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九八四年七月莱阳师范毕业后参加工作,今年四十九岁。在工作中我尽职尽责,教学成绩一直很突出,受到学生、家长及教师领导的一致好评。特别是二零零零年以后,好多学生家长在开学前找关系要把孩子调到我任教的班级。可是仅因为自己为了有个健康的身体,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坚持修炼法轮功而被迫害、关押、被迫离婚、囚禁于精神病院、开除工作。
苦难的童年
三岁那年,我因偷吃咸鱼而得了痨病,小小年纪的我尝尽了病的痛苦:一年四季不能吃咸的东西;每天憋的喘不过气来;胸脯总象高高的秃墙;晚上睡觉享受不到正常人平躺休息的舒服,母亲总是给我弄一些破被褥之类的垫成土坡形状,我每天就侧躺在这“土坡”上睡觉,还会时常被憋的爬起来坐着。特别是夏天更是无法承受喘不上气的痛苦,所以上学时间经常今天请假,明天请假的,以致小学四年级因请假太多,学习成绩偏差被迫留级。
每天打针吃药已成家常便饭。那时经常买回针来在村里找“乡村医生”打针。因为打得太多、时间太长,经常是打上针,我就回不了家,臀部连着大腿疼得我扶着墙边哭边往家挪。回到家里,母亲赶紧拿热毛巾给我热敷。每到这时,我经常是汗泪交集……俗话说:屋漏偏逢连雨天,真是这样的。越是痛苦,身体就越不舒服,经常是嘴巴上,膝盖上,小腿上起一些黄水疮,疮一破黄水流哪儿那个地方就又起新疮,总是连着一片一片的,很长时间也不好。
一九八零年,在念初三的时间,我就开始失眠,经常睡不着觉。每到晚上,听着宿舍内同学那香甜的细鼾声,我真是既羡慕又妒嫉。中午午睡的时候常因为睡不着觉,躺在床上时间捱的太慢,就跑到宿舍外洗衣服,几乎天天如此,导致每天头木讷讷的、沉沉的。捱到初中毕业还算幸运,八十一年我考上了莱阳师范。师范三年的时间和初三那年一样,还是漫长的夜,还是照样妒嫉同学的细鼾声,还是照样在同学睡觉时跑到洗手间洗衣服,以致四十多岁同学相聚时,同学还都“夸”我干净,爱洗衣服,他们真的不知是何故的。
修大法获新生
一九九六年患肺心症的母亲在我家去世之后的三年,我痛苦、失眠,恶性循环,加上工作上的不顺心,同事间的勾心斗角,导致我患严重的心脏病。再加上颈椎酸、僵,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我的颈椎与别人的正好成相反的弯曲,不管是上课还是不上课,我必须一直摇转着我的脖子,顺时针、逆时针不停的摇啊转啊,否则,脖子就酸的难受,办公室的同事经常帮我推拿颈椎。
一九八七年坐月子时得了脚后跟疼的病,都说月子病不好治,真是这样的,因为脚跟疼,十多年的时间不要说逛街,就连每天两个班的四节数学课都得穿着孩子的舞蹈鞋来应付。尽管每一种病都不是要命的病,可难受起来却是要命的。十几年的时间,中药、西药、偏方、请巫医哪一种没用过?西药一把一把的吃,中药一碗一碗的喝,即使是再离奇的偏方我都不错过试用一下的机会。当时真的是有病乱求医,目的就是为了减少点痛苦,哪怕是一点点希望都会让我满怀信心的去追求。那时的痛苦可不是用语言能表达出来的。
捱到一九九八年十月一日,我无奈地拿着医院的病假证明回家休假。在家养病期间,朋友去看我,看我遭罪的样子后,真诚地说:老胡,吃这么多药也不见好,你没想想别的办法?我说:不瞒你说,这几年为了减少身体上的痛苦,什么都试了。朋友听我这一说,就说:听说炼法轮功挺好的要不你去试一试吧。我说:不试了,试了那么多气功,也没少遭一点罪,何苦呢?算了,熬吧。朋友见我态度挺坚决的,也没再坚持。
后来一次相遇时,朋友又说:看你这么遭罪,真不知说什么好。看到朋友那真诚的面容,我想:他也不炼法轮功,只不过听别人说好,也没有利可得,他图什么?我在心里自责着:本来人家是为你好,你不领情也罢了,心里还嫌人家啰嗦,真不识好歹,试试就试试,也不要你赔什么。就这样在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二日早晨四点多钟,我带着女儿去了公园试着炼了法轮大法。
我修炼法轮功半个多月的时间,我身体的一切病症都不翼而飞,真的不知是怎么好起来的,好象一下子变成另一个人似的。我兴奋的都哭了。丈夫也高兴得跟他的领导说(他领导有很严重的皮肤病):张书记,你快炼炼法轮功吧,胡克玲炼了法轮功后身体好了,也能睡着觉了,脾气也变好了,跟换了个人似的。看到我的变化,六、七个家人也都开始炼法轮功了。
做好人,处处为别人着想
随着学习师父的讲法,我明白在哪都应该做个好人。我想:单位工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份,我在家休病假,我的工作都是同事帮忙来承担的,都很辛苦,病已经好了,我也得为别人考虑呀。就这样一九九八年的十二月初,我到学校跟于世平校长说明情况后,于校长愣了一下说:哦,好了?你的病假还不到时间,你先在家稳定稳定吧。我也只好回家了。事后跟亲朋说起这事,他们都很意外:别人想休假都会去医院做假证明,你这正常的病假都不休,你真傻。我跟他们讲了我的想法后,他们也就不说什么了。
回家住了一周多的一天晚饭后,我出去溜达,听同事说毕业班的薛建志老师崴了脚脖子,没法上课。我就想:毕业班的课程很紧,要是影响学生考学,校长也会很为难的。第二天,我就按时到了学校,主动地跟于校长说:毕业班的课一节都不能耽误,薛老师的课,我先代着吧。校长开玩笑的说:你来的太及时了,谢谢你。我说:俺师父教俺在哪都做个好人,我就应该这样做。
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我骑摩托车被从胡同里钻出来的一摩托车撞倒了,当时我看摔倒的那个男的醉醺醺的,他帮我扶起摩托车,问我:怎么样?上医院去看看吧。我说:没事,你走吧,我爬起来,看到他很尴尬的神态,又说:没事,你走吧。
回来后,我简单洗了洗就睡午觉,一觉醒来后,我的左胳膊抬不起来了。我的直觉告诉我,我的左胳膊骨折了,当天下午我的左臂一直弯曲放在腹前,上下活动就疼,左手无力,连手纸都撕不动,可我还是正常的上班、做家务,什么都没耽误。两三天后学生看我的胳膊青一块紫一块的就问我,我简单地说了说。好几个学生说:老师,这就是您,要是换别人,不会放过那人的,不是讹他,最起码要到医院检查一下吧。我说:也没什么大事,给人家添麻烦多不好。在九月二十二日我和同事上医院去拍了片子,医生告诉我说最好打上石膏,别错位。他拿着片子告诉我说:“你看这裂痕,你看这地方还愈合了。”我说:“是啊,快二十天了,我照常上班,照常干家务活、炼功,什么事都没耽误,这不很神奇吗?”,他笑笑说:“是。可我们当医生的有责任告诉你最好的处理方案”。我谢过他后,又和同事回单位上班了。
公道话遭中共迫害,被逼离婚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流氓集团一意孤行的发动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而亲身受益的法轮功学员一拨又一拨的到北京去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当时丈夫跟我女儿说:不能让你妈炼了,再炼她也会去北京上访的。可孩子出乎意料的说:不要管我妈,她炼了法轮功身体才这么好的,让她炼吧。
二零零零年正月,我拿着自己写的“真真正正的一个我”,满怀信心地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没想到,我却遭到北京公安的关押。回来后怕丈夫受连累,我很不情愿的接受家人的要求。尽管我知道法轮功是千万年不遇的好功法、不该失去的高德大法,我还是违心的放弃了。
过了一段时间后,我觉得自己身体真的又在往坏的方向发展,我经受了那么多的病痛之苦,我真的无法再承受过去的痛苦,我太害怕那种生不如死的无言的痛苦,所以,我又开始炼起法轮功了。其实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单位,我都是尽心尽力的去对待每一个人。我知道,在政府工作的丈夫压力确实很大。最后,丈夫是在强大的压力和极度的痛苦中(我和丈夫是自由恋爱的),违心的与我离了婚。难怪离婚时,婆婆握着我姐姐的手,反复地说:侄女,俺真的舍不得。丈夫的朋友见我说:就象文革一样,冤假错案,你俩就是中共政治迫害的牺牲品。
在莱西二院精神病科遭野蛮折磨
二零零二年八月,由于我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被迫害送淄博王村非法劳教。在身体不合格劳教所拒收的情况下,莱西六一零(当时的主任是于瑞珍)、公安、莱西实验中学又密谋强行把我关进莱西二院精神病科,当时是实验中学办公室主任马学军替我签的字,马学军和丁(六一零的)几乎是把我抬上四楼精神病科的。精神病科的主任是左文华,女的,四十多岁。由于我不配合,当时他们就把我绑在床上,给我打了一针(不知是什么针),结果我昏昏沉沉的睡了一整晚。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
从第二天开始,他们每天都要给我量血压,强逼我吃药,我不吃,男护士徐瑞强就把我绑在床上,捏住鼻子往里灌,喷的我满脸、头发都是药水。在里边,隔几天的时间,他们就要给我打一针。我不配合,男护士王波就找来四五个男的精神病人,野蛮的把我摁在地上,王波唆使这几个精神病人给我解腰带、脱裤子,然后他就给我打上针。王波还经常用精神病科里绑精神病人的长布带绑住我的两只胳膊,使我不能自由活动。我绝食抗议这种邪恶迫害,他们就给我灌食。把我的手脚都绑在床架上,然后再在胸前拉一条布带。他们为了折磨我,灌食时,把胶皮管子从鼻孔插进去之后,上下拉动好多次。即使灌完了,他们也不把胶皮管子抽出来,这样导致我不敢下咽唾液,一下咽就恶心的要吐。当我想办法把管子抽掉后,他们再次这样野蛮的插进去,甚至还要找根更粗的管子往里插。男护士赵中还恶狠狠的说:治你有的是办法,就叫你难受。看到了吧:根本就不是为给你治病,就是迫害你。这就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的所为啊。
注射毒针的后遗症:胡克玲手指的骨节肿大 |
二零零二年腊月二十七日,在姐姐和姐夫的多次要求下,才放我出来。四个多月的非人折磨,最终导致我头晕、眼花、身体僵硬、肿胀、麻木、坐立不安、心慌、恐惧,并且四个月没有例假。一直到二零零三年正月我回校上班的时候,同事看到我趴在我肩上哭,事后同事告诉我说:看到你的时候我们都不敢相信,你简直就是“活脱脱一个真正的精神病患者”。后来四、五个月的时间,我的脚肿的都穿不进鞋。
公认的优秀教师被下岗
二零零二年到二零零三年三月,我的工资一直不发给我。二零零二年年底我从精神病院出来,在二零零三年的时间里,我找吕校长好多次,交涉领取以前没有发给我的工资一事,吕校长却说:别找了,你在精神病院的这几个月的花费,你的工资也不够用的。强盗似的把我几乎是抬进精神病院的,把原本健康的人折磨的“活脱脱的一个精神病患者”(这是当时同事对我的描述),还要我承担精神病院昂贵的一切费用,这是人干的事吗?
我害怕遭罪,我知道医院治不了我的病(本来健康的人,在医院被治成精神病,其用意不说也都明白)没办法我又开始炼功。我坚持学法炼功,直到二零零三年的初秋一切症状全部消失。
二零零五年十月,因为给学生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学生家长恶意构陷,我被非法关在拘留所八天。在这期间,派出所警察到学校调查师生,结果好多学生和教师都告诉警察说胡老师是很难找的好老师。我任教的班级,教师的子女加上学校教师的关系比较多。由于学校教师的信任与了解,再加上面临年终考试,好多学生家长直接打电话找学校领导,还有的家长直接找公安负责的官员,也有的直接找到拘留所要求放人。其实不难看出:百姓心中的那杆秤是真实的。
元旦休假时,我主动找领导申请给学生补课一天,学生自愿,不愿参加的就不来,结果期末考试时,同一年级十四个班级中我任教的两个班数学,二班第一名,一班第四名,令全校教职工刮目相看,直到二零零六年正月开学不长时间,姜会新副校长代表学校领导找我谈话说:“无论是学校教师,还是领导都知道你是一个很优秀的教师,不过没办法,教体局通知:调离你教学岗位,不能上讲台。”
当我在最后一节课的最后几分钟告诉学生,这是我给大家上的最后一节课的时候,教室里瞬间就听到阵阵的抽泣声,我也忍不住地流泪了:我真的想把我学到的最好的教给孩子,让孩子不仅学会知识,更重要的是学会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我告诫学生:无论在哪都要做一个真诚、善良、宽容、忍让的好人。
当时六一零下达文件给学校,每月只给我发三百八十元的生活费。学校会计吕清江让我直接到他那儿领工资,可我去领工资的时候,他却说,先不发给你,以后再说吧。就这样,我连每月三百八十元的生活费也被剥夺了。一直到七月十三日,青岛路派出所的十多个警察开着两辆车到学校在众目睽睽之下非法把我拖到车上。第二天在看守所拒收的情况下,他们硬是找关系把我关进了青岛大山看守所。在看守所关押我十一天后,七月二十四日,莱西法院、公安、实验中学派人把我接回来,软禁在实验中学监视我的居住,每天在我家门口白天晚上都有七、八个人值班看守,其中有三四个公安,其余是学校教师,所有值班人员都在学校吃饭。
七月二十三日,实验中学为了配合莱西邪恶的迫害,为防止我从家中后窗逃出,实验中学强行砸碎我家后窗玻璃,把后窗又焊上了两根横着的铁棍,结果电焊火花引着了床上的枕头,烧坏了放在我家的邻居的床、床上用品及我的大部份衣物。
七月二十六日晚上,我想上班也不发工资,还要受这些人的迫害,我不想让这些人继续作恶,就爬墙走出学校,自谋生路。
暑假开学后,我的家人到学校找到校长问校长:被烧坏的东西和工资怎么办?校长说:“这一切的事情等胡克玲回来再处理,谁也管不了。”当时正好是女儿考上大学的时间,所以家人就说:“那么她这几个月的工资叫她女儿领着可以吧?”校长说:“她的工资都不够,公安人员来回车接车送、吃饭等一切费用都由她自己承担,她每月三百八十元,一共一千多元,学校还得赔上一些。”
二零零七年,我姐姐和姐夫、我女儿都去学校找过校长,校长只是搪塞。二零一一年元月,我到实验中学找吕通华校长,他不见我,让学校会计吕清江把我没有发的工资的使用列了一个清单,其中主要就是我被迫害时,让我承担来回的车费,所有人员的生活费等等。我说:你把每一次的费用列的详细一点,再把你们这么做的依据找给我,咱口说无凭。
我看到教体局的文件中写的:我从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开始有五个月的时间没有上班,到文件的下发时间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七日。就因为我这五个月的时间没上班,就做出因“自由离职”而开除工作的决定。请问各位领导,什么叫“自由离职”?我个人认为:自由离职就是自己自愿的、主动的、离开工作岗位。可我当时离开单位不上班不是自愿的、主动的,而是不情愿的、被逼迫的,无可奈何的啊!是在学校一次又一次的不发工资,逼迫我自谋生路的啊!只让马儿跑,却不给它吃草,这是谁家的理?!再说了,谁都知道,学校放暑假时间是在七月中旬到八月底,所以七月二十七日正好是在假期里。算我不上班的时间,怎么会连假期休息的时间也算在里边呢?这不就是流氓逻辑吗?!这种事情不要说教育局的领导、实验中学的校长,就连老百姓也会知道这就是强盗所为。
其实,从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开始,不要说正常的职称晋级,就是连评先选优的权利我都被剥夺了,即使是教学成绩再好,师生们再怎么认同,都无济于事。说实在的,就我这个年龄的,现在高级教师的职称大都早就有了,可我到二零零六年的时间却只有中二的职称。这一切皆因我坚持修炼法轮功。
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即使在中国也是受宪法保护的;修炼法轮功不仅不违法,还是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功法(一九九六年,国家领导人乔石带领调查团进行调查后得出的结果),目前,全球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人自由的修炼法轮功。 法轮功获得各国各级政府的褒奖、支持决议和信函超过三千项。法轮大法的主要著作《转法轮》被翻译成三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自二零零零年起,李洪志先生连续四度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亿万修炼者身心健康,道德高尚,获益无穷,法轮功具有祛病健身的奇效,深受各国人民和政府的欢迎和好评。同一个功法,同一时期,唯独在中共统治下的中国大陆受到封杀,就是台湾和香港也都得到认同及支持,这正常吗?不正常啊。
中共把法轮功当作邪教进行迫害,这个邪教的罪名只是江泽民出于小人妒嫉发表的个人观点,现行法律从来没有把法轮功定为邪教,因此这个强加的罪名本身就是一种诬陷,在法律上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打压十多年来,为什么在打击迫害中既不允许大法弟子上访,检察院、法院也不敢公开、公正、依法受理、复核,审理大法弟子的诉讼案件,法院在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开庭时都是暗箱操作,不通知家属,不准许请律师,就是法轮功学员家人花巨款请来律师,法院也是百般阻挠,不让律师介入。假如完全走法律程序打官司,司法机关就会站不住脚,因为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分别是《宪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可见中共只是在利用着行政机关和司法力量又在搞一场如“文革”式的政治运动,对大法弟子进行一种政治迫害而已。
既然当今中共迫害法轮功都是靠行政指令,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完全违法的,那么各级执行者,特别是直接执行者,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难以逃脱的。或许有些人觉的“上面的压力大,”或者看中了这是一个维持生计或仕途升迁的职位。但任何权势都不能欺瞒历史,任何人也不可能欺骗自己的良心。不能只因一时的得势,最终成为千古罪人!中国的《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我们看到:所有跟随江泽民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人从一开始就被中共和江泽民集团出卖了,跟着他们迫害法轮功,只能是自己害自己。文革结束时,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十七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以隐瞒内幕,杀人灭口。当时的北京公安局局长刘传新则在追查开始之前就畏罪自杀了。文革中的许多打手们被定为“三种人”清除。为中共拉磨的,有哪一个得了好下场呢?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国家法庭做出了一项裁定,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和中共高官。首恶江泽民,至少在十三个国家被控告;至少有四十多个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在世界三十个国家受到控告。现在这不是已经应验了嘛:薄熙来被免职,其妻子被调查,涉及到的官员不会是一个两个的吧?这才开始呢,下场就是这样的。不要说在全国范围,就是在莱西跟着中共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而遭恶报的也有太多太多的实例,就是教体局的张为才局长也没有逃脱枪杀遭报的结局。不要看表面的缘由,过去老一辈人讲人做多了坏事,妻子儿女、子孙后代都要受牵连,此言不虚啊!病魔不会无故缠身,灾祸也不会无因降临,是报应,也是天理。这也就是老人讲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时辰一到,一切都报,这不是信与不信的选择。
可以回顾历史:纳粹德国曾经气势汹汹,当时谁会想到它几年之内会失败并被问罪?苏联、东欧也曾经不可一世、形如铁桶,谁会料到剧变竟发生在数月之间?历史的变化在很多时候,都被人事先认为是“不可能的”。在中国的近几十年历史中,又经历了多少次的“平反”与找“替罪羊”运动?法轮功历经十多年迫害却屹立不倒并弘传世界,而且越来越多的律师和正义人士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事实,又说明了什么?这一切都希望您能深思。
各位领导,现在我寻求您的帮助,恢复我的工作,补发我应得的工资,别让辛勤工作二十多年的人到现在连吃饭的地方都没有。希望领导能在您的职权范围内帮助受害者,这样您也是行大善,积大德的。我期待着结果。因为我是无辜的,所以我为了自己生存的权利,我不会放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