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所共知,刘玉晶是个好人,为什么她现在被关在看守所这么长时间啊?就是因为她修炼法轮功,学真善忍。在一九九九年,大家都不知道法轮功是什么,都听信了电视上那些造谣污蔑的不实宣传,对法轮功有很多误解。现在通过法轮功学员的讲真相、通过跟炼法轮功的人接触,都了解了法轮功就是教人做个好人的,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而且他们在社会上不偷不摸、不坑不骗、不嫖不赌、不抽烟不喝酒。但是刘玉晶她为什么现在被关了六个月呢?现在开庭审理,它们法院没有什么证据,当庭也没判。我们老百姓对法律也不懂,我们只能请乡亲们给帮个忙,做个证,证明她是个好人。 认为刘玉晶是个好人的,在下面签个字” 。
这封信简单朴实,一目了然,这也是家人在万般无奈情况下所做的。作为家人,自己的亲人被非法判了刑,怎样证明亲人的无辜呢?恐怕也只有这一种办法了。
作为乡亲,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谁好谁坏,大家心里都有杆秤。看到刘玉晶被冤判,乡亲们能做什么呢?一个农家妇女,就因为修炼法轮功,就被抓捕被判刑,乡亲们心中能情愿吗?咱帮不了人家什么忙,签个名证明一下她是个好人总应该吧。所以,一下子就有三百多村民签了名。
为什么签名?信中写的明明白白,老百姓如此签名表达的就是一种民意。这样的民意本来应该受到政府重视的,可是当签名信在海外法轮大法明慧网上发表后,中共竟然把这样的民意当成了一种对它政权的威胁。当然,这也暴露了中共对民意的畏惧。
那么,中共是怎么做的呢?说出来真让人不齿,一个堂堂的政府,竟然针对签名信上的签名,找到签名的当事人,搞了个“回签”。什么意思呢?很明显,那意思就是逼你说假话,硬说以前的签名是受到欺骗所签的:“自己是不情愿签的,签的名不真实,不承认签的名。”
那么回签的签名表达的是民意还是官意?这不很清楚吗?人家家人请求乡亲证明自己的亲人是个好人,既符合中国的传统习俗,又不违背现行的法律,于情于理,没有任何不妥。你地方当局竟然针对签名搞回签,请问这能代表民意吗?没有当地政府的指令,谁去做这种丢人现眼的缺德事?兴隆村的村民能想出这样的主意吗?
据知情者透露,这个“回签”就是在当地那个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指使下搞的。它自己不敢明目张胆地做,就把回签的任务往村委会压,村委里的人也没有一个愿意做的,就把它压给了一些杂务工。
回签既然代表当局的险恶意图,当然就必然带有相应的恫吓。本来签名都应该是自愿的,可是当局为什么要找那些直接签过名的村民回签?那不是司马昭之心吗?看看那些找村民回签的杂务工们是怎么说的:“签名都上网了,叫外国人都知道了,都返回来了。必须得把名去了,再签回去,不签不行,必须得承认签的名不真实。你签了就是承认法轮功,不签回去就抓你、就逮你,就罚钱,就有档案,就有上面来人”
当局这样搞回签就是为了扭曲民意。可是民意能扭曲得了吗?越这样做不是越说明民意的真实以及当局对民意的恐惧吗?一些正义的村民在威胁下,依然表示:“我们就是觉得刘玉晶是个好人,就是签名保她。”
中共搞的回签把戏真是荒唐透顶,无耻至极。