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1)

——中原蒙难 古城奇冤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

引言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四日晚九点,辽宁省朝阳县公安局四楼政保科,一名年轻的妇女躺在地上,连续十三个小时的酷刑折磨已使她奄奄一息。站在她周围的其中一名警察向政保科长孙旭和副科长黄殿相请示:“送医院抢救吧?”但旁边的一人马上说:“别送医院,抢救不过来咱们没法交待。”于是孙、黄两人做出如下决定:命令手下打开楼窗,将这名妇女从窗户扔了下去……

于秀玲
于秀玲

这个妇女名字叫于秀玲,三十二岁,系辽宁省朝阳县大庙镇土城子村七组村民,因为修炼法轮功被朝阳县公安局绑架,仅关押了六天便被迫害致死。案发后,为了不使事情败露,他们连夜通知于秀玲的丈夫冯殿祥,只允许他匆匆看上一眼,当晚十二点便强行火化了。黄、孙等恶警们摆出一副蛮横的流氓嘴脸,对冯殿祥威胁说:“你们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随便!上边有指示,法轮功怎么整都不过份!”……

一场足以震惊全世界的惨案,在中共的流氓统治下,就这样悄无声息地不了了之了。

这就是法轮功在当今中国所遭受的对待。而象于秀玲这样惨遭虐杀的法轮功学员,在这十几年中共统治下的中国大陆,比比皆是。

在中共持续十三年的血腥迫害中,朝阳市内的几县区有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被投进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精神病院;近千人被投入黑监狱,至少有近百人间接或直接被迫害致死;多人被活活折磨致残、致精神失常;无数人被开除工职,被迫流离失所;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迫害之惨烈,伤害之广泛,影响之深远,皆属旷古未有。

朝阳市下辖两个区:双塔区与龙城区;三个县:朝阳县、建平县和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当地简称喀左县);代管凌源市、北票市两个县级市。以下是朝阳市各县区部分被非法判重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朝阳市:

胡建国(枉判14年)、李群芳(枉判11年)、孙秀华(枉判10年)、贾桂琴(枉判13年)、谢宝风(枉判10)、李翠华(枉判9年)、姜伟(枉判8年)、李淑萍(枉判8年)、张绍峰(枉判8年)、孟庆祥(枉判8年)、曹智勇(枉判7年)、林桂芝(枉判7年)、武荣杰(枉判7年)、王立平(枉判7年)、冯丽(枉判7年)、王立阳(枉判6年)、李英轩(枉判6年)、褚秀梅(枉判6年)、吴占庭(枉判4年半)、车淑贤(枉判4年)、景菲(枉判4年)、李亮(枉判3年)、潘玉峰(枉判8年)、唐锦丽(枉判3年)、陈淑梅(枉判3年)李晓艳(枉判3年)、王恩英(枉判3年)、张玉霞(枉判3年)、王平珍(枉判五年)。

凌源市:

侯延双(枉判14年,被迫害致死)、范振国(枉判9年,被迫害致死)、金翠香(枉判10年)、郑春艳(枉判10年)、周树民(枉判8年)、王海林(枉判7年)、刘殿元(枉判7年)、程玲(枉判7年)、娄彩华(枉判6年)、郭晓梅(枉判6年)、韩立国(枉判6年,被迫害致死)、刘志富(枉判6年)、李宝珍(李保贞,判6年)、袁子民(枉判5年)、倪淑芹(枉判4年)、温秀芝(枉判4年)、李淑贤(枉判4年,迫害离世)、白丽艳(枉判4年)、赵国(枉判4年)、李占广(枉判4年半)、马岩华(枉判4年)、张桂菊(枉判4年)、李春玲夫妇(枉判4年)、郑会海(枉判4年)、李景芳(枉判4年半)、杨永利(枉判3年半)、李永胜(枉判3年)、陈向林(枉判3年)、张桂华(枉判3年)、董秀芹(枉判3年半)、韩凤珍(枉判3年半)、郭凤贤(枉判3年)、刘金成(枉判3年)、王学军(枉判3年)、梁丽君(枉判3年半)、李春艳(枉判3年)、郭凤占(枉判3年半)、于淑芬(枉判3年半)、刘书风、刘淑兰、王占刚、运国林、臧友、闫志福、高风山、任贵兰4——10不等、孙颖、姚玉华、胡素凤、李维孝、方连武、赵立君、刘玉芳、刘殿元等近百人被判重刑迫害,有近千人非法教养,拘留迫害已有几千人次。

北票市:

赵国云(枉判10年)、孙明哲(枉判10年)、张海丰(枉判7年)、王守芬(枉判7年)、王秀英(枉判7年)、刘淑花(枉判7年)、徐小明(枉判6年)、石坤(枉判5年)、李树忠(枉判5年)、张振学(枉判4年)、王明振(枉判4年)、李德新(枉判3年)、胡国红(枉判4年)、张华萍(枉判4年)、杨新宇(枉判4年)、薛尚红、汤荣娟、刘少兰,分别为5年、3年、6年……

建平县:

李海林(枉判14年)、徐淑华(枉判13年)、陈海(枉判13年)、乔忠进(枉判10年)、杨秀珍(枉判8年)、王志国(枉判8年)、赵洪利(枉判8年)、商艳明(枉判7年)、周××男(枉判5年)、李广珍(枉判3年,被迫害致死)、郭昊(枉判3年)、祁秀英(枉判3年)、周喜荣(枉判3年)等人。

朝阳县:

张亚林(枉判6年)、张琦(枉判7年)、陆桂芬(枉判8年)、朱平(枉判5年)、施秀清(枉判4年)、朱国田(枉判3年)、张余(枉判3年)、李德春(枉判3)、王喜柱(枉判4年)、李桂霞(枉判5年)、杨传文(枉判5年)、陈斗林(枉判5年)、荣玉兰(枉判4年)等人。

喀左县:

张学贤(枉判4年)李化峰、刘惠兰夫妇(一个枉判8年,另一人不详)、李德英、王玉芳、王玉玲被非法判七至十二年重刑。

鉴于中国大陆的迫害环境,中共对真相的极力掩盖和对信息的疯狂封锁,本文所收集到的材料只是冰山一角。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手段,可谓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全,无所不用其极而惨绝人寰,且持续十几年。为了尽可能全面翔实的将这场迫害的邪恶予以还原和展现,本文将分为以下几个部分叙述:

一、朝阳市部份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二、朝阳市法轮功学员被折磨致精神失常案例
三、朝阳市西大营子教养所
四、凌源市康宁精神病院
五、朝阳县公安局、政法委制造毒害全国的“董立杀人案”
六、朝阳各地区被迫害大法弟子概览
七、朝阳市公安系统人员贪赃枉法、巧取豪夺
八、朝阳市迫害大法弟子的参与单位及部分恶人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