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谭安菊,湖南中方县宣传部文联职员,1997年9月初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1999年单位副部长宁关林多次叫我交出大法书,再加上丈夫是鹤城区宣传部副部长(专管宣传、新闻)经常在家骂我,说单位天天开会使他抬不起头,说我丢他的脸,也叫我交书,由于自己学法不深,被亲情带动,违心地交了一本《转法轮》(法轮功学员经常学习并对照实修的法轮大法著作)。这是第一次对我的迫害。
第二次被迫害。我在不修炼前身体很不好,有多种病:类风湿心脏病、内外痔疮、皮肤湿疹、全身骨头痛等等。其中皮肤湿疹就把我害的很苦,跑遍全省各大医院都没治好。修炼后各种病在短时间内全好了。99年中共开始无理镇压,我觉得自己没有说话的地方,就在那年9月23日左右上北京,和同修刚到天安门广场就被便衣拖上警车。送到天安门广场派出所。当我被带到派出所时,已经有很多各地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在那里。大概下午两、三点钟,警察就把我们转到丰台体育馆。当时丰台体育馆大概有几万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禁在那里。在那儿不准我们上厕所,晚上11点多钟又把我们转到石景山看守所。我被那里一个高大的男恶警拳打脚踢,后来被关在号子里7天。7天后被住地610 (中共设立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丈夫接回当地。回到当地时已是晚上10点多钟,随即又把我非法关押在当地拘留所半个月。
第三次被迫害。2000年7月初,我再次上北京到天安门打横幅,被便衣拖上车送到广场派出所关押,后被驻北京办事处接到办事处关押一天,单位(中方县宣传部)文明办主任张伶兴用手铐把我和功友(姜云球)铐在一起接回送到公安局政保科,在政保科办公室被铐了整整七天七夜 (铐在一个石墩子上,不能站起也不能下蹲 )。后被送到怀化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三个月,又被送到株洲白马垅非法劳教二年。在劳教所里,我们炼功、背经文,被罚站军姿、洗厕所,被强行洗脑和奴役劳动,不准与别人说话,没有一点人身自由。2002年1月份回家,单位给我记大过处分,工资从2000年7月到2002年3月停发,我每个月工资是1700多元人民币,就按1700元算,应给工资35700百元。同年丈夫也被迫内退,不让上班。610、公安政保科刘小平等人向丈夫勒索二千元钱,说是保证金。
第四次被迫害。我在2002年3月7日恢复上班,同年6月20日左右,中方县610主任李来安和一个瘦高男人,两人把我从宣传部办公室叫到三楼办公室关押一天,他们不准我打电话。同年9月28日晚12点多钟(也就是29日凌晨),610 、公安局,十几人到我家,又绑架了我。半夜把我送到怀化收遣站关到禁闭室8天8夜,没有一点水,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很脏的马桶,别人都不敢进。同时有法轮功学员姜云球, 张敏和我被关在一起,在那里被非法关了50多天,说是邪党开什么会。
第五次被迫害。2003年农历正月十七左右再次被迫害。当时我正在单位上班,大概是上午9点多,中方县610、 公安局政保科刘小平、 李卫东、李政委、610办杨长枸、雷建华等十多个人来到我办公室,刘小平当场把我的包(包内有几百块现金)抢烂,把包里的《转法轮》抢走。杨长枸、雷建华等人强行从五楼的办公室把我一直拖到一楼,我不上车,他们就提着脚把我强行提上车,被送到公安局政保科。在政保科有杨长枸、雷建华、李卫东等5、6个人抢我身上带的法轮章。后来被送到怀化收遣站非法关押(当天他们到我家,抢走6本《转法轮》、还有《大圆满法》、6本炼功带和一些资料)。4月28(也可能是29日)日上午8点多钟,怀化市610杨某某和中方县610一位女人,把我从收遣站接到中方县招待所一楼关一天。有一个男人、大概有1米70多厘米的身高,他踢我,打我的脸,把我眼睛打红了,脸也打得又红又肿。于同年5月初又把我送到株洲白马垅劳教所二年半,当时正是“萨斯”期间。是刘小平、李卫东、司机小马三人把我送到白马垅劳教所的。当时白马垅劳教所大门口有值班人员说没有任何手续,不收,刘小平说人带来就不带回去。
在劳教所里恶警把我关严管强行给我每天打针,每天有5、6人强行给我打针,说什么是“非典”。我一人关在房间里,上厕所、洗澡、吃饭,反正不管干什么时时有人跟。后来被下到三大队。 在三大队,大队长陈冬霞和恶警郭青元把我上了四、五次严管队,吸毒人强行叫我戴他们的标牌,我不戴,他们就强行给我戴上,还把我反铐在钢丝床头下,不能站、脚尖着地,从下午5点多钟到第二天上午8点多钟,大概是十几个小时。不能站,也不能动,不让上厕所,强行转化。
2004年9月份白马垅劳教所搞了一次大的行动,把每个人关在十几平方米内,犯人排班监视我们,每班两三个犯人看管我们,强行洗脑。脚尖着地,不准穿鞋,站军姿,脚站肿,恶人还用钉子钉脚后跟;用缝衣服的针扎脚肚;拳脚相加;还用书打。如果一眨眼睛就擦风油精,眼睛痛得流眼泪水出来。吸毒人骂我。晚上不让睡觉,强行叫我看电视,洗脑,饭吃不完吸毒犯叫我把饭往厕所里倒。站的地方只有一块瓷砖大小,不能动,动就打。站小方凳,要站四个脚(可想怎么站)、不准穿鞋, 站不好就打。
我是2005年5月份回家。单位不给我一分钱工资,直到2006年7月才给我工资,总计42个月,按每月1700元算,至少应给71400元。这两次非法迫害,邪党人员非法剥夺我应得的工资收入107100多元。
第六次被迫害。2011年5月17日上午10点多钟,我在看店,突然来了十几个人,说我还在看反动书,就把我手上的《明慧周刊》抢走,我当时问他们要他们的证件,他们不给,也不听我说话,强行把我拖上车送到怀化市洗脑班,当时我丈夫不在店。这次到我店绑架我的有国保、610 雷建华 、公安局、文化局向金花、宣传部部长赵某某、文联罗佳俐等单位及个人。那天把我家店子翻的乱七、八糟,拿走了师父法像、十多本《转法轮》和两本《音乐与美术创作会讲法》、还有两个MP5和一些其它资料。这次在洗脑班被迫害三天后回家。
以上是我十年来由于坚持修炼教人做好人的法轮功所受到的迫害,我仅是想做一个身体健康、道德高尚的好人,越来越好的人,就受到如此不堪回首的迫害。在中国,这只是因修炼法轮功坚持做好人而遭到迫害的冰山一角。真正修炼法轮功的人是迫害不倒的,在被迫害中即使有做的不够的地方,我们也会在修炼中不断的修正。只是希望那些还在助纣为虐的人真正了解一下法轮功,分清正邪,不要糊糊涂涂的断送了自己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