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玲在云南第二监狱遭迫害视力模糊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二零一一年八月八日,被非法判刑三年的云南省楚雄市法轮功学员王美玲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家属经不懈努力,三个多月后,才见到被迫害的视力模糊的王美玲。

王美玲被劫持到监狱九监区,刚进监区就被罚坐。她坐不住,狱警就罚她站,一站就是长达二十来天。王美玲站得两腿浮肿,之后,才让一会坐、一会站。狱警不准王美玲出监号门,每个月只准用五十元钱,只能“三人”(监狱专门用于夹控法轮功修炼者的犯人)代买,还只准买生活用品,不准买吃的。寒冷的冬天,女二监不准送衣服,洗衣服只能用一桶水,衣服刚下水,就把水吸干了……在这里不准炼功、不准学法,致使王美玲眼睛看东西再度模糊不清。

王美玲信仰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人,于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被楚雄市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并抄家。五月二十六日,楚雄市法院将王美玲非法判刑三年。经王美玲和女儿提起上诉后,邪党法院仍维持原判,并于二零一一年八月八日,将王美玲劫持到云南第二女子监狱。

之后,家属多次到监狱探视王美玲,但狱警都不让见。二零一一年中秋节前,家属又到监狱探视,狱警都说所谓入监三个月集训期不让见,严管不让见,让家属写申请。

于是,家属到监狱管理局反映不能探视的问题,监狱管理局狱政科的工作人员说,据监狱规定必须三个月后。当家属提到女二监在管理中是否会有体罚、虐待的行为时,狱政科一男性工作人员说:“我就是女二监出来的(原在女二监工作),那里是‘文明管理’,并且是大专以上学历的‘很有素质’的人员,和你们讲述的看守所人员的管理素质不是一回事。”另一女性工作人员说:“女二监让人坐小凳子体罚,你们经历过吗?不要乱讲乱说,如果有,你们可以到驻监检察官等部门反映。”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家属再次到女二监,狱警仍然不让见,并让写申请。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家属再次到监狱管理局反映不能探视的问题。最后终于在第二天下午见到了王美玲,才得知她被云南第二监狱迫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