头目直接冲到前台指挥法官审案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对大法弟子沈洋非法开庭,审判长郭振祥启动了事先设计好的陷害套路,引诱沈洋入套。但沈洋不走邪恶安排的路,而是用自己慈善之心粉碎邪恶的阴谋,真诚的讲清真相。这时坐在旁听席上一个大约五十多岁身份不明的人,冲到前面,对着审判长郭振祥大叫:“不准他再说了!不准他再说了!”

理屈词穷的郭似笑非笑、有气无力的说:“我们就是要和你们作斗争,我们就是要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似是表白给在现场监控的人听的,并连忙宣布休庭。

▼“610”头目越过法官直接叫律师“滚出去”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四川省西昌市市法院非法庭审四名法轮功学员。在开庭前,每个律师在法院办手续时,法官杨波都要打招呼:“不许对法轮功作定性上的辩护”,并告诉律师最高人民法院有文不准律师对法轮功作定性辩护,律师叫拿出文件来看看,杨波说是内部文件始终没拿出来。

在法庭上,三名正义律师心态平和、旁征博引,从法律的角度有理有据地证实了修炼法轮功无罪,散发法轮功真相无罪,要求无罪释放四名法轮功学员,法官们低头不语。

律师拿出中共党章,当众念相关条例,提到群众可以给党领导、组织提意见,反映情况,并且不得打击报复。这时市“610”副主任陈其竟然在法庭上咆哮起来,叫律师“滚出去”,审判长示意法警维持法庭秩序,把陈其带出法庭,虽然最后没动陈其,但“610”副主任在法庭上的表现,淋漓尽致地反映了“610”组织凌驾在公、检、法之上,操控、藐视法庭,不敢面对真正法律的真实面孔。

在此之前的四月二十八日,西昌市法院非法庭审两名法轮功学员,正义维权律师到场作了“宪法至上

信仰法轮功无罪”的有力辩护,许多人明白了原来修炼法轮功合法,法轮大法修炼人根本就没有犯罪。有些司法专职人员也在私下议论:“其实那两个法轮功根本就没有罪,就是市‘610’陈其强行叫干的。”

四、非法限制、剥夺法官独立审判权

▼四川什邡市法院庭长为何总是“低头不语”?

二零一二年五月,四川什邡市退休工人、法轮功学员周玉宝,二零一二年五月在公园乘凉时遭国保警察绑架,当地“610”操控公检法机构,图谋对周玉宝进行非法庭审,并联合阻挠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在周玉宝的律师多次要求介入案件时,什邡市法院刑庭庭长李开宣以各种借口推托。

以下是律师与李开宣的对话,读者可以发现,这个法庭庭长在需要给出一个简单的确切答案的时候,总是含糊其辞,或者干脆低头不语,不愿意负任何责任。不知该庭长是否在职业良知与恐惧的压力中纠结。请看以下对话:

九月二十四日,四川省什邡市法院刑庭庭长李开宣,借口主办法官唐新和出差,阻挠律师介入法轮功学员周玉宝迫害案。

九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家属陪同律师再次来到什邡市法院。这次李开宣说,二十八日上午的开庭取消了。律师再次提出介入案件。李开宣还是说,主办法官唐新和没有回来,拿不到卷宗和起诉书。律师问唐新和什么时候回来。李开宣说:“这个说不定。”

律师说:“我是找你们法院办理手续,不是冲唐新和来的,是以这个借口不让我介入吗?”李开宣低头不语,不停地抽烟,数十秒之后抬头说:“现在就是这个情况。”

律师说:“那你们收下我的介入手续,然后给我收条。”李开宣说:“可以收手续,但是我们没给哪个律师开过收条。”律师说:“你是拒绝我介入,我可以这么理解吗?”李开宣再次低头不语,不停地抽烟。

律师接着说:“你说了不算,是吗?”李开宣还是那句:“现在就是这个情况。”

律师说:“我可以理解为是你拒绝我介入,对吗?”李开宣怕担责,惊跳起来说:“你再等等。”律师说:“我等多久?你得给我具体时间。”李开宣说:“下午三点电话联系。”

二十五日下午,李开宣打来电话,表达三个目的:告诉二十八日的开庭取消了;想搞清楚律师的具体位置(施压意图明显);希望律师到法院去谈话(即避开受害人家属)。律师回绝谈话的“邀请”,要李开宣遵守约定,明早让律师介入案件。但李开宣没等律师的话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九月二十六日,从确切渠道获知唐新和已经回来上班。当律师去联系时,李开宣仍然说唐新和没回来不能让律师介入案件。

上午九点,周玉宝的家属陪同律师到什邡市看守所,要求会见周玉宝。看守所所长称,这个案子必须要在主办人的陪同下才能让律师见。

昨天,李开宣向上级汇报完之后,又说:还得汇报更上级。

李开宣的上级是法院院长,“更上级”就是德阳市中级法院了,但这个案子目前还远没有走到中级法院的程序。那么,谁是这个必须越级请示的“更上级”?什邡市610的鬼影呼之欲出(“610办公室”是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成立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

▼法官对家属说:“你以为法官的权力有多大?”

二零一零年四月,黑龙江省七台河新兴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非法判刑。三人上诉至七台河中级法院。

中级法院人员称:上面有令,请律师者重判;二,所判刑期不详,据说三人被分别判了四至五年,但至今不给家属判决书;三,法院人员承认,该案不是法院说了算,审判形式就是走过场。

六月九日,法轮功学员家属再次来到七台河中级法院,刚走到办案人汤文光办公室的门口,汤就说:(法院)已经到看守所宣判了。家属询问:什么结果?汤说:维持原判。家属吃惊的问:太冤了,修炼真、善、忍哪错了?宪法不是规定信仰自由吗?汤说:是规定有信仰自由,但是,共产党规定是邪教了,那就是违法。家属说:真、善、忍是邪的?难道假、恶、斗是正的?汤无语。随后汤文光语带威胁说:我的社会背景很复杂,黑道上有人。汤最后把家属半推出门外。

按规定,宣判后家属可见人,但看守所至今不让见,即使是法院汤文光让见,看守所也不让,门卫人员对家属说:谁让见找谁。

六月十七日,家属再次来到中级法院,见到办案人汤文光,汤说:“不是让你们见了吗?怎么又来了?”家属说:“我们去看守所不让见。”这时,办公室里的一人员疑惑的问:“怎么能不让见呢?”汤对其说:你不知道咋回事?你别掺和。

汤出去了一趟,回来后说:“我说的不算,别找我了,案子我已经交上去了。”家属问:“我们再找谁呀?”汤不作声。

家属再三商量让见一面,汤说:“你跟我说这些,就等于跟大街上的人说一样,我又不是胡锦涛,我说的不算。你以为法院有多大的权力?”

家属质问:“那你们这只是走过程吗?”(指开庭、宣判、上诉、再宣判的整个过程)汤无语。

当家属要求看判决书时,汤以各种借口搪塞,最后又是把家属推出门外。离开法院,家属的心情都很沉重,连法院都不再执行法律,在共产党的统治下,老百姓还能到哪里说理呀?

▼法官惧怕“610”,明知无罪而不敢放人

二零一一年七月至九月,河北承德市双桥区法院三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赵宝莉,三次都以双桥区检察院败诉为结局,但法院慑于承德市“610”的淫威,不敢释放无辜的赵宝莉。

第一次开庭: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承德市双桥区法院刑事庭在看守所会议室对赵宝莉进行非法庭审,赵宝莉的律师堂堂正正为她做了无罪辩护。接着赵宝莉也有理有据的阐述自己修炼“真善忍”无罪。对此,所谓“主审”法官的刑事庭庭长宋一民、副庭长魏文奎、法官谭振及所谓“公诉人”双桥区检察院检察员蔡继军都无话可说。

第二次开庭:对赵宝莉的非法一审后,法院本应无罪释放赵宝莉,但明显由于承德市“610”主任杨树增的施压,法庭没有当庭释放赵宝莉。他们骑虎难下,又在九月九日进行第二次一审开庭。在法庭上律师说,赵宝莉家里的神韵晚会光盘是个文艺节目,你们法官和检察官不看文艺节目吗?它能对谁有危害呢?法官宋一民、魏文奎、谭振也无话可说。非法庭审结束后,赵宝莉家属问法官怎么了结此案时,法官也无奈地说:其实我们也不想弄这些事(法轮功的案子),上边压着没办法,不行给她判个缓(刑)吧。

第三次开庭:承德市“610”不甘心。在承德市“610”施压下,承德市法院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对赵宝莉进行一审第三次非法开庭。开庭时,公诉人检察员蔡继军没有拿出新的证据,两位律师明确指出:“上次开庭时,控方举证行为依法应当由公诉人(蔡继军)完成,但其无法从其举证的一百二十八张光盘中找出指控赵宝莉刻录的十余张。令人震惊的是,见此情形,三位合议庭法官(宋一民、魏文奎、谭振)竟然主动代劳从一百二十八张光盘中找出。法官在此充当了公诉人角色,违背居中裁判的法院职责,其行为严重违反刑诉法和法官法的规定。既然三位法官已经充当了公诉人,按照刑事诉讼法回避的规定,与被告人已形成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本案审判职务。”法官无话可说,当即训斥公诉人蔡继军为什么不准备好证据。蔡继军又是无言以对。

这样,法院三次开庭,赵宝莉三次胜诉,承德市检察院、公安局明显无理败诉,但在承德市“610”压力下,法院不敢释放赵宝莉。赵家人追问法官:“你们老是这么开庭,每次都是这点事,赵宝莉也无罪,你们这不折腾我们和律师吗?”可怜的法官心烦意乱,竟说出:“再不开(庭)了。谁让你们请律师呢,老跟我们捣乱。”

法官的压力来源于哪里呢?原来,“610”主任杨树增的恶行被曝光,他恼羞成怒的说:“赵宝莉把我们(的事)都发到(明慧)网上去了,我想出国都出不去了,我要到了美国都回不来了,就是不放她。”

杨树增的卑劣行径惹怒了赵宝莉家属。赵家人对杨树增说:“你敢把赵宝莉送进监狱,我们就把你也送进监狱,你以为我们不知道你这些年敲诈勒索了承德市法轮功学员多少钱吗?”这些话当时很令杨树增震惊。

▼“610”头目施压,将癌症晚期妇女冤判入狱

二零一一年八月,沈阳沈北新区法院在“610”授意下,对身患癌症晚期的王敏女士非法判刑四年半。

王敏
王敏

据悉,当庭主审法官吕光红曾请示沈北新区法院院长冯岩等主要头目,对于身患绝症的王敏能不能判缓期执行,被冯岩等否决,执意判刑,因为王敏是法轮功学员,是“610”的命令。

据悉,沈北新区“610”办的头子佟树良下令对王敏等几名法轮功学员非法重判。

对于王敏的身患绝症,沈北新区“610”、沈北新区法院的人都心知肚明,在医院,医生曾指着王敏破溃的病灶部位,对女警说:“这还用看吗?这不明摆着吗!你自己看。”

此前,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前两天,王敏被警察绑架,因胸部溃烂严重,体检时被七三九医院(恶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指定医院)诊断患乳腺肿瘤晚期,看守所狱医拒收王敏入监。

但沈北新区“610”办副主任高杰(女)不甘心,三番五次的命令警察带王敏去各大医院体检,企图迫害王敏找到诊断依据,未果。高洁还不死心,为了达到关押王敏的目的,高洁亲自带着国保大队、新城子街派出所等七、八个人,将王敏劫持到臭名昭著的于洪区张士洗脑班。可张士洗脑班的头目看到王敏的溃破的肿瘤后,也拒收。沈北新区“610”这才只好将王敏放回家,还名曰取保候审。

可是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沈北新区法院还是毫无人性的对王敏非法开庭。王敏要求审判长拿出法律条文来,审判长拿不出法律条文来,就狡辩说:“法律条文在我脑子里。”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邪党法院给王敏送达非法判决书,再次非法判王敏四年半。这是王敏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王敏第一次被非法判刑五年,王敏对所谓法官陈克学说:“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罪,你们判我就是你们的罪。”陈克学说:“共产党、政府叫我干,我就得干。”

得知王敏遭遇的人,都骂沈北新区“610”、法院官员这些人太恶了,太没人性了,对一个身患绝症的晚期癌症患者下黑手。

沈北新区法院院长冯岩
沈北新区法院院长冯岩

▼法官说如果放人,他们就得“进去”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九日中午,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由金英、杨淑珍、高玉敏、袁玉龙、刘思远等非法庭审,两位正义律师坚持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法官吴军曾企图阻止律师辩护,同时对律师做出的无罪辩护感到不解,反复询问律师是不是也炼法轮功?怎么能这样辩护?

在非法审讯法轮功学员袁玉龙的时候,袁玉龙向法庭人员揭露共产党的罪恶,讲到三年大饥荒饿死人无数时,吴军打断发言,称与本案无关的事别扯的太远。袁玉龙讲:那我就说法轮大法好。吴姓法官说:哎,对,对,就这么说,照这个路子说。最后又发现自己失言,又慌乱纠错。

吴军还数次阻止律师辩护并喝斥被绑架的学员。一位律师的精彩辩词还使庭审现场响起一阵掌声。吴军更加坐立不安,一度离开。

据悉,最后有某法庭人员说:“我们知道法轮功都是好人,但这事是我能说了算的?我要是把他们无罪释放了,我就得替他们进去。”

▼法官称“上边让咋办就咋办”

二零一三年八月,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法院偷偷对法轮功学员王金波进行非法庭审。

家属找法官路平询问:象王金波这种情况大约会判多长时间?这时和路平同一个办公室的五十多岁的男子说:三至七年。家属问根据哪条法律规定的?他说没啥法律规定,挣共产党的钱,上边让咋办就咋办。家属又问没有法律规定那将来谁承担责任?他说:共产党承担啥责任,从来没承担过责任(该人没想到个人会承担责任的问题)。家属问:我们可以聘请律师吗?那男子说:“没用,你们雇律师,我们能让律师上庭辩护吗?”并多次驱赶家属,态度十分嚣张。

五、公开宣称“不讲法律”

▼郴州市610头目在法院说:“在这里不讲法律”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三日,湖南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企图秘密审判法轮功学员李辉。李辉的亲友和法轮功学员知道消息后前往法院旁听,并问法官:国家宪法是母法,宪法规定有信仰的自由,也有不信仰的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任何组织或个人,连国家主席也要遵守,那么镇压法轮功不是违法的吗?法官听了说:我们对法轮功的事不清楚,只是看了电视、报纸的宣传。

但市610办头目彭冠华说:“在这里不讲法律,不与你们探讨法律!”并叫来大批警察非法驱赶、恐吓家属和法轮功学员。

六、公开宣称:为升官就要迫害法轮功

▼吉林政法委书记坦言:为升官,就得判法轮功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法院对大法弟子张淑华、刘艳丽非法开庭审判。

一知情人士表示:主要是一个长岭县政法委副书记为了升官,迫害大法学员(没敢说出恶人姓名)。这个政法委副书记曾说:我有多不容易呀,今年四十岁了,我的档案才三十六岁,我能总在这个地方呆着吗?我得往上升啊!什么善恶的,在我这炼法轮功的就得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