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不可为世俗所利用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有些同修,长期有一个目地没有意识到或去不掉,就是想追求人的“美好或好处”,比如由于修炼身体舒服了就高兴,在生活中顺畅一点或得到了什么利益、名声而暗暗窃喜,潜意识中总想通过修炼去业后得到人的荣华权利。每一次“高兴”或“喜”的背后,就是有一颗求得人的利益或私情的东西在。

更有甚者,讲真相或劝退了几个人,心里想的不是别人得救,而是自己功德又提高了吧。或者是抱着为了提高自己的功德而去讲真相。这种想在法中得到“人”或“修炼”好处的其实都是有所私求。而私恰恰是旧势力的东西。十多年来,大魔头利用邪党一直诬蔑大法是X教,它们为什么能诬蔑得了呢?我们每一个同修有没有向内找自己呢?

师尊在《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中回答弟子的一个提问时讲过这个问题:

弟子:可不可以用修炼的东西去还常人中的东西?

师:不可以,我没有叫你这样做。因为修炼的东西是无价的,师父为你圆满而做的你却这么不珍惜。那不只你修的,其中有师父为你承受的、为你做的。想也不能这样想,没有这个道理。

修炼人在修炼中连生死执着都要去掉,还求什么人的东西呢?

因此,我们不能抓着人心不放,由此产生的依赖心、求安逸心、色欲心等,被旧势力不断扩大,给自己的修炼造成魔难,真是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