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家人到东洲区法院,法院刑事审判庭官员在电话里答复:“10月判的,四年。”问他们:“为什么开庭不通知家人?判决也不通知家人?”对方答:“不需要。”
28日家人到看守所去看望刘凤兰,以为已经判刑,可以去会见了吧,到看守所一打听:“投牢了”(把人送到省监狱)。
问:“什么时候送的?”答:“27日。”
问:“为什么不通知家人?”答:“那是法院的事,归法院通知,我们不管通知。”
可是家人27日到法院去了,法院也未通知家人。偷偷摸摸地开庭,偷偷摸摸地判刑,偷偷摸摸地投牢,一切都在偷偷摸摸的状态下进行,今日的中共哪有什么法律?
2011年3月14日法轮功学员刘凤兰与老伴在刘山502车站,被一伙抚顺国保特务在光天化日之下绑架,特务们没有任何证件,任何法律手续,老俩口正常乘车,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当天一伙恶人又闯入其家中入室抢劫,抢走大批财物,现金,又勒索家属十万元现金(详见明慧网相关报道,《抚顺周刊第43期》、《抚顺明白人》第137期)。
真正的罪犯是以耿丹为首的抚顺国保特务,他们非法剥夺了公民正常生活权利,通讯自由权利,社会生存的权利,公民基本的人权,他们犯下了“非法拘禁罪”,“入室抢劫罪”,“非法搜查罪”,“敲诈勒索罪”,罪证确凿,事实俱在,人证物证都有,可是万万没有想到,抚顺司法当局竟然违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和做人的最起码的道德良知,颠倒黑白,将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善良的好人,贤妻良母,诬判四年,投入大牢,当局自知理亏,一切都是在暗地里进行,偷偷摸摸见不得人。
好人被投入大牢,土匪流氓恶棍横行霸道,却逍遥法外,这就是当今中国社会真实状况。中国的司法机构已经完完全全彻底沦为中共欺压民众的工具。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天理昭昭,善恶有报。在天理和道德法庭面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抚顺国保、抚顺司法机构相关责任者都逃脱不了即将到来的历史的审判!立即无条件释放无辜公民刘凤兰!
抚顺国保电话:024-52787390
024-52787389
耿丹手机:13504130110
彭越手机:13841334590
抚顺东洲区检察院公诉人 王志:024-54628028
抚顺东洲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长:024-57567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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