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进友在申诉书中,要求省高级法院撤销非法终审裁定,从新审理此案,作出公正的判决;要求一审和终审法院挽回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栽赃诬陷造成的社会影响,恢复名誉;赔偿因两法院诬陷枉判,给申诉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依法追究两级法院利用共产党这个邪教组织,利用法律形式破坏中国法律的正确实施的刑事责任。
路进友,约五十九岁,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韩村村民,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很大,他逢人便讲自己修大法而受益的情况。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路进友在家中被涿州市国保大队杨玉刚等人绑架,同年八月十九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被河北涿州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路进友上诉。保定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五日非法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据报道,涿州法院在非法开庭时,路进友面对所谓法官堂堂正正的指出:“我炼法轮功没有违法,更没有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功书籍是我们用来指导修炼的经书,法轮功宣传资料是我们用来救人的,告诉更多的人明白真相,以真、善、忍为标准做个利于社会的好人,我没有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和危害后果,所以不认罪,要求当庭释放。”
北京正义律师作了精辟的无罪辩护,使得公诉人在法庭上瞠目结舌,无法应对,女主审法官张筱丽更是如“泼妇骂街”般的阻止律师辩护。
据家人在法庭上看到,整个开庭过程,路进友的双手一直都被反铐着,原来健康高挑的他,在遭受几个月的黑牢折磨后,变成又黑又瘦,背驼起来,家人几乎认不出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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