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十二年的累累恶行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位于昆明市郊区大板桥,对外谎称“引晟学校”(邮编:650211,区号:871)。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有数百名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被各地“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和公安恶警以莫须有的罪名,先后送入劳教所关押,中共妄图迫使他们放弃修炼。

刚开始迫害时,无论男女法轮功学员都集中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距昆明市不到一百公里处的楚雄州陆丰县大平坝乡),后来为了更有系统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从二零零零年起,中共将女法轮功学员集中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和昆明市戒毒所(人数较少)。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成了云南迫害女性法轮功学员的黑窝。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主要关押卖淫、吸毒妇女(占百分之八十),有很多是变态的同性恋,女扮男装,在社会上偷、抢、打、杀,称得上女阿飞流氓、社会渣子,连父母都不认她们。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利用这样的人包夹、监管、迫害法轮功学员,并榨取她们的劳动力。

云南省劳教所分为三个大队,每个大队关押三百人以上。三大队,又叫集训队,附设一个“学习班”(洗脑班)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所有新入所的人,全部送入三大队“集训”一个月左右,结束后一般的分流到一、二大队全日劳动;妥协的留在本大队劳动;被迫写了“保证”的被劫持到洗脑班继续洗脑迫害,每班五十人左右,半天劳动,半天洗脑,如有人决定从新修炼,就会被关小号或分到一、二大队强迫长时间奴役劳动。该洗脑班原设在一大队,二零零一年前后因三大队“闹鬼”,不分白天、晚上,值班人员都会看见象人一样的影子,有说话声、走路声、哭笑声等,闹得人心惶惶,后来就把洗脑班从一大队移入三大队闹鬼的大楼内,本想恐吓、迫害法轮功学员,不想法轮功学员进去后,闹鬼事件从此消失,再未出现。

每月全国各地组织来劳教所“参观”的有三到五批,凡有人来参观,劳教所都想尽各种办法把法轮功学员支开,也从不让参观者上三楼,因为三楼是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地方,那里有专管中队的“包夹房”。本文着重揭露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方法与手段,曝光其违法犯罪行为。

一、被劳教所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部份名单

被绑入劳教所的女法轮功学员名单如下(不含所外执行,名字重复为被多次迫害,有的第二次被绑入昆明市戒毒所劳教,在此也未将名字列入)(三百一十二名):

一九九九年:(二名)梅碧林、张菊芳、

二零零零年:(八十五名)何美华、王树兰、刘枝萍(2次)、王凤琼、李有桃、向华强、王天学(二次)、朱小玉、杨芳(2次,一次被建水恶警绑架后送到上海青浦劳教所劳教一年半)、赵琼美、代琼仙、张淑芳、马玲(二次)、沈跃萍、陈荣华、蔡淑芬、刘枝凤、王萍、黄萍、涂思茹、代乐、唐蕊、朱丽君、李转凤(二次)、龙华鲜、张永琼、肖玉霞、陈艳艳、邓智旭、王玲、佘仁澍、牛玉琼、李慧萍、李文英、李秀兰、申会仙、张金仙、董琼华、王美玲(昆明)、张文航(二次)、刘会兰、秦瑞英、向国珍、陆杏妹、张警丹、蒋原琼、李谦、杨秀芝、蒋鸣凤、饶习(二次)、卢杏妹、张于萍、徐显华、李芝雅、欧阳依娜、余忠琼、李淑鸣、李学兰、申慧仙、李君萍、黄韬、冯华、陆凤芝、何美琼、黄喜兰(二次)、张余萍、徐兴华、周迎建、沈丽蓉、李志雅、邵凤芝、刘爱华、李志萍、吴福云、丁桂英、朱晓怡、杨美琼、王淑萍、付国兰、张程宇、杨云杰、马惠玲、周启云、朱万珍、赵家芬等。

二零零一年:(三十二名)陈淑秋、赵飞琼、张丽芸、陆荟屹、李青、江润麟、王伽月、林菊、张丽红、邓琼仙、童先珍、杨小明、尹琼英、李永碧、李凤娇、张文、宋黎霞(被加期三个多月)、杨茂巧、王艳红、张林、陆金玲、王汇真、谭世华(被超期关押八天)、杨明清(被超期关押十天)、叶茂、倪美珍(被超期关押一个多月)、杨雪梅、高花贯、薛冬梅、韦继仙、苏慧芝、郭玲等。

二零零二年:(三十四名)王玉兰(被加期七十天)、王天学、苏琼波、朱丽荣、李翠华、杨鸾英、朱德超、杨丽华、王美玲(楚雄,被加期八个多月)、洪艺钊(延期二十天)、邝德英(被超期关押半年)、邓丽华、王玉润、王连英、谢丽华、王勇、何秀芬、李竹秀、段旭英、张晶艳、邓晓梅、邓晓红、沈承菊、赵正祝、李玲珍、李秀芳、魏家碧、任本惠、张国芬、刘淡华、李琼珍、况英、陈云丽、赵永芝等。

二零零三年:(十三名)邓琼仙、闫培春、张菊芳、王玲、李转凤、李国芳、李忠芳、高惠仙、晋爱泽、凌莉、可贵珍、马慧玲(二次)、李萍(个旧)等。

二零零四年:(四十一名)杨苏红、付秀英、任庭芬、段桂兰、吕俊霞、干雅芬、李雪芬、袁世英、梅碧林(被加期一个月)、吴奇芬、孙怀凤、刘枝萍(被加期半年)、姚佳丽、张菊芳、郑翠兰(被加期五十一天)、高琼仙、冯丽华、王瑾杰、张警心、张曼华、廖存英、杨茂巧、肖木珍、张丽芳、丁树梅、朱玲、吴奇慧((被加期四个月)刘云红、师文莲、陈水仙、石增映、杨志坚、毛继水、常萍、李绍芳、李焕珍、张继红、陈顺英、陈发春、刘同荣(音,外省人)、易马力等。

二零零五年:(三十二名)杨素芬、李君萍、杨文筠、李凤仙(个旧市)、张苹、廖秀琼、徐惠琼、代玉珍、黄喜兰、邝德英、刘跃菊、杨德英、谢菁、顾秀芬、何美琼、徐燕、祝宇平、石双莲、秦瑞英、张秀英、饶习、潘蓉、杨琼仙、李萍、赵翠萍、王宇平(曲靖)、水慧兰(泰族,西双版纳学员)、王德仙、赵琼美、张秀英(昆明)、张秀英(专县)、王启慧等。

二零零六年:(十四名)刘燕、李华、孙兰仙、瞿树琼、瞿树仙、王玉兰(被加期三个月)、赵朴英、邰燕、江红玲、毕金梅、李琼芳、张惠兰、李继辉、黄熙兰等。

二零零七年:(十九名)王丽春、戴金兰、薛惠丽、郭玲娜(被加期五天)、安顺莲、桂琼华(被加期两个月)、桂茗珍、吴桂英、张清英、张琼英、朱凤兰、汪晨、赵映鲜、尹琴英、孙志贵、段云、孙显馨、邓睿、朱木兰等。

二零零八年:(十二名)李凤仙(建水县,被加期十五天)、孙巧玲(被加期二十八天)、黄玲萍、王凤娟(被加期三个月)、邓晓梅、罗吉英、陈文芬、杨兰英、唐嘉、刘亚琼、李金焕、彭永年等。

二零零九年:(七名)关红芬、林海英(超期关押一个多月)、张秀珍、何丽霞、高云芬、扬菊芬、罗云等。

二零一零年:(二名)苏淑珍、赵莉。

二零一一年:(四名)何佳曼、法桂仙、张雅法、顾丽清。

年份不清:(十五名)韩晓玉(音)、张维华(音)、许凤云、王燕雨(音)、代木仙、赛玉华、殷祝英(音)、赵梓秀、段东兰(音)、盛滇青、杨碧娥、孙治贵、殷祝美(音)、王霞、严建敏(音)等。

二、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实质是一所法西斯集中营,惯用强行洗脑、强行堕胎、酷刑折磨、强迫做奴工等各种身体和精神折磨的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是一个“六一零”邪恶机构用于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现已知有四名法轮功学员杨苏红、何美华、杨素芬、陈淑秋等被迫害致死。

1、杨苏红:24岁,家住昆明市西山区马街办事处积善社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杨苏红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邪恶之徒的非法抄家、审讯、关押等等骚扰迫害。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杨苏红被昆明市西山区“六一零”、国保大队恶警欺骗绑架至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杨苏红被折磨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后放回家
杨苏红被折磨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后放回家

在劳教所杨苏红被强制洗脑折磨,并被迫参与正常人一样的超强体力劳动,不允许她学法、炼功,仅半年的时间就被折磨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于二零零五年五月被劳教所送回家,仅一个多月,杨苏红即于端午节的下午含冤去世。

杨苏红是一个身高仅有1点2米、体重23公斤的肢体残疾人。杨苏红从小命运坎坷,8岁开始就病魔缠身,先后患上“结核性腹膜炎”、“白血病”等症,父母带着她四处寻医问药,走遍了昆明的大医院,一九九八年更是雪上加霜,被昆明肿瘤医院确诊为“骨癌晚期”,并说她最多只能再活几个月了。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杨苏红于一九九八年二月有幸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按照“真、善、忍”的要求修炼自己,身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渐渐的她身上的各种病症消失了,她丢掉了10多年的药罐子,摆脱了病魔,重获生活乐趣与生命真意。曾为她诊断过的医生再次见到杨苏红时,惊叹道:“想不到你还活着!”

2、何美华,云南省国营金平县农场职工,由于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金平县“六一零”、公安等恶人绑架,非法送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在劳教所期间每天被强迫洗脑,做奴工,随时被“包夾”打骂,经常不准睡觉,关“小号”(禁闭),逼迫写三书等迫害,身心受到极大摧残,身体日渐衰弱,以致出现生命垂危。劳教所恶警怕承担责任,叫其家人接回家后不久含冤去世。

3、陈淑秋,56岁,外地来昆明的退休工人。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八日,陈淑秋发真相资料时被恶人诬告,被绑架后送劳教,关押在省女子劳教所二大队。因陈淑秋抵制“转化”,恶警就从精神上折磨她,强迫她看打人的恐怖场面。陈淑秋因此受到刺激,导致小便经常失禁,血压高达230/120MMHG.陈淑秋已经躺在床上不能动了,恶警还强逼她出工,直到后来医生看后说病情严重,怕出问题,才打电话通知其儿子。儿子来看到母亲被折磨的身体非常虚弱,就对劳教所干部说:我母亲当初炼法轮功后,身体变得好好的,没有病,现在被你们抓来关了几个月,就折磨成这个样子。劳教所恶警怕出了问题承担责任,就叫陈淑秋的儿子将她保外治疗。

陈淑秋从劳教所回家后,身体还没有恢复,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大观派出所恶警就经常到家中骚扰、恐吓,致其于二零零四年十月含冤去世。

4、杨素芬,52岁,个旧市鸡街火车站铁路退休职工,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在鸡街镇三道沟农村讲真相、发资料时,被恶人诬告,遭到鸡街公安分局恶警的绑架,被个旧市“六一零”、公安局非法劳教两年半,关押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杨素芬在洗脑的各种高压下,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身体极度虚弱,二零零七年六月释放回家后,于十一月十一日早九时,在开远铁路医院含冤离世。

三、劳教所虐待被关押者的罪恶手段: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对被关押的人、特别是对多数已六、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无法用语言尽述的,可以说是人间地狱、毫无人性可言的。从警察到包夹、到犹大,可以兴之所至,将想出的方法及时用于迫害,可以说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不敢做的。以致有些被劳改过的劳教人员(非法轮功学员)说:以后犯法要犯严重点去劳改,再不能被劳教了。试想,这样的劳教所除了能制造仇恨、摧毁人性道德外,还能起什么作用呢?请看他们迫害的邪恶手段:

1、通过半军事化管理迫害被关押者:

被关押者一入所,即被分入三大队的集训队,进行一个月左右军训迫害:

(1)脱光衣服搜身,必须全身一丝不挂,让人受尽羞辱,人格尽失。恶警查不到什么,也要把衣服拿去泡水,大冷的天也不放过。

(2)逼背所规队纪,不会背的,不让睡觉,让人真的认为自己犯了罪,惩罚是应该的。

(3)烈日或雨天下,照样进行队列、走步,不合格的进行体罚:金鸡独立罚站、面墙罚站、太阳曝晒、跑步等等;随时进行队列比赛,让人始终处于紧张之中。

(4)晚上,经常吹号搞一至四楼紧急集合、列队演练,以摧残人的意志,让人变成顺从的动物。

(5)被子、衣服必须叠放整齐,被子成方形摆成一条线,不合格就不断折腾你;宿舍内不能摆放任何私人物品,必须早上拿到保管室,晚上再拿回来;从而达到除了较少的睡眠时间外,不让你有任何时间,以达到控制你思想的目的。

“集训”结束,按恶警认为的所谓表现进行人员分流:认为听话的就留在三大队,不听话的分到一、二大队,强迫进行超负荷奴役劳动,为劳教所创造价值;被逼写三书转化的进学习洗脑班,一般半天劳动,半天洗脑学习。

2、成立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

劳教所的三大队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设有专管中队负责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洗脑迫害。在三大队三楼有几间房门总是用纸糊得严严的,那就是专管中队的“包夹房”。被关押在包夹房的法轮功学员不准出门一步,上厕所都有“包夹”跟着,不准在窗子边张望,不准跟对方来的人打招呼,连眼神都要被监视,不准跟同监房的人搭腔,不准关灯睡觉,一天到晚被监控着,完全失去人身基本权利。

在洗脑班上,每人配两人以上包夹,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一言一行,每天强迫法轮功学员看那些造假书籍、报刊和欺骗谎言光碟,还要上所谓的“心理教育课”、“法律教育课”、“专题教育课”,并且强迫法轮功学员的眼睛必须得盯着电视机,不准走神走眼,还要作记录;更为卑鄙的是在洗脑班上还用大量的歪理邪说来栽赃法轮功,用这种卑劣的,不讲人性道德的手段在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流血的心上插刀子,只有在中共恶党的牢狱中才做的出来。

在云南省委副书记、云南省“六一零”(又称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实为中共邪党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组长王天玺的安排下,二零零零年九月和十一月,云南省委两次拨款数十万元,找来了辽宁省“马三家帮教团”这伙恶人,两次到该所成立所谓的“转化、教育学习班”,采取单独监禁的办法,不许走动,吃、喝、拉、撒、睡全在监禁室里,也不让你参加劳动,警察不参与,全由这些所谓的“帮教团”成员轮番上阵或数人一起上阵,欺骗法轮功学员。

与此同时,恶人王天玺率领其精心挑选的苏升乾、蔡朝东、向翔等邪恶骨干,冒充专家、学者、社会精英的名义,不断到洗脑班长篇大论的散布污蔑、诽谤大法与师父的言论,私下又一对一的找学员聊天,进行诈骗;很伪善的问长问短,打着帮助学员或家人解决生活、工作困难的旗号,企图骗取学员的信任;有的还找来单位领导、配偶、家人等一起作“转化”。

对于坚强不屈的法轮功学员,恶警就采取强迫十五、六个小时的干活,甚至达二十个小时,用胁迫家人闹离婚、老人以死相逼等威胁,利用包夹打、骂围攻你,不给接见等非人的待遇,逼你转化。随后又以此为基础在全省办洗脑班,全省各地有上千法轮功学员被强行绑到洗脑班进行洗脑迫害。

负责组织、参与劳教所办洗脑班的恶人主要有:

(1)、云南省委副书记、云南省六一零犯罪组织头目:王天玺,男,彝族,1942年10月生。此人是云南省迫害法轮功的总头目,因镇压大法有功,被江邪恶看中后,调入《求是》杂志任总编。

(2)、盛云富,男,1956年生。2003年4月前任云南省六一零犯罪组织头目。

(3)、卢然荣,男。2001年11月27日至2007年11月13日任云南省六一零犯罪组织头目,2007年11月13日任省委“610”办巡视员。

(4)、沈文祥,男,2001年11月27日2005年9月15日任云南省六一零犯罪组织副头目。

(5)彭国军,男,云南省六一零犯罪组织小头目(处长)。0871-3646219(办) 13987694496。

(6)张英,女,云南省六一零犯罪组织小头目(处长)。0871-3646200(办),此人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一直参与迫害。

(7)、云南省司法厅教育处处长、省“六一零办公室”主要成员:杨兴源,此人已遭报于二零零七年底死亡,时年五十五岁,电话:0871-4189113(办)

08714-3612508(宅) 13085362691。

(8)、云南大学马列教研室教授:苏升乾,男。电话:0871-5032629(办)

0871-5033611(宅)

13708714125,电子邮箱sushq@yun.edn.cn,地址:云南大学,邮编:650091。

(9)、云南省宣传部干事:蔡朝东,男,1951年生于昆明,被邪党吹捧为所谓的演讲家,实为欺骗民众的邪党喉舌,电话:0871-4113986(办)。0871-3197627(宅)13708768625。

(10)、云南省社科院:向翔,男,云南省社科院研究员、云南省社科院马列主义研究所原所长,1942年5月生,电话:0871-4154724(办) 0871-4161051(宅),13708796315。

(11)、云南省反×教协会办公室(注: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0871-3131060。

(12)、云南省反×教协会(贼喊捉贼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骨干成员:周本贞,男,云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电话:0871-5517176(办),13888082198。

(13)、云南省劳教局:赖××(处长) 0871-5328330(办) 0871-8222923(宅)。

3、酷刑折磨:

劳教所对不“转化”、不配合恶警的要求或炼功的法轮功学员常常施以暴行,恶警直接脚踢手打或者指使“包夾”毒打、罚站、罚跑、进行人身侮辱等等迫害。

王玉兰,女,云南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六月因在公交车上发大法真相资料,被恶人诬告后被绑架,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三日被送到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劳教。在劳教所一大队,王玉兰不配合邪恶,坚决不“转化”。恶警就强迫她出大田(干农活),每天挖地、种菜、挖果塘、挑大粪等,从早到很晚才收工。一次,张姓队长叫王玉兰去挖垃圾,王玉兰被迫光着脚去铲垃圾,再把这些垃圾用簸箕装好抬到另一个地方,这些垃圾已堆了很长时间,发出浓烈的臭味,各种虫子、蛆爬出来,爬到她的脚上,就这样干了一天。收工后,也没有热水洗脚,第二天她的脚又肿又红,不能再出工,恶警就强迫她去车间剪线头。

由于王玉兰长时间坐着干活,不得活动,脚一天比一天红肿,并开始流脓血,就象两个大馒头,鞋子也不能穿,只能用布条把脚捆在鞋子上,每天照常出工。后来,王玉兰的脚已经发出腥臭味,招引来很多苍蝇停在脚上。就这样每天还得出工剪线头干活十二、三个小时,经常到深夜一、二点,三、四点钟,有时要到天亮才收工,不干完活不让睡觉。

二零零三年农历新年前,在车间搞完卫生后,王玉兰和一位法轮功学员一起回到住处,她拿了几块糕点给这位法轮功学员,被大队长李瑛看见了。随后李瑛叫来几个恶警:指导员何芝秀、管教干部杨凤仙、鲁静文、马某和吸毒人员王孝粉围攻王玉兰和那位法轮功学员。她们把糕点扔在地上,诽谤大法和师父,谩骂法轮功学员。李瑛还指使王孝粉用脚踢王玉兰,差不多一小时后把王玉兰拖到监室关起来,并把她推倒在地上,又是拳打又是脚踢。当时地上有一滩水,王玉兰的裤子全湿了,恶人们不准她换裤子,不准她上厕所,随后把她反锁在房间里,不准出门。几个恶人随后又把那位法轮功学员拖到外面办公室里,她的一条新裤子都被拖破了几个洞。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二零零四年的一天早上五点钟,王玉兰坐起来发正念时,被“包夹”马云发现,她大叫“不准炼功”,把其他人吵醒了。然后,马云、陈芳、杜莲文等六、七个年轻力壮的吸毒人员把王玉兰按倒,杜莲文骑在她身上打,马云和陈芳按住她的头并用毛巾堵住嘴,使王玉兰喘不过气来。当时值班恶警马某已经进来站在王玉兰床前,一句话也不说,也不制止这些恶人对王玉兰下毒手。

还有一次,王玉兰起来炼功被包夹李晓东发现,李晓东骑在王玉兰身上打,打累了就用双手掐住王玉兰的脖子,使她喘不过气来。

酷刑演示:卡助脖子
酷刑演示:掐住脖子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日,王玉兰写了一张“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的标语,用透明胶贴在一大队饭堂的墙上。被警察发现后就叫吸毒人员撕下来。大队长夏莲萍就在饭堂召开全车间的“批斗会”,叫王玉兰站起来,王玉兰说:我修炼法轮大法,没有罪、没有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大队长夏莲萍气的暴跳如雷,强迫命令每个人都站起来批斗王玉兰,并宣布给王玉兰加期十五天。王玉兰就在三楼出口处大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等,被夏莲萍、恶警汪静指使六、七个吸毒人员毒打王玉兰,王玉兰的衣服扣子全部被扯掉。暴徒们又把她从三楼车间拖到一楼卫生间粪便最多的粪坑边将头按在坑边,闻大便臭味。

王玉兰挣扎着跑到操场上,仍然大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六、七个人又把她拖到民管组,把门锁起来。王玉兰用手扳着窗子,四合院的吸毒人员受队长指使,用钢窗夹她的手,疼的她大喊大叫,才放开。第二天,王玉兰的身上紫一块、青一块,手又红又肿,直到半个月后洗衣服,手都还在疼。就这样王玉兰被恶党非法劳教迫害了二年零七十天。

4、通过强迫做奴工、超负荷劳动迫害:

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是一个财政拨款百分之五十、自己创收百分之五十的劳教所,所以搞创收、榨取被关押者的劳动力价值,养活自己,就成了正当理由。所谓劳教,实际是以做奴工为主。劳教所恶警与不良商家内外勾结,为了共同的利益,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居然允许商家老板到劳教所监视劳动,对手脚慢、视力不好、做工不到位的劳教人员,进行辱骂、指责、殴打,恶警视而不见,装聋作哑。

劳动时间一般从早上七点三十分到晚上十一、二点,有时到次日凌晨一、两点,早上七点三十分照样出工。中间只给中午饭一小时(中午十二点至一点),晚饭一个半小时(晚六点到七点三十分),吃完晚饭接着出工。由于上工时间太长,有的人干着工睡过去都不知道,有的收工列队点名时就昏倒在地,多数完不成劳动任务,从而又遭到更为严厉的延长工时、罚站、不准睡觉、殴打、加期等迫害。在劳动时间,队长直接脚踢手打被关押者或指使“包夹”毒打、辱骂、罚跑步、罚站、进行人身侮辱成了家常便饭,如一大队大队长李瑛,经常暗地里殴打被关押者,打时还不准哭。生病了也得照样出工。残酷的迫害,导致重病、致残了许多被关押者,有的骨折、有的伤口生疽,还不准离所医治,要自己出钱在监狱医院医治,而监狱医院看病均是应付了事,如将一被关押者(非法轮功学员)患的阑尾炎诊断为妇科附件炎,导致阑尾穿孔,大段结肠坏死,差点出了人命。

干着如此繁重的劳动,平时吃的是劣质米饭,只有一菜一汤,鲜见油星,菜汤里还会漂着蛆及小虫子,早上吃的是夹生清水面条,另外加菜要出高价,不但量少,菜里还会吃到烟头、鱼刺等,不知是哪里弄来的剩菜。

所做奴工工种主要有:

(1)磨宝石、洗宝石、粘宝石:磨洗宝石用的是石灰水,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条件下,双手很快红肿、破皮、化脓。粘宝石不合格的,被不断返工。由于长时间在强烈的日光灯下作业,很多人被搞的头昏眼花,视力急速下降,视物模糊不清,怕见光,眼疼的直流泪。有一张姓法轮功学员五十多岁,进来没多久就被迫害成青光眼,严重脱肛,经家人努力才得以保外就医。

(2)拣菌子:用手直接分拣用浓盐水腌制过的菌子(云南山上松树林中产的野生菌,用盐水腌制,可长期保存),被盐水泡烂的双手,流着黄水、浓、血,渗到菌子里,这样的菌子大量流到火锅店、高级宾馆等消费场所。

(3)干挑大粪、挖地、栽菜、挖果塘、挖垃圾等强体力劳动,有的人累到连吃饭的力气都没有。

(4)剪拉练、穿拉练。干计件,不干完,不合格,不准休息。

(5)绣花、缝纫。干计件,不干完,不合格,不准休息。

(6)做玩具。带有毒物质,散发出难闻的气味。

(7)做手镯。干计件,不干完,不合格,不准休息。

(8)拣黄豆。每天每人分拣几百斤,不合格的返工。

(9)扛纸板。

(10)被带出所外做劳工,给恶警挣外快。

(11)仿造名牌(凡街上有的名牌裤子都可制造);制造伪劣产品(包括制造烧给死人用的冥币);逃避食品卫生监督,在工作环境、生产设施、卫生条件都很差的条件下,制作无商标饼干、食品、卫生筷等,而生产人员很多都是吸食毒品者,大多是肝病病毒、艾滋病病毒的携带者。

劳教所对外宣称这里的被关押者是发工资的,可工资是多少钱呢?是分等级的,每人每月有七元、十元、十三元不等,这么廉价的劳动力工资,还要根据每人的表现给。

5、利用作息时间迫害:

为装门面,不让人有丝毫个人时间,监宿天天搞卫生,早晚都检查,三天一大搞,两天一小搞,稍有不慎,就要被骂、被罚、被加期,搞得人人自保、个个自危。每星期名义上给一天休息,主要搞卫生,一般很少得到休息。规定早上六点三十分起床,半小时搞个人及宿舍卫生、上厕所(一层楼一个厕所十多个坑,七、八十人合用,时间根本不够),并送私人物品到保管室,七点钟点名不到的被罚站、挨骂,然后早餐。平时每天列队点名七次:早上六点三十分(起床)、中午十二点(中午饭)、中午一点(出工)、晚上六点(晚餐)、晚上七点三十分(出工)、晚上十一、二点(收工)、睡觉。使人整天处于紧张之中,时间一长,人就变麻木了,成了只会说话、没有思想意识的机器人、劳动工具。

6、利用所规、队纪、包夹迫害法轮功学员、强迫洗脑:

每间监宿不到十平方米,放四张双层台床,人多时每床睡两人,每个法轮功学员配二至六个包夹人员,由吸毒女、卖淫女及犹大组成。平时频繁清监,查看有无大法资料、钱物等,每次清监都将床上及保管室的衣物一件件查过之后乱七八糟的扔在地上;搜身时脱下的衣服不准撂在凳子上,全都丢在地上;晚上继续强迫背所规队纪、司法部二十三条令,不会背的不给睡觉;平时轮流搞卫生,星期天为个人搞卫生时间(平时检查卫生不合格的,每星期天的那一天就得到公共场所搞卫生,个人卫生不给搞),不准吃早餐,搞好宿舍卫生后,不得再进宿舍,所有被关押者人挤人的挤站在狭窄的、密不透风的楼道里面,地面肮脏,空气污浊,一直要等到九点多钟才开楼门,几百人就象开了笼子的动物蜂拥而出,才能透一口新鲜空气;逼看邪党诽谤大法的录像、电视、报刊,整天对大法弟子洗脑,并传假经文,逼写三书。

到时间不“转化”的,或“转化”后写了严正声明、坚修大法的,恶警进行一下迫害:

(1)加期。

(2)关小号迫害,已知最长的被关小号半年以上;建水县六十多岁的廖秀琼因坚持信仰,被关入小号六个多月,有时还不给饭吃。

(3)坐小板凳,每天连坐十多小时,连坐几十天,屁股坐烂也不停止。

酷刑演示:坐小板凳
酷刑演示:坐小板凳

(4)连坐,即将包夹或全监宿的人与你一样被处罚或加期,让她们把怒火发在你身上。

(5)对喊“法轮大法好”坚持炼功的,遭捂嘴、毒打,如建水杨鸾英只因喊“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就被包夹按在地上用肮脏的拖把布捂嘴并围殴。

酷刑演示:用抹布赛嘴
酷刑演示:用抹布赛嘴

(6)对绝食的每天由包夹插管灌食,让人生不如死,如法轮功学员姚某某,绝食九十天,被天天输液,每天一次插管灌食,导致鼻腔食道内膜损伤,每次灌完都流血不止,即使这样也不放人。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7)其它处罚还有站军姿、太阳曝晒、开飞机、金鸡独立站桩、学青蛙跳、做下蹲运动、不得吃饭、面墙站、跑步、不让上厕所、不准用水、不准洗澡、不给饭吃、不准互相讲话、不准换洗衣物、不准购买卫生用品、不准接见家属、不转物品等等迫害,由于没有卫生纸又不准上厕所,经血、大小便只好解在裤子里或解在地上,它们就到处宣扬说:炼法轮功的人不讲卫生,随地大小便等等。日用品只能高价在劳教所开的小卖部购买。

酷刑演示:“开飞机”
酷刑演示:“开飞机”

7、利用民管组迫害:

民管组是管理劳教人员的组织。主任由警察担任,副主任由多次进出劳教所的吸毒人员担任,下设大管负责保管物品、监督岗负责开关水龙头、厕所、监宿、工具房、保管室等,其权利之大基本与警察一样,她们吃饭不要钱,不参加搞卫生,随时可以洗衣服、洗澡,她们一次可以用几壶开水洗头、洗澡,导致其他人经常喝不上开水,有时连冷水都喝不上,她们利用打开水折磨劳教人员,时开时停,瞧她们的高兴。到冬天,喝的水、洗澡水、洗头水都是用冷水,热水都被她们用了。劳教所卫生间楼上有太阳能澡堂,但自盖好后从未用过,一年四季洗冷水澡。

8、强行堕胎:

劳教所为了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没有人性、毫无伦理道德的强逼怀有身孕的法轮功学员堕胎,这种恶行古今中外只有在中共统治下的劳教所才会出现,已经超越了人性和人的基本道德观念。

刘枝萍,女,32岁,云南省楚雄州交通集团交通宾馆员工。二零零零年初,因为法轮功讨回公道到北京上访,被楚雄州“六一零”、公安绑架劳教二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刘枝萍被送入劳教所时已怀孕。到劳教所的第二天,刘枝萍因为炼功,被一大队队长马某毒打一顿,并被罚站晒三天,追着太阳晒,太阳晒哪儿,就叫她站哪儿,并由两名劳教人员杜艳芳、杨某“包夹”,不允许她与其他人交谈和接触法轮功学员。后又罚到大田组(做农活)干超强体力劳动:摘豆、挖土、挑大粪、抬竹竿。

每天临睡前,警察都派人来问她:“还炼法轮功吗?”刘枝萍说“炼。”她们就把她连同监舍的犯人一起罚站,不让睡觉,促使犯人受株连后把气发到她身上,辱骂她,打她。后来又改为绕四合院跑步,每晚监舍关灯后,就开始跑步到第二天凌晨,如果说“不炼”就可以睡一个好觉。强制改变不了人心,尽管她当时已有3个月的身孕,但仍白天劳动,晚上跑步。这样被折磨了一个星期。有一天深夜跑步到凌晨2点多的时候,刘枝萍就以炼功抗议。就被值班的尹姓恶警指使两名吸毒人员毒打她,随后又把她单独关押在一个监舍里,两只手铐在两张上下床的栏杆上成十字状。她曾经多次绝食抗议这种非人迫害。

后来劳教所知道刘枝萍怀孕后,不但没有停止对她的迫害,反而通知家人到劳教所,将她强制送去医院强行打胎。第一次药物打胎失效后,二零零零年八月,当时刘枝萍已有5个月的身孕,按规定可以保外就医,但由于刘枝萍坚持不“转化”,恶警再次将她强行送到医院打催产素堕胎,一个生命就这样被毁了,刘枝萍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

四、劳教所恶警名单(有的可能已经调走):

区号0871--

1、所长:余晓南 办公室电话:0871-7337289、手机:13099416601。
政委:谭念萍 办公室电话:0871-7337382、手机:13099415617。
副所长:魏风玲 办公室电话:0871-7337271、手机:13099416607。
副所长:张海燕 办公室电话:0871-7337081、手机:13888494640。
纪委书记:李雪梅 办公室电话:0871-7337204、手机:13013309115。
办公室主任:李发军 办公室电话:0871-7337381、手机:13577153853。
办公室副主任:张海鸥 办公室电话:0871-7337381、手机:13099416669。
管教科科长:杨清 0871-5390947(宅)、0871—7337375、13888755106。
传真:0871—7337274,办公电话:0871-7337452、7337584。
宋运香(管教科):电话 13211739098。

2、洗脑班恶警有:荀克传,已调浙江,还在迫害大法弟子。
郑天琪,电话:13888498383.已调所部工作,此人九九年即参与迫害。
苏中菊,二零零七年已调到云南省610办担任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负责人。
李琼芸,玉溪市俄山人,三中队中队长,警号为:05352121 
宋静,大理市人,警号:05352141。
王思文,昆明市人,云大毕业生,警号:05352176。
张银屏,个旧市人,手机:13577032436,警号:05352094。

3、一大队大队长李瑛、后为夏莲萍、指导员何芝秀、管教扬凤仙、鲁静文、马某;

4、二大队大队长王立清;

5、三大队大队长余骏(警号:05352070),后为李鸿*,副大队长白锡勤、李弘、王靖。三大队是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最为邪恶的场所;

6、其他恶警:曹燕(警号:05352079)、丁琼惠(警号:05352022)、李茨琼、张江云、杨雪飞、李瑛、范某某、李琼、张莉、杨清、宋迎春、瞿海峰等。

蔡朝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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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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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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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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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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