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静宁县恶人遭恶报四例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甘肃省静宁县本是人文初祖伏羲的诞生地,山川灵秀,文化源远流长。法轮大法洪传到静宁后,佛光普照,大法弟子身心受益,道德回升。但是在恶魔江泽民和中共邪党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后,静宁邪恶“六一零”、国安匪警、政法委紧跟邪党流氓集团残酷迫害本县大法弟子。诽谤天法,迫害大法修炼者,天理不容。下面是甘肃静宁县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遭恶报的实例。

一、静宁县八里镇派出所所长王吉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王吉庆伙同其他恶警大肆查抄本乡法轮功学员的大法书籍及音像资料,积极配合乡镇干部把法轮功学员集中到镇政府进行洗脑,强迫签字、写不炼功保证和无偿劳动。对学员家属也多次进行恐吓骚扰。二零零二年,王吉庆自己开警车,掉到本县狗娃子河,当场摔死。

二、静宁县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刘文峰

刘文峰积极执行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指令,伙同其他恶警在全县范围疯狂查抄法轮功资料,多次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谩骂、诋毁大法和大法师父,操纵学员家人对学员进行辱骂、追打,想以此动摇学员对大法的正信。

二零零一年一月,刘文峰非法送三位法轮功学员劳教后不长时间,就开始头痛,去医院检查诊断为脑瘤。医治无效,于二零零四年死亡,年仅四十三岁。

三、静宁县法院刑庭庭长秦玉生

二零零五年六月,秦玉生对三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期间几次打断法轮功学员的无罪辩护,积极配合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六一零”的邪恶指令,将三名法轮功学员枉判诬判三年或四年不等的徒刑。

二零零九年八月,秦玉生在为其母去世守灵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无效,一周后死亡,时年五十一岁。

四、静宁县政法委书记陈尚昆

陈尚昆是静宁县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头目之一。早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前,陈尚昆就迫不及待的指示公安系统对全县的法轮功学员疯狂搜书、抄书,无理阻止学员集体炼功。对此,本县部份法轮功学员集体去省政府上访,反映静宁县公安局执法犯法、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七二零”中共江氏流氓集团全面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陈尚昆更是不遗余力的配合邪党和江氏流氓集团打压迫害法轮功。直接、间接指挥和授意县公安系统对全县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搜书、逼书、抄书及查抄其他法轮功资料。同时,将这些学员绑架到拘留所或集中到乡镇政府办洗脑班,强制洗脑、签字、写不炼功保证。强迫学员在电视上表态。非法拘留通过上访要求归还法轮功书籍的学员,勒索巨款后放人。甚至赤膊上阵,亲自参与抄书、绑架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一年一月,陈尚昆将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枉定一年半至三年劳教。

陈尚昆紧追共产邪党迫害法轮功,虽然捞取了一些政治资本,得到晋级、提干、树立为“先进”,受到邪党上级部门的“表彰奖励”。

但天网恢恢,神目如电,他的恶行终于招来了恶报。二零一零年十二月,陈去医院检查确诊患肺癌,经多方医治无效后,又发展成骨癌,于二零一一年五月在痛不欲生中死去。死时大腿上的肌肉从骨头上自行脱落,其状惨不忍睹。时年五十五岁。

劝告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的恶人,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悬崖勒马,早日停止作恶。否则,恶报降临到自己头上的时候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