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县时应吉陷冤狱逾六年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市延庆县法轮功学员时应吉,于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中共警察绑架到延庆看守所,那年他三十岁。原本健康的小伙子,仅三天时间,就被迫害得送往延庆中医院,又被转到北京公安医院治疗,随后被非法判刑六年。历经六年多冤狱迫害,时应吉本应在六月二十七日期满回家。

时应吉,男,现年三十六岁,北京市延庆县孔化营村人,于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晚,延庆公安恶警将他绑架,当即遭到酷刑摧残,出现生命危险,由延庆中医院转到北京公安医院抢救,当时查出的病症是脑血栓、高血压、心肌梗塞等。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时应吉被转到延庆医院进行所谓的“监视居住”,九月十九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非法逮捕,超期八天才将通知书送至家属。不仅如此,恶警用欺骗、恐吓的手段强迫家属签字,并威胁说不签字,就连家属也一块抓进去。家属曾到延庆检察院控告警察的违法行为,并想了解案情,遭到检察院王晓东、付景泰等人的压制。

后时应吉被延庆法院违法秘密审理,法庭不通知家属亲友,枉判六年,剥夺了家属亲友为其辩护的权利。开庭后法院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案由、 姓名在公告栏上公布,欺骗百姓。

时应吉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法院不法人员害怕更多人员知道真相,竟然将上诉书和其它证据扣押,非法剥夺公民应有的上诉权利,而且至今还在欺骗家属,对家属还声称已把上诉状呈交给北京中级法院。可中院从未收到此案的上诉状。

除此之外,延庆法院、检察院对时应吉一案的审理存在着严重的超期审判、非法判刑的违法行为。

而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到九月十九日所谓的“监视居住”期间,却没有计算在刑期内。当时,所谓监视居住时,时应吉被几名警察看管,一切活动不得走出那个房间,一言一行都在警察的看管之下,相对于看守所、拘留所而言,对于人身自由的限制有过之而无不及,毫无半点法律意义上的监视居住下的自由,实是变相羁押。

时应吉的父母先后到延庆县法院、延庆县检察院、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法院,要求把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到九月十九日这段时间计算在刑期之内。延庆县法院刑事庭庭长、原案件审判长于术文,第一次见面时答复说这事错了就错了,改不了。以后再去找他,接待人员不让进里边去找,给个电话号码,让电话联系,可怎么打也没人接。于术文避而不见。

延庆县检察院警察答复说这种情况我们第一次碰到,以前没碰到过。你们上诉过,我们也管不了了,得到市里去找。市法院、时应吉案件审判长贾连春说:我们对于上诉案件的审理走的是法律程序,不会从头走一遍,看当时什么情况下办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时的情况怎么样。你们到这来找,走错庙门了。

市检察院一名姓宋的警察及一名女警察,到时应吉家中,向时应吉的父母了解了情况后,市检察院对时应吉父母的申诉作出答复,依然不计算刑期。理由是所谓的监视居住期间,没有完全限制自由。时应吉的母亲指问姓宋的警察,要说没有完全限制自由,那他当时还有什么自由?姓宋的警察回答,他能上厕所吧。其回答凸显中共的无赖嘴脸。

时应吉在前进监狱,对于刑期计算的问题也向清河检察院作出申诉,一名姓尹的警察受理,刑期计算问题并未得到纠正。遭受六年多迫害,时应吉本应于六月二十七日期满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