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死刑”的人以身证实大法
十二年前,我被大夫判了死刑,可是我自己却不知道。
我一直身体不好,我知道的病就有:神经衰弱、心肌炎、胃肠蠕动迟缓……每年光打针吃药,得花几千元。但还是治不好。我的身体一直不好。最令我痛苦的是胃肠蠕动迟缓,几天不大便,憋的肚子胀痛,就是便不下来或便的很少一点。一九九七年,丈夫修炼法轮功,说法轮功如何好,劝我也炼。我想,我是信主的,由主管就行了,所以没同意炼。可主一直也不管我,丈夫又总劝我炼法轮功,时间长了就动心了。一天晚间,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跟着丈夫学炼了起来。那天晚上第一套动作还未熟练掌握,第二天早晨大便就畅通了,便了很多,肚子从未感觉那么舒服过。从而我正式走上了修炼法轮大法这条路。在以后,那就不用说了,像千千万万的法轮功修炼者一样,身体一切恢复正常。
没想到,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团在全国疯狂迫害法轮功。由于修炼的不精進,法理不清,一时消沉下来,学法、炼功都不象过去那样了,成了“中士闻道,若存若亡”〔1〕的状态。于是病魔找上门来。二零零零年初,出现呕吐、便血、头晕等症状。回县城娘家治疗,县医院说是血管瘤(其实是糊弄我),治不了,转省肿瘤医院治吧。在省肿瘤医院动了手术 ,胃被切除三分之一。那时虽然不精進,但心里一直装着大法。术后,因我对许多药都过敏,我意识到应该停止用药了。于是我向大夫提出停止用药的建议,大夫也无奈,只好答应我的要求。从此,不但没打针,连口服药都没用,也就是说停止了一切药物治疗。那时仅是术后第四天。拆完第一道线后,未等拆第二道线就急忙出院了。回家后同丈夫一起学法,進一步认识到这场病魔的干扰都是自己修炼不精進导致的,从而下决心好好修炼。
出院后第一天晚上突然发高烧,第二天烧的眼通红,身上滚烫。丈夫有点发慌了,意欲送我去医院,我说没事。坚持到第三天早晨,烧全退。同年十二月中旬,我与同修去北京证实法,遭邪恶绑架、殴打,先后遭受了两个多月的牢狱之灾,在那种恶劣的饮食、单薄的寝具等生活条件下,我的胃竟然什么不良反应也没有。
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丈夫向我道出了实情:“出院前住院处的大夫开了一个诊断书,要我拿着此书到内科主任那请求会诊。我见诊断书上的病名是——恶性纤维组织细胞瘤。内科主任看了看诊断书,抬头望望我说,患者就是你么?我说不是,患者是我的家属,她啊了一声说:“回家养着吧,吃点药也可以。”我问用不用化疗,她说你家经济状况怎么样?我说很一般。她说,“那就不必了,若条件好的话可试试。因为化疗对这种胃癌几乎不起作用。这是胃癌中最恶毒的一种,发病率仅占胃癌患者的千分之一。”我问能坚持多久?她说“好的话能维持一年。”这不就给我判了死刑了么?我听到病的实情后并没有动心,也未出现亲友们担心的我知道实情后会带来的精神压力。因为我坚信,走师父安排的路,常人那套结论都是假相,它左右不了我。
出院后,每年三月省肿瘤医院都来电话了解患者的情况,实际就是看看死没死。这样持续了四年。从他们的语气中听得出来,他们觉得奇怪。在他们看来这是个奇迹,是医学治疗的奇迹。我们也承认是奇迹,但不是“医学治疗”的奇迹,是大法的奇迹,是师父救了我,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丈夫给医院去了一封信,说明我因修炼法轮功,才出现了这一奇迹,同时向他们讲了真相。此后再也不来电话问询了。
被人冤枉不动心
二零零五年秋,折磨母亲几年的疾病出现恶化的趋势,为此,我专程回家伺候母亲。虽然我们有兄弟姐妹六人,但是他们有的忙,有的不具备伺候病人的条件,唯独我算大闲人,还会伺候人,所以这一重担就落在我身上了。
我回去后,母亲尚能走动,生活上还有点自理能力。随着病情的恶化,她卧床不起了。这时,我的负担加重了。母亲大小便都失去了知觉。为减少母亲的痛苦,我则不分昼夜的每隔两小时给母亲替换被屎尿污染的褥垫,擦洗被粪便污染的身体。此外,还得搓洗晾晒替换下来的褥垫等物,做饭、照料母亲饮食,还得抽空学法炼功,时间非常紧张。为不耽误给母亲替换褥垫、擦洗身体,我准备了两个闹钟,设定了不同时间,让它们交替的响闹,以免睡过了头给母亲带来痛苦。那阶段,我没睡过一个整夜的觉。直至母亲去世两个多月的日子,都是我一个人二十四小时守护在母亲身边。
母亲出殡那天,在饭店里,哥哥无限感慨的与亲友们说:“我大妹妹伺候我妈,比正常年龄都老了好几岁!”也许我憔悴一些,但我自己却没有更多的感受,只是觉得我是修炼大法的,应处处事事为别人着想,减轻兄弟妹妹的负担,减轻母亲的病痛,就是这阶段我应该做的,别的什么也没多想。
母亲去世后,哥哥弟弟妹妹们都把我当作功臣看待,唯独嫂子不然。她不但没认为我为他们减轻了负担,还认为我从中捞取了好处。她曾与我一位熟悉的人谈起我伺候母亲的事时,有些不满意的说:“谁知道老太太给了闺女多少钱,要不能那么任劳任怨么?”这话传到我耳里,我也没动心。师父说:“在社会上,有的人可能说你坏,你可不一定真坏;有的人说你好,你并不一定真好。”〔2〕在伺候母亲这件事上,我的所作所为,符合了“真、善、忍”的特性,我就不是坏人。嫂子冤枉我,那就让她说去好了,这也是对我心性的一次考验。若不是修炼大法,我哪能受这种冤枉气,我会把大家召集起来,当面把母亲去世前这段时间的财务花销算一算,清除她的猜疑,并痛斥她,不但不伺候老人,白分家产,还无根据的冤枉好人。但我按着大法的要求没这么做,顺顺利利的过了这一关。
嫂子的指控实属冤枉。我伺候母亲期间,母亲的财权确实交给了我,有现金和两个存折。母亲还一再提示我别舍不得花钱,家里钱没了,存折上还有。尽管这样,我也从不挥霍母亲的钱,直至母亲去世,家里还剩三百多元。后用作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两个存折上的款一点没取,全交给了弟弟。存折上有多少钱,至今我也不知道,因从未看过。按母亲的遗愿,房产由两个儿子继承,没有我们四个姑娘的份。我伺候母亲究竟得到了什么利益,这不一目了然了么?
大夫判了我死刑,可我现在还健康的活在世上;嫂子冤枉我,说我为钱伺候母亲,可我分文未得。是大法造就了现在的我,我不为常人的谗言所动。坚定的走大法修炼的路。常人说我什么都不算数,只有师父说了算。
〔1〕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