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在《洛杉矶市法会讲法》中说:“但是,资金的管理不要出现问题。我知道有些项目、有些地方资金是出了问题的,我也不想说。在这方面出问题的我看你是不想修了,众神都在看着你呢,对修炼人来讲也太严重了。”
就这样,我还是在钱上出了差错。零五年、零六年,我地区的大法弟子出现了间隔。A同修来找我说给了我五千块钱。我问A同修:你什么时间给我那多的钱呢?A说一个多月了,我给了你女儿了,你女儿放在枕头底下。A说:你快去看看,是不是还在枕头底下放着。我说:我们家的床都翻腾几个个了。A说:你去问你女儿。我说:别说一个多月了,就是现在给的她,她也说不清。我女儿是个没有智商的孩子,你又不是不知道。
从那天起,A同修隔三差五的就到我家跟我说钱的事。我不急不慌,不动心,因为我真的没有拿这钱,我问心无愧。这个旧势力它无孔不入给我们同修制造间隔,A同修就到处去说我贪污了五千块钱。B同修来问我,说A同修说那五千块钱的事是怎么回事。我说:“你相信我贪污了吗?”B同修说:“我当然不相信了。”我心里就默默的想:A同修,你把我张扬的越厉害,对我越好。我这颗心是多么自私呀。我不能这么自私,我得为同修着想。C同修又问我:A同修说钱的事,是怎么回事?我说我是一个大法弟子,我知道我该怎么做,我要按着修炼人的标准去做,我要向内找。
我从哪找呢?我就先从某个同修给我钱,我是怎么拿回家的,是怎么用出去的,我都找一遍。有一回,甲同修给我资料钱,给的我都是一元、五元的,还有两个一角的,共有十几元钱,这一两毛,我就把它装兜里花了。还有一回,甲同修跟这次一样,只不过钱多了几块,也有一毛两毛的,我有点心烦,我跟甲同修说:你把这两毛装起来。甲说:我就这些了。我说你把这两毛也拿回去,甲说不拿了,我就也把这两毛装兜里花了。我跟乙同修说:我在法上犯了多大的错误哇。我自己是付出很多钱,但以此为借口而花同修捐给资料点的钱,那就是原则性的问题。我就告诉了乙同修。
我找到自己的执着和不符合大法的人心,同修们就再也不来问我了。虽然五千元钱的事平息了,我与A同修的间隔也消除了,但我还得继续向内找。
我家里的老伴是做生意的,每当过节,就有人给我们家送礼。我跟老伴说:“再有送礼的,别让人家送。”我老伴说:“我也不愿意让人家给买东西,可人家不肯。”时间一长,这事就淡化了。有一回,我老伴回家,拿回一个盒子,盒子里是手表。我问老伴是谁给的?老伴说是某某给的,我心里想现在谁还戴手表呀,给钱多好。正象《转法轮》里说的“慢慢的由给小纪念品接受了,逐渐给大东西也要了,最后给少了也不干了。最后他说:给我那么多东西干什么,给钱吧!给钱少了还不干呢。”对照大法,我这是多么肮脏的一颗贪财之心呀!
找到这颗人心后,再有资金问题,我都非常精心,严肃对待。
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