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杨凤英,我是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这十五年的修炼历程中,经历了腥风血雨十三年。二零一二年一月六日下午,我和同修去娘娘宫讲真相救世人,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龙栖湾公安分局的警察将我们绑架到分局。
恶警把我们六名大法弟子一个屋一个人,单独提审。恶警想录口供,问我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我说:我们什么坏事也没干,一没偷、二没抢、又没杀人放火,我们是按照真善忍做个好人,没有必要告诉你们这些,没有用。告诉你们了好上我们家里让我们家里人担心受怕,我不能告诉你们,我也不想让你们继续犯罪,我这样做对你们有好处的。他们不听,有一个年轻警察,看我不说,就用皮鞋踢我大腿,另一个小警察用电暖风烤我脸。我说你们这样做对你们不好,你们还年轻,给自己留条后路吧。
他们一看我还不说,又找俩个便衣警察来,一个警察到我跟前骂着说:这么多人就说不了你,然后手指戳着我脑门说让我抬头,接着狠狠的打我六个嘴巴,打完后骂着就走了。另一个想以唠家常的办法让我说出名字和地址,带头抓我们的警察说,你不说也照样判你。
这样所谓的“提审”到凌晨三点多钟,带头抓我们的那个警察带着一小伙警察把我们送进关押犯人的屋子里,并把我们几个大法弟子分开一屋一个,把我分到二室。到屋五点多钟,我想盘腿打坐,这个室里有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女犯,屋里人称她为老大,还是她们的“班长”,打人特别凶狠,我打坐她不让我坐,并指使俩个年轻的女犯人把我的外衣扒下,只剩下衬衣衬裤。
七号那天,那个所谓“班长”叫我穿号服,我说我没干坏事我不是犯人,我是被迫害的,我不穿他们逼着我穿;八号那天,“班长”又说我干活少,我给她讲真相,我说我不是犯人,按真善忍做个好人,我没犯罪,我和她们不一样,我们是被迫害的,她气的恼羞成怒,举手就打,拳打脚踢,打嘴巴,扇耳光,特别凶狠。打完把我拖到厕所里,又逼我验血;下午逼我报数。我不报,我说我没犯法,我不和你们一样,那个“班长”又下狠手,又打嘴巴,又上拳头,打完将我拖到厕所里。然后不让我睡觉,让我打更又让我加班。
九号上午,“班长”又气急败坏的开始抡拳头、打嘴巴,还强迫我按手印、照像,我说我没干坏事不按。我想跑回室里去可忘了来时的路,跑到二道门那儿,有个恶警把我扯回打我一嘴巴。回到屋里,又把我拖到厕所里,说谁让你跑的,你尽给我添麻烦,说着又给我四个嘴巴。下午,所谓的“班长”又下狠手把我的衣服扒光,仅剩下裤头。北方的一月正是数九隆冬,很冷的,我说班长咱都是女人,你侮辱我就等于侮辱你自己。十号下午吃完饭,恶徒让我去厕所站着,我不去,“班长”指使两个刑事犯,她们仨人把我拖到厕所门口,又从头顶倒下两盆冷水,我的衣服全都湿透了。
我们被非法关押迫害期间,亲友们到龙栖湾分局要人,到看守所要人。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晚七点左右,亲友们一起到看守所将我们接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